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讨论告诉我们,即使在英美这样的国家,国家本身在制度变迁中都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其重要性就像空气对人的生命一样被人们视为理所当然而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早期的自由主义者是这样,生活在这样的制度结构下
上述讨论告诉我们,即使在英美这样的国家,国家本身在制度变迁中都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其重要性就像空气对人的生命一样被人们视为理所当然而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早期的自由主义者是这样,生活在这样的制度结构下的新制度学派还是这样。托马斯和诺思在研究制度变迁与美国经济增长时说,“我们并不想解释经济环境的变迁,这类变迁是肯定发生了,对它们能发生的原因的任何解释将是十分有意义的。不过,它们对这一制度创新模型来说是外生的。”〔19〕国家难道是外生变量吗?如果是外生变量,信奉放任自由主义的国家(执政者)和信奉凯恩斯主义的国家(执政者)为什么会有完全不同的公共政策?看来,“脱嵌”的经济学在忘却政治的同时,也就忘却了历史。英美对外贸易的历史告诉我们,国家的作用多么重要。
重商主义的对外贸易。如前所述,西欧国家成长于国际贸易,那么国家在对外贸易中到底是什么角色?难道国家只是商人的陪衬?难道只是“守夜人”?
在英国工业革命刚开始不久,亚当•斯密出版了著名的《国富论》,从休谟的自动均衡假设出发,斯密提出了通过“看不见的手”而实现均衡的自由竞争理论。但是,事实上,直到1846年废除具有贸易保护主义性质的《谷物法》后,英国才完全走向了自由贸易时代。也就是说,在“光荣革命”后的150年里,英国实行最多的是重商主义的外贸政策。重商主义就是两架庞大的国家机器,一架是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产业的机器,一架是鼓励出口以赚取更多财富的机器。可见,以重商主义为信条的国家绝不是被动的“守夜人”,而是主动的设计者和行动者,就像今天的东亚发展型国家的政府一样。或者说,今天的发展型国家只不过是模仿了重商主义国家的行为。这意味着,现代国家成长有着共同的规律和法则。
但是,领先于世界的英国对外宣称的却是具有世界主义性质的自由主义贸易。李斯特则认为,当时的英国政客和经济学家们对于自由贸易的鼓吹是出于民族主义的目的,尽管这种鼓吹是以一种“世界性学说”的形式出现的。他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指出,英国一直实行国家主导下的重商主义贸易,却大肆鼓吹世界主义的自由贸易,目的在于防止外国仿效英国的成功之道。“这本来是一个极寻常的巧妙手法,一个人当他已攀上了高峰以后,就会把他逐步攀高时所使用的那个梯子一脚踢开,免得别人跟着他上来。亚当•斯密的世界主义学说的秘密就在这里。”〔20〕“任何一个通过使用保护性关税和航海限制等措施,把它的制造业和航海业提到一个别国无法与其自由竞争的地位的国家,所能采取的最聪明的措施莫过于扔掉通向成功的梯子,然后向别的国家苦口宣传自由贸易的好处,用着那种过来人后悔莫及的语气告诉它们,它过去走了许多弯路,犯了许多错误,现在才终于发现了自由贸易这个真理。”〔21〕李斯特认为,在落后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国家干预和贸易保护是十分重要的,甚至是必需的。
李斯特的思想来自他流亡美国时的美国根深蒂固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想。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开国之父们多次提到要提防强国如英国和西班牙对其以贸易为核心的国家利益的侵害。甚至到了19世纪,美国不仅成为最强大的贸易保护主义堡垒,而且也产生了丰富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想。当时美国的知识分子普遍认为,“这个新的国家需要新的经济学,一种建立在不同政治体制和经济条件下的新经济学,而不是流行于英国的那个经济学”。〔22〕亨利•凯里是美国19世纪最杰出的经济学家,是林肯早期的顾问,他将他的经济政策纲领命名为“美国体系”,以区别于他反对的“英国体系”,他认为“自由贸易是英国将美国置于初级产品出口国的帝国主义体系的组成部分。”〔23〕直到19世纪最后25年,美国大部分本土经济学家都是贸易保护论的积极倡导者。
国家的全面到来。在近代民族国家的建设中,英美似乎是一种“自发秩序”,其中以商人阶层为代表的社会力量推动着国家的现代化。但是,强调国家发展的所谓的“自发性”不能忽视国家的作用。简单地说,第一,“自发秩序”发生在一定的制度结构内,这个制度结构就是具有暴力潜能的国家。具有暴力潜能的国家的宪制规定着不同阶层的不同权利,决定着国家的基本走向,主导着对外贸易。
第二,英美的历史告诉我们,仅仅依靠“自发秩序”,既不能实现社会内部之间的均衡,也不能实现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均衡。在“自发秩序”之下,恩格斯和狄更斯笔下的工人阶级的悲惨状况都是真实的,是国家的立法改变着资本家的行为并改善着工人的状况。由洛克、亚当•斯密和休谟开创的社会中心主义,强调个人的自然权利和社会演化的自动均衡,以及后来边沁的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功利主义。结果,自然演化使工业化中的英国变成了强者的天堂,弱者的地狱。我们知道,国家的权力可分为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文化权力。经济权力其实是企业家的权力,文化权力代表一种思想观念或对观念的垄断,当流行的观念与经济权力结盟而政治权力无所作为时,弱者的处境可想而知。在第一次工业革命进行半个世纪后,国家不作为而导致的社会和政治恶果在英国都充分暴露出来,出现了马克思所说的“贫困化”甚至是“绝对贫困化”。但是,当时的主导性观念认为,“贫困在一个社会中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因素,没有它的存在,国家和社区就没有文明的秩序……没有贫困,就没有劳动,没有劳动,就没有财富。”〔24〕就这样,为了所谓的“文明的秩序”,国家任由贫困化发展,造成财富的两极化,基尼系数从1759年的0.52上升到1801年的0.59。这种两极化的程度超过了当今任何发展中国家。
财富分配的两极化及其基础上的失业与绝对贫困化,必然导致剧烈的社会冲突,并进而影响到政治稳定。19世纪上半叶是英国历史上社会矛盾最为尖锐的时期之一,工人运动风起云涌,并时有骚乱,比如1811-1818年的捣毁机器的卢德运动、1816年东盎格鲁和斯巴费尔德的骚乱、1819年的彼得卢大屠杀、1831年改革法案骚乱和纽泊特起义,及著名的30-40年代的宪章运动与宪章运动中的暴力冲突。失业和贫困化还必然导致犯罪的激增。仅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所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为:1805年4605起,1815年7898起,1825年14437起,1835年20731起,1842年31309起。在不到40年的时间里,犯罪数字增加了6倍多。〔25〕如此严重的社会冲突、政治动荡和社会犯罪,不但是国家治理的危机,更是政治统治的危机,而这个危机的根源则是当时流行的观念以及由此形成的国家不作为政策。那么当时国家在干什么呢?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的管理委员会”的角色,为资产阶级的国内外贸易政策保驾护航。但是,仅仅为私人资本服务的国家最终陷入治理危机。在英国工人阶级经历了长达100年的贫困化与煎熬之后,国家终于开始转变观念,学习新的统治和治理方式,开始扮演“社会工程师”的角色。20世纪初,英国出台了一系列失业法令,通过并实施了《失业工人法》(1905)、《劳工介绍所法》(1909)和《失业保障法》(1912),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障和福利体制,1944年即工业革命后的200年所出台的《贝弗里奇法案》最终将英国变成一个“福利国家”。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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