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哲学关于“天人合一”的五种思想路线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WWW.NYLW.NET) 作者:康中乾 王有熙 发表于:2011-04-07 09:03  点击:
【关健词】中国传统哲学;天人合一;思想路线
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主流是天人合一。纵观中国古代哲学,其关于“天人合一”的思想路线可厘析为五种,即“尽心一知性一知天”的内省察路线、“制天命而用之”的外行动路线、阴阳五行的宇宙系统论路线、“通天下一气”的宇宙生成论路线、“道通天地”的本体论路线。这五种

作者简介:康中乾,男,陕西凤翔人,哲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有熙,男,甘肃兰州市人,武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讲师,西安科技大学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
  
  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主流是“天人合一”。那么,天与人怎样“合”呢?对此,中国传统哲学讲了五种“合”的方式、方法,即关于“天人合一”的五种思想路线。
  
  一、“尽心—知性—知天”的内省察路线
  
  这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孟学派的思想路线。在这一路线中,首要的一点是要对“天”和“人”的本质、本性作出规定,因为只有同质、同性的东西才可谈相合,也才可相比,而“异类不比”。这一派所谓的天,不是那种苍苍的自然存在物,因为对这样的天人只能靠经验去认识,不能从人性上知之;也不是纯粹有意志和力量的“帝”或“神”,因为对这样的天人只能服从、崇拜,也没有从人性上去知之的必要和可能。这里的“天”是人伦道德化了的,即类似于人的“诚”、“善”、“仁”等的道德性。当对天作了如此的处理和规定后,天与人已属同类,二者的合一就是可能的。这一派所讲的“天人合一”实际上是以天来应和人的。
  《中庸》在讲天人关系时首先对“天”作了明确规定,即“天命之谓性”。“天”不再是高高在上、主宰人间的人格神,而是人“性”的来源和赋予者。既然“天”能赋“性”于人,那么一个合乎逻辑的前提就是“天”在本性、本质上要有这种人之“性”,这就是《中庸》所认为的“诚”,即“诚者,天之道也”。在对“天”作了如此的规定和处理后,天与人的沟通就是理所当然的了。《中庸》说:
  关于《中庸》的成书年代有两说:一认为成书于战国末期,在孟子之前,依据是《史记·孔子世家》所说的“子思作《中庸》”,《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孟子“受业于子思之门人”。另一认为成书于秦统一六国后,依据是《中庸》中有“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之言,这是秦统一后的情况。这里取前说。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在这里天与人是合一的,合的路线就是诚—性—人性—物性—赞天地化育—与天地参。这一路线的思想逻辑是:“诚”是天的本性、本质,同时也是人的本性、本质,所以天与人在本性上是合一的;因此,当人自觉到自己的“诚”性后,就能体察到天地万物的“诚”性,以此就会与天地万物合而为一。
  《中庸》还将“诚”本体化为一种境界,认为“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倚?肫肫其仁,渊渊其渊,浩浩其天”。它还说:“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这样讲“诚”就将其神秘化了。
  最系统讲“天人合一”内省路线的是孟子。《孟子·尽心上》云: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这就是孟子“尽心—知性—知天”的“天人合一”路线。那么,这条路线究竟是怎么贯通起来的呢?孟子的“心”有二意:一是思心,如说“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二是善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等。“性”有二意:一是人的自然本能性,如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二是善性,这就是人的仁、义、礼、智等的“善心”。“天”有三意:一是自然之天,如说“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二是必然性的天命,如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这里的“天”与“命”意义相当,指不以人的主观好恶为转移的某种必然性;三是主宰之天,如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在孟子这里,真正能形成“天人合一”内省路线的是思心一善心(善性)一必然性的天(命)。这就是说,人充分发挥了自己心的思考、省察性功能后,就能体察、认识到自己的先天的善心或善性;体察、认识了自己的善心或善性这一内在的心性本性、本质后,也就体察、认识了天(宇宙)存在的必然性和神圣性了。在此,由“尽心”到“知性”,合乎逻辑;而由“尽性”到“知天”,就显得不怎么合乎逻辑了,因为,一个人尽管可以体察到自己的善性,但并不表示他就能知道天存在的必然性。其实,在这里,有一个心性的超越问题,即人要把自己的内在心性外化、超越出去,使其到达天的高度和地位,即具有像天的存在一样的必然性,亦即把心性这种主体性外化、升华为客体性,使其成为一种客观的存在和力量。为什么要在此作这种外化和升华?这实际上就是伦理学本体论的建构问题。伦理行为之存在的根本是人的意志(心性)的自由,即自觉自愿性;但这种自觉自愿性本身是缺乏外在的约束力和权威性的,即它没有必然性规定,这样,作为伦理行为之存在根本、根基的心性最终会取消掉伦理行为。所以,为了保证人的伦理行为的神圣性和必然性,就要将人的这种心性外化、升华出去,使其本体化为天一样的存在。孟子在此建立的是伦理学本体论,但他只提出了一个路线,并没有能讲出其之所以要如此的道理,即那个“理”来。这个“理”到了宋明理学才被讲出来了。
  “尽心—知心—知天”的内省察式的“天人合一”路线主要是先秦儒家思孟派的天人论。其后,唐代李翱也讲过内省式天人合一的思想,如说“诚者圣人之性也,寂然不动,广大清明,照乎天地,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行止语默,无不处于极也”。李翱的天人合一论是重复《庸》、孟的思想。至宋明,《论》《庸》《孟》成为儒学经典,而先秦儒家内省察式的“天人合一”思想路线被理学家们所看重,并将这条路线改造成一条本体论路线了。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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