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化中“民众诉求”推动的土地征收改革模式(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王华华 王尚银 发表于:2012-08-21 20:02  点击:
【关健词】土地征收改革模式;温州模式;返还地;民众诉求;三分三改;政府
二、温州城市化中的土地征收改革实践 1.温州将军村征地的实践:自下而上民众诉求的推动 鹿城区是温州市城市化建设的典型成果之一。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温州民间社会的成长,迫切需要加快城市化进程,以造城来

  二、温州城市化中的土地征收改革实践
  1.温州将军村征地的实践:自下而上“民众诉求”的推动
  鹿城区是温州市城市化建设的典型成果之一。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温州民间社会的成长,迫切需要加快城市化进程,以“造城”来满足居民对于城市生活与发展的需要,温州市鹿城区的规划建设因此应运而生。具体而言,当时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化建设面临的困境主要有如下几方面:(1)制度层面上,历史规划欠科学,政策执行欠合理。在法制建设相对不健全的情况下,市场经济运作的“盲目性”特征,使得早期温州市鹿城区的城市化建设缺乏科学规划,越权批地、乱占耕地、侵吞耕地的问题较严重,造成了工商业用地与农业建设用地比例严重失衡。(2)环境层面上,土地质量整体下降,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缺乏整体科学规划的城市建设后果之一,便是土地利用质量的整体下降,城区环境的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易千枫,2008)。(3)利益层面上,市场主体维权意识强,城市规划利益协调难度大。温州是一个民间社会强大的城市,鹿城区进一步的城市化建设,必然涉及土地资源利用的调整问题,也就必然涉及包括城市居民、边缘区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社会中介组织等各个市场主体切身利益。如果土地征收的利益调整不到位,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如何在城市化建设中建立“深入了解土地征收的民情、充分反映征地利益的民意、广泛集中征地方案的民智、切实珍惜城市建设的民力”的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使得城市化建设中的城市规划与土地征收更加理性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显得颇为重要。温州鹿城区的城市化建设实践,充分反映了被征地群众的“民众诉求”,创造了一种自下而上、民间要求的保护被征地群众自身合法权益的土地征收模式,即温州“返还地”模式。其中,温州市鹿城区“将军村”的土地征收实践,是“返还地”模式的典型(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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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温州市鹿城区将军村土地征收改革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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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将军村在鹿城区旧城改造建设的土地征收中,自下而上、自发要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即在土地征收中不是获得“社会补偿”,而是“社会赔偿”;不仅是静态的征地拆迁款,而且是动态的征地政策优惠保障;既能够保证征地后的“生存权”,也能够保证进城后的“发展权”(王华华 等,2012b)。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的规定,将军村村民合理提出关于“土地征收社会赔偿”方案的具体建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土地用益物权。将军村村民主要提出了三点“民众诉求”:(1)土地征收的社会赔偿方案应由全体村民会议表决,认为村委会只是土地征收中的“中间组织”,不具有掌握土地征收赔偿款使用和分配的权力,以避免村两委组织腐败的问题;(2)土地征收的社会赔偿款和土地征收福利,应按照村民持有土地的份额进行等额划分,以保证分配的社会公正性;(3)土地征收应实现“土地”换“福利”的基本目标,并认为土地征收应按照“现金补偿+返还地安置”的方式进行,以保证村民对土地的需求。温州将军村村民的“民众诉求”得到了政府的回应,成功地用10亩农业用地换来了5亩非农业用地(即“返还地”),同时获取了与外界一样的土地征收赔偿款,既“保护”了自身的合法土地权益,也为其农民市民化的身份转型创造了物质条件。结合将军村征地实际情况,“民众诉求”对温州市政府土地征收改革的启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厘清村两委组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由于村两委组织的政治权力,较易获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盈利收入,进而侵害到村民合法收益,使得农民与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之间的利益关系紧张;化解村两委政治组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紧张关系,是土地征收政策政治层面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2)农民土地用益物权收益保护的问题。一般而言,农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耕作地承包使用权,这两类土地的使用权是保障“农民应该享有土地用益物权收益”的法律权利的基础,也就是农民的“命根”。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不应该用低代价的方式征收农民“保命”的土地,而应该保护农民土地的用益物权,使农民能够在征地后获取较为公正的收益,以提高农民征地后的生活水平,进而提升城市建设的“品质”。(3)保护进城农民土地需求的问题。是不是所有的进城农民都愿意丢掉土地而转型去务工,答案显然不是完全肯定的。因此,城市化建设的土地征收中,必须重视进城农民中“愿意继续务农、善于务农的农民的土地需求”问题,改革城乡二元体制下“户籍身份”与“土地资源权益”捆绑的问题。温州鹿城区将军村村民对于“置换地”的需求,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这个问题。
  2.温州“三分三改”的实践:政府回应民众诉求的改革
  当前,“稳定压倒一切”成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政府都把“社会稳定”与“民生幸福”建设作为一个重要政绩考核内容,客观上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2011年,温州市政府总结了鹿城将军村等地土地征地改革的经验,主动提出以“三分三改”为主要内容的“理性化的土地征收,科学化的城市建设”发展政策(见表2)。这既是对被征地群众“民众诉求”的积极回应,也是“自下而上”由“民众诉求”推动的土地征收改革模式的真正形成。
  表2温州市“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温州市政府希望通过“三分三改”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模式,努力把温州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优美“三生融合”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满足温州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态需求。 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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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表2可知,温州市实施以“三分三改”为政策主体内容的土地征收改革尝试,实际上是回应“民众诉求”、保护被征地群众自身合法权益的土地征收模式。这种政府受“民众诉求”推动、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的城市化土地征收模式,有三个重要特征:珍惜农民的资源权、重视农民的生存权和尊重农民的发展权。基于在土地征收中“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的政策考虑,温州市政府着眼于实际,定位于未来,以“三分三改”为核心,以中心镇建设为平台,以农房集聚改造为切入点,促进农民转变为市民、农村转变为社区、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从而促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城乡一体化建设。具体而言,回应“民众诉求”,围绕着保护农民资源权、生存权、发展权的需要,“三分三改”政策从以下三个方面促使土地征收和谐化进行:(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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