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作主体对诗变的意义 这一时期的诗论家,已经认识到主体是诗歌发展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一认识,到七子后期和公安派高潮时期,几乎成为共识。袁宏道曾言: 大抵庆、历以前,吴中作诗者,人各为诗,故其病止
二、创作主体对“诗变”的意义 这一时期的诗论家,已经认识到主体是诗歌发展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一认识,到七子后期和公安派高潮时期,几乎成为共识。袁宏道曾言:
大抵庆、历以前,吴中作诗者,人各为诗,故其病止于靡弱,而不害其为可传。庆、历以后,吴中作诗者,共为一诗;共为一诗,此诗家奴仆也,其可传与否,吾不得而知也。间有一、二稍自振拔者,每见彼中人士,皆姗笑之。幼学小生,贬驳先辈尤甚。揆厥所由,徐、王二公实为之俑。然二公才亦高,学亦博,使昌谷不中道夭,元美不中于鳞之毒,所就当不止此。今之为诗者,才既绵薄,学复孤陋,中时论之毒,复深于彼,诗安得不愈卑哉!姜、陆二公,……以未染庆、历间习气,故所为倡和诗,大有吴先辈风。意兴所至,随事直书,不独与时矩异,而二公亦自异。虽间有靡弱之病,要不害其可传。夫二公皆吴中不甚知名者,而诗之简质若此,予因感诗道昔时之盛,而今之衰,且叹时诗之流毒深也。[1]102
可见其对李攀龙和王世贞的态度不同,他对王世贞并不讨厌,且有所肯定。这段话以“可传”与“不可传”为核心,论其对诗歌创作“自然”的见解,这一意见的中心是真正的诗歌应该是“人各为诗”,不能“共为一诗”;“人各为诗”即使有某些靡弱,也属于自己的创造,而不是剽窃模拟之作。同时,袁宏道对“时论”从主体角度,看出其毒害后学之深,可见,中郎并非一味赶时髦。在他看来,若时文不能从“胸臆”中出,同样“不可传”。“可传”,是他主张主体要在诗歌创新中起作用,方能成为传世之作。且在袁宏道看来,创新的标志是“不独与时矩异”,也就是和当时普遍认同的套路有区别,而且人人“自异”。
主体对诗变的作用,并非只是抒发自己的个性即可,它要求主体具有艺术处理的能力,并将之和自身的个性素养结合,以之促进诗歌发展:
作诗之道,非难非易。易,故《三百篇》多出于野夫游女;难,故成一家言者,代不数人。若仆之懒慢废学,非曰能之,间尝从事于斯而得其仿佛焉。譬诸组织一经一纬,一玄一素,虽由女工之手,而必成于杼轴,衡缩疏密轻重,各有其度,不可违也。能取古人之言而吟讽之,嗟叹之,久之。知其言之所以然,又知其言之不得不然。由是而得之杳杳之中,出之恍惚之际,不规规于古人而自与之合。如是知不为作者笑矣,乃其神而化之,则存乎其人耳。至于是,而又不能无得失,则如迴 之挝,赏音者知之,劳薪之炊,知味者辨之,若夫轻心掉之,怠心易之,昏气出之,矜气作之,此皆词人所当反覆也。今兄将有黼 一世之用,虽所为诗,字字珠玑,亦何裨益。然借以发抒其意气,陶熔其性情,则养任重道远之望者,乌知不在此乎?[2]
此则既言学习古人的必要:“成于杼轴,衡缩疏密轻重,各有其度,不可违也”;又言学古当以“不规规于古人而自与之合”,“神而化之”,“存乎其人”,运用主体的能力和个性心理化用已有的艺术成果,方能创新。否则,即使字字珠玑,也只能是沿袭古人。若想成一家之言,就须以话语“发抒其意气,陶熔其性情,则养任重道远之望”。李日华也表达了相似看法:
