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美德伦理
在过去25年中,大多数环境伦理的学者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了非人类自然的内在价值或道德考量上。这一工作颇有价值,为很多环境主义者建立起一种清晰的直觉,即过分使用或占有自然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它为将道德关怀拓展到人类物种之外,并据此限制我们的行为提供了可信的理由。①
但是,学界几乎没有出现从以人类的优良品质和幸福(flourishing)为焦点的美德伦理视角对环境伦理进行探讨的文章。尽管奈斯(Arne Naess)和科哈克(Erazim Kohak)曾经探讨过在一种更具环境意识的生活中所发现的快乐和满足感(fulfillment),但这一主题一直没有成为环境伦理学界的中心议题。② 然而近几年来,我们看到人们对发展环境美德伦理的兴趣日渐增长,这种理论将尊重自然和一种更广义的“人类利益”结合起来,将环境保护当做我们人类的一种开明的自利。③ 基于以下两个主要原因,我相信,进一步发展环境美德伦理是及时且有益的。
第一,缺乏环境美德伦理的环境伦理学自身是不完整、不平衡的。近年来美德伦理的支持者们已经有力地证实了这一点。① 一种伦理如果只关注权利和责任,只根据违背或支持道德责任来判断我们的行为,它则忽视了一些更深入、更重要的道德问题:对一个人而言什么才是最好的生活?我们如何才能过这样的生活?什么是好的社会?我们如何才能更加接近、实现这种好社会?这些问题对环境伦理学与对一般伦理学同样重要,因为那些影响环境的行为也会反过来影响我们开启或关闭各种可能性。我们对环境的决策使我们成为更好或更坏的人,造就更好或更坏的社会——更健康或更孱弱,更富有或更贫穷,更有见识或更无知。由此可见,任何对人们行为和生活的完整评价必须包含德性伦理的因素,同样地,任何完整的环境伦理学也必须包含环境美德伦理。
①参见 Alasdair Macintyre, After Virtue, 2d ed. (Notre Dame: Unive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84) , 118-19; and chapters by Sarah Conly, R.Z. Friedman, and David Norton in Peter French et al., eds., Ethical Theory: Character and Virtue (Notre Dame: Notre Dame University Press, 1988)。对美德伦理最好的简短介绍有Richard Taylor,Virtue Ethics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②“没有意识上的改变,生态运动就会成为一种没完没了的提醒:‘耻辱,你不应该那样做’或者‘记着,你不允许那样’。但如果有了思维上的改变,我们就可以说‘想想看,如果或者当我们看见时,那会是多么美妙啊!我们以前没有欣赏到,可真是遗憾啊……’如果我们能从内外两个方面都受益,那么我们就可以期待生态运动会成为一个更有生机、更有活力、能创造更多快乐的运动。”(Naess, Ecology, Community and Lifestyle, 91)我不认同奈斯所讲的,由于自利遮蔽了自利,因而要对根据道义论和幸福论的道德判断进行综合(Naess, Ecology, Community and Lifestyle, 8-9)。奈斯观点的重要意义在于,对开明自利的认可为我们提供了尊重荒野自然内在价值的进一步的动机。这种认可使得我们在履行义务时不再那么被动。而且,奈斯讲这种认可有助于我们过更好、更快乐的生活也十分在理。
③参见 Kohak, The Embers and the Stars, 90-91页。这并不是说这种自利的论证就要取代诉诸道德义务或自然内在价值的论证,相反,他们应该是彼此补充的。在我看来,道义论与德性伦理分别是一个完整伦理学不可或缺的两半。
④Henry Thoreau, Walde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9), 90-91.对于将梭罗作为一名美德伦理学家的讨论,可参见 Philip Cafaro, Thoreaus Living Ethics: Walden and the Pursuit of Virtue (Athens: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 2004)。第二,发展积极的理论是环境保护的实践的需求。普通公众经常将环保主义者视为一些扫兴的人,认为他们总以牺牲人类的自由和快乐为代价来追求自己的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环境主义者的主张不可忽视。为了保护荒野自然,维护大自然的内在价值,环境主义者们必须放弃某些人类的权利。②然而,那些伟大的自然主义者的作品,以及我们自己的某些经验都为我们讲述了另外一种人类与自然快乐相处的故事。就如同经典的美德伦理为尊重他者提供了具有说服力的、自利的、基于人们追求自身美德和幸福的理由,环境美德伦理也能为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根据。毕竟,它能使我们超越对环境破坏最初的伦理反应,因悔悟而产生自我克制,从而走向一种能使我们谦恭地栖居于大自然中的更加积极、可持续的观点。③
梭罗、利奥波德和卡逊
尽管职业哲学家们大多忽略了这一主题,但一些伟大的自然作家却可以被视作环境美德伦理学家。这里,我将简要地讨论其中的三位:亨利·大卫·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和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
梭罗在《瓦尔登湖》的一个核心章节中写道:“我到丛林中去,是因为我想要从容不迫地生活,只去面对生活中那些本真的东西,看看我能否领会生活对我的教导,唯有这样,当我死去的时候,我才不至于发现自己从未真正生活过。……我想要深入地生活,吮吸生命的活力……通过体验去了解它,在下一次远足中正确地描述它。”④《瓦尔登湖》描述的是一种不断成长的生活和一种以求索关于自身和自然的知识为中心的丰富体验。它宣扬的是关于伦理、智识和创造的努力。梭罗一方面为读者指出人们身上具有的惰性和未能更深入探寻生活真谛的遗憾,另一方面循循善诱,向他们描述那些可能的美好、高尚的理想以及他自己成功的经验。冬日寒潮来袭,梭罗安全地躲在自己的小木屋里;夏天,他驾着小舟,徜徉在瓦尔登湖平静的水面上,手里握着那个象征着他与周围环境平衡、和谐的鱼竿。有趣的是,梭罗用了幸福、好生活、首要目标这些词来描述他全部的目的,而当下很多学者正是用这些词汇来翻译和复活古希腊人对于幸福(eudaimonia)的理解,以取代我们通常所用的更为主观和平淡的“快乐”(happiness)一词。①
当我们把《瓦尔登湖》当作一个整体阅读时,梭罗对于好生活的图景就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眼前,这其中包括关于健康、自由、快乐、友谊、丰富的知识,对自己、自然和上帝的知识,自我的文化以及个人的成就。②他细致地论述了他对这些“善”的追求,通常它们都是根据他自己与大自然间的关系来确定的。对梭罗而言,自由不仅指没有身体上的强迫,还意味着有时间去探索周围的环境,在当地的大自然中漫步而不会因为非法入侵某人的领地而被捕。也许有些读者对自由也有着类似的理解。将自己心怡的生活与同时代很多人整天呆在室内的生活比较,梭罗发现丛林里的生活和工作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身体上的快乐和感官上的刺激。这种美妙的感觉不只是相对于那些为生活所迫在工厂里辛苦劳作的女孩子们而言,即便与康克德镇上的富人们相比亦是如此。他曾讲过,远离人群的独居生活唤醒了他与自然间的友谊和联系。他在湖畔的实验表明,对于那些愿意尝试的人来说,他们完全有可能在大自然中生活得很好。同时,他也向我们昭示了,在极端都市化的生活中,哪些是我们可以舍弃的。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