研究经济理论和破解经济难题必须从生产方式入手(13)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陈文通 发表于:2012-10-22 09:50  点击:
【关健词】当前,经济理论界负有两大社会责任:一方面,从理论上说明我国现
第四,政府机构普遍存在职能错位的问题。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国有经济定位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然而,相当多的政府机构特别是地方政府,没有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实现职能的根本性转变,它们的职能

  第四,政府机构普遍存在职能错位的问题。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国有经济定位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然而,相当多的政府机构特别是地方政府,没有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实现职能的根本性转变,它们的职能既存在越位的问题,也存在不到位的问题;既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也不符合社会主义道路的要求。应当肯定,各级政府在解决民生问题上付出了努力,而且有所进步。但问题在于,它们的职能定位不准确:它们不是努力解决企业、市场、民间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问题,而是把更多的财力和精力放在上大项目、招商引资、“跑部钱进”、门面工程上面。它们不满足于依法通过赋税取得财政收入,而是把自己变成自我创收的实体,甚至变成隐形的市场主体。曾几何时,它们在“市场化改革”的指引下,一方面竭力把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产业化、市场化、资本化,以转嫁政府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力图在赋税规费之外,通过买卖地皮、“经营城市”、政府服务有偿化等等方式为自己“创造”更多的收入。地方政府职能定位不合理和行为扭曲,既是民生“四难”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也是我国非科学发展的主要因素。
  第五,官商结合和互相利用扭曲了市场经济关系。如果说“政企不分”(国有企业和行政权力的结合)是国有企业难以避免的特性,那么,它在市场经济中,在不合理的职能定位中,则进一步转化为官商结合和官商互相利用。这种情况固然与每个官员和商人自身的素质有关,但他们都不过是不合理的经济关系的人格化。官商结合和官商互相利用不仅存在于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之间(这实际上是内部关系),也同时存在于民营企业和政府机构之间。他们通过权钱交易各得其所。官商结合和互相利用,使正常市场经济关系被扭曲了,必将产生许多问题:首先,导致分配关系不合理和腐败问题丛生。在正常市场经济关系中,收入差距一般不会达到过分悬殊的程度,而这种被扭曲的市场经济关系,便成为产生越来越多亿万富翁的经济基础,也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其次,导致经济失衡和经济秩序的混乱。在正常市场经济关系中,经济结构和经济秩序受到市场经济规律的调节,而在被扭曲的市场经济关系中,所形成的是另外一种秩序。再次,导致利益上的冲突和社会矛盾。资本和雇佣劳动、利润和劳动者报酬的对立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在被扭曲的市场经济关系中,不仅会加剧这种对立,还会产生国企和民企、“官府”和民众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最后,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和低效率。在正常的市场经济关系中,资源配置有可能更加合理和高效;但在扭曲的市场经济关系中,资源配置很难做到合理和高效。
  第六,科学发展的阻力主要来自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非科学发展的核心是以GDP的增长速度为中心。片面追求GDP的高速增长,必然是见物不见人,甚至颠倒人和物的关系;必然把比例协调、结构合理、质量安全、可持续发展等等摆在次要地位。非科学发展固然与思想认识有关,但从根本上讲是一定经济关系的产物。以速度为中心的发展方式之所以难以转变,同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的特殊利益关系极大;它们的特殊利益——领导干部政绩、财政收入、企业利润、企业规模扩张等等——更多地是在非科学发展中实现的。反过来,这种以速度为中心的非科学发展方式,又进一步要求,国家的经济政策、国民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尽可能向工业、城市、资本、国企、政府倾斜,要求为它们获得更多的利益开辟道路和提供帮助。这样一来,我们面临的那些经济社会问题不仅难以解决,而且有可能进一步恶化。一些宏观经济的数据表明,我们通过努力所取得的进展,不断地被新的恶化所抵消。
  (四)探索变革生产方式和经济关系的基本思路
  现在人们对改革有两种极端的看法:一种认为改革存在方向性问题,所有问题都是改革带来的;另一种认为,改革停滞不前,所有问题都是改革不到位造成的。应当说,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但改革过程中的确有失误和偏差。解决我国面临的诸多难题,不是靠所谓“彻底的市场化改革”,而是通过纠正改革中的失误和偏差,消除我国生产方式和经济关系中存在的不合理因素。如果说过去所进行的改革主要是为市场经济创造条件,那么,今后所进行的改革主要是纠正“市场化改革”中出现的经济关系的扭曲和变异。归结起来,主要是做到两个合理定位,处理好四个关系。1.国有经济必须进一步合理定位
  所谓国有经济的“合理定位”,就是在质的方面进入适当的产业领域,执行必要和适当的职能;在量的方面保持国家资本的合理比重。其目的在于明确国有经济的性质和应当完成的历史任务。国有经济的定位是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核心问题,也是生产方式和经济关系能否合理的决定性因素。
  把国有经济的合理定位归结为“国退民进”是片面的。中国和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国有经济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共同点在于,主要解决市场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问题。区别在于,中国的国有经济是体现社会主义道路的所有制形式和经济成分,本质上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因此,第一,国有经济必须坚守全民所有制的本性,在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劳动和所有权不能不分离的情况下,必须把它的法律所有权掌握在“全民”手中,并在经济上得到实现。为此,有必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设立全民资产所有权管理机构,并在省和地级市两级人代会设立代理机构。各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它不应当是非政府机构)必须像发改委和财政部那样向各级人大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人大全民资产所有权管理机构的质询。第二,国有经济必须掌握国家经济命脉,必须真正发挥利国利民的控制力作用。国家资本必须进入的产业领域,既要同市场经济形式相适应,符合比较利益原则,又要符合社会主义道路要求。在这个前提下和范围内,处于垄断地位是必要的和合理的。但是,国有经济发挥控制力,不能解释为通过股份公司形式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第三,国家资本和国有企业不能唯利是图。国家资本可以在国际市场上同外国资本进行竞争,但是,在国内市场上,一般不应当进入与民争利且利少弊多的一般盈利性、竞争性领域,为非国有经济留下充分的发展空间。国有企业的分支机构以及子公司、孙公司不应当变成实际上的私营公司。国家资本绝不能成为唯利是图、危害社会的投机资本。(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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