李嘉佑诗,“水田飞白鹭,夏水啭黄鹂”。王摩诘但有“漠漠”、“阴阴”四字,而气象迥殊。江为诗,“竹影横斜水清浅,桂香浮动月黄昏”,林君复改二字为“疏影”、“暗香”以咏梅,遂成千古绝调。诗字点化之妙,譬如仙者,丹头在手,瓦砾俱金矣。[3]6407
作家的才能包含驾御话语的技巧,从这点看,创作主体的艺术处理能力也是促进诗歌发展的重要因素。当然,一个诗人艺术处理能力是多方面因素或多种力量的合力作用形成的,不仅是学习和造诣之功。“创造性”的技巧,自然包含“技术”的成分,但与“才力”、素质关系更密切。可见,诗歌话语技巧与今人所谓的“技术”已经相距遥远了,其间少工具性,而多人文性。
主体在创作中的价值取向对“诗变”的意义也极大。一种取向是否有价值,往往取决诗歌是否有新的面貌,能否产生与时俱变的效果:
今代以文取士,谓之举业,士虽借以取世资,弗贵也,厌其时也。夫以后视今,今犹古也,以文取士,文犹诗也。后千百年,安知不瞿、唐而卢、骆之,顾奚必古文词而后不朽哉?且所谓古文者,至今日而弊极矣。何也?优于汉谓之文,不文矣;奴于唐谓之诗,不诗矣。取宋元诸公之余沫而润色之,谓之词曲诸家,不词曲诸家矣。大约愈古愈近,愈似愈赝,天地间真文澌灭殆尽。独博士家言,犹有可取,其体无沿袭,其词必极才之所至,其调年变而月不同,手眼各出,机轴亦异,二百年来,上之所以取士,与士子之伸其独往者,仅有此文,而卑今之士,反以为文不类古,至摈斥之,不见齿于词林。嗟夫,彼不知有时也,安知有文![1]96
这一段话重在谈“时”(当下和时间)、“变”与创新、发展之关系,其间作者个性的意义非常重要,重要就重要在取舍时“手眼各出,机轴亦异”,会带来迥然不同之效果。时文和举业,聊以获取世资,士人在思想上“弗贵也”,“厌其时”,中郎对之加以非议,自有一番道理,然亦有矫枉过正之嫌。但其中却又包含他意识到创作主体价值取向对诗歌发展的重要性。甚至连科学家徐光启都有这样的认识:“尝谓古乐不复第,其节奏散亡。至于声音之道,生人至今相传不易,故乐有古今,韵无古今也。徒以方俗不同,故一字有至数十音耳。今人读诗动称古叶,与今韵截然不类。博洽之士,旁引曲证以就其说,要其中间竟多附会。以愚而论,定无古叶之说。若知谐声转注,则知宛转相通,自然成韵,不容丝毫造作也。……而后人复仍其谬误,辑成篇目为古韵,为古诗骚赋者用焉!是则讹上之讹,而千岁不觉也。……诗本体格不同,至于疾徐轻重缓急抑扬,如天籁之鸣,咸归自然,不由造作。自魏武以还,声律尽亡。此纸上之言,唯寻其音韵,尚可得其脉络节奏于万分之一耳。一味牵强音调乖舛,是以私心,欲希是正。虽古乐勿传,然妙解今世音律者,必不以愚言为妄也。”[4]这里认识到生活多样性和人生所面对的客体本身的丰富性,乃是艺术不断创新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故而文艺代有差异。不同时代、不同主体面对客体时汲取不一样的成分,或是从不同视角观照客体,自然就会有新的发现、新的认识。这也是作为自然科学家的徐光启具有与纯粹诗论家不同的角度,才会产生这样的看法。主体才能和胆识在诗歌创作中的作用,亦是诗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江盈科曾言“夫人受才不同,故形诸题咏亦各自有别。”他以唐代刘禹锡为例说明这一问题:(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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