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运动早期洛克对道德的奠基:谋划和证成(6)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詹世友 发表于:2011-07-18 11:09  点击:
【关健词】启蒙运动;洛克;道德奠基;谋划;证成
(二)自由的证成 可以说,自由是洛克道德思想的主题。他的学说有一个总体目标,那就是:为了自由。我们已经分析了他反驳天赋的实践观念的理由,但人们不能以此为由而否定人类的自由。虽然主张天赋法,我们可以确

  (二)自由的证成
  可以说,自由是洛克道德思想的主题。他的学说有一个总体目标,那就是:为了自由。我们已经分析了他反驳天赋的实践观念的理由,但人们不能以此为由而否定人类的自由。虽然主张天赋法,我们可以确定人类有自由;但否定有天赋法,我们却能主张有自然法,而通过观察和理性发现自然法或道德原则,正是我们的自由之所在。而有些人由于认识到不存在天赋法,进而否认自由,就“把人看得只成了一架机器。因此,他们不但取消了天赋的原则,而且取消了一切道德的原则;因此,有些人虽然不能存想不自动的主体如何能应用法则,而在这里毕竟不能再相信有任何道德的规则了。道德同机器既然不易调和,不易符合,因此,他们既然采取机械主义:就不得不把一切德性底规则排斥出去了”③。
  所以,自由就是我们凭理性能发现真正的道德原则并按其行动的能力。这是人作为主体的一种总体的能力,是“人的能力”。为了使人的自由能力得到更明确的阐述,我们先要分析人的另外两种能力,即理解和意志,它们属于“人心的能力”:理解就是我们根据经验和观察形成明白的简单观念,来对它们进行合理的比较、联络和扩展推论的能力。所有理解上的错误,都是或者通过无根据的臆想而提出观念,或者对简单观念进行胡乱的、不合理的比较、联络和扩展推论而造成的。正确的理解和错误的理解都是在意志的支配下来进行的,意志就是一种任意地根据自己的理解“来支配、来规划某些行为底实现或停顿”的能力。在这个意义上,意志是一种决定行动或不行动的能力。但是有两点需要辨明:第一,意志是任意的,它可以考察或不考察某些观念,作出或不作出行为。因为意志是按照自己的思想或偏好“开始或停止,继续或终结心理方面的某些作用和身体方面的某些运动”④。于是,从主体内部看,意志必然受到思想或偏好的决定;从主体外部看,它也要受到外部环境的支配。所以,自由并不是意志的本性;第二,如果意志要成为自由的,就要先形成正确的理解,并在其指导下做出选择行为。
  洛克说:“只有具有动作能力或不具有动作能力的主体,可以说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能力本身并无自由之可言。因为自由只是指有动作能力的东西,不自由只是指无动作能力的东西而言。”(注:①② ③ ④ ⑤ ⑥洛克:《人类理解论》,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14、208、209、223、232、233页。)于是,只有主体能够把理性和意志这两种能力关联起来运用,这才体现了其自由。自由一定是按照正确的理解来决定作出行为或者不作出行为的人的能力,而且这一定是自己所力所能及的。所以,洛克说:“自由要前设理解和意志。”②从上面所阐述的三者关系中,我们可以把“自由”界定为:“自由并不是属于意欲或选择的一个观念;人们在有能力依据心理底取舍,来做一件事或不做一件事时,才有所谓自由。” ③也就是说,自由是按照我们的思想和选择在能力许可的范围内作出或停止一个动作。所以,自愿并不就是自由,如果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自愿也是没有自由的。因此,自由是现实的,符合人类本性的能力。洛克并不主张绝对的自由,这就是他为什么反对把意志与自由等同起来的原因。
关于意志和自由的关系问题,洛克的论述显得特别琐碎,不过综合起来看,还是明白的。他其实是主张,我们不能问“意志是否自由”?因为这相当于问“德性是方的还是圆的”?我们只能问,人是否自由?人是否能运用理解来决定意志?因为这三种能力都是人这一主体的能力。
  但是,我们可以追问:“意志怎样才能成为自由的”?相当于说:“如何使用自己的意志而行动才能成为自由的?”也就是说,必须借助正确的理解,并且把行为选择限制在我们的能力所及的范围内,意志才能成为自由的。
  在洛克看来,真正决定意志的只有人心。而人心中的欲望即不快是决定意志的最大动力,而这种不快的观念需要理智来考察,才能发现这种不快的消除是否真正有利于我们。只有我们形成了对这个不快的理性理解,并把意志的行动限制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之内,我们的意志才有了自由。
  作了这些限制之后,我们便能来考察自由与真正的幸福之关系。
  第一,这种幸福并不是一种道德上空泛的高调,而是能够直接决定我们意志的善,缺乏了它我们就会感到切身的不快,而且这种不快真切地、强烈地驱迫着我们。他说:“好事和较大的好事,纵然被人认识,被人承认,亦不能决定我们底意志,只有在我们底欲望按照好事的比例,使我们感觉需要,生起不快时,才能决定我们底意志。”④许多人认为,最大的、积极的好事必定能决定我们的意志趋赴。但是,考察了意志的本性之后,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的意志容易被当下的不快所决定,那种遥远的好事,即使我们认识到它的善,但如果缺乏它时我们不会觉得有切身的不快,那么它也不能决定我们的意志。这是人性的现实,我们如果想在追求真正的幸福时获得自由,对这一点就不能不有清醒的认识。
  第二,我们到何处去寻求自由呢?只能勤勉地、正确地使用理解,并且首先要让这种理解形成欲望,然后才能决定我们的意志,获得自由。
  于是,我们在行动之前要进行适当的考虑。为了把人的意志导向真正的好事,就需要适当考察任何好事,衡量它们对我们的幸福的价值,从而就能“引起比例相当的欲望来,因此那种好事亦就可以依着次序,决定意志来追求它”。⑤适当的考虑的本质是:我们的人心中有一种能力,即可以使行动暂停,而不急于去实现欲望的满足,从而能“自由来考究那些欲望底对象,自由来考察他们底各个方面,自由来把它们同别的物象互相比较。人之所以有自由,正是由于这一点。”⑥他认为,这就是自由的来源,如果意志被这种适当考虑所形成的欲望对象所决定的话,也可以说意志成为了自由的,虽然他也说“自由意志”这一观念是不正确的。
  也就是说,正确地使用理解就是对人生的必然性进行考量。我们让行动暂停,而思维理解在继续进行,正是为了给行为去追求能够给我们带来真正幸福的好事。人生的必然性就是会追求幸福,同时,各种快乐观念、欲望对象等等都应该按照其本性而得到正确观察和思考,得到正确的观念后,才能成为我们意志趋避的目标。前面所说的为维系社会所绝对必需的原则就是我们最大的好事,我们通过思考以后,就会要形成我们的欲望来决定自己的意志,去追求我们真正的幸福。如果需要一个比较,那么,我们可以推想,上帝虽然是一个绝对自由者,他也只会让绝对的好事来决定自己的意志,而不可能是相反的情形。如果我们不想成为一个疯子的话,那我们也应该选择真正的幸福,并对此产生欲望而决定自己的意志和行为。正如洛克所说:“有恒常追求幸福的决心,并不减少自由……追求幸福的恒常欲望,以及追求幸福时这种欲望所给我们的限制,没人会认它们为自由底束缚,或者至少说,没人会认这种束缚是可抱怨的。全能的上帝自身亦是被幸福底必然性所束缚的。”(注:①② ③ ④洛克:《人类理解论》,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35、248、251、253页。)。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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