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60年代的巴黎,虽然在历史上早有思想渊源,如传统的形而上学和索绪尔的语言学,却同时涌现出一群学者,他们共同掀起了结构主义的理论思潮,盖过了战后一直占主导地位的存在主义,很快风靡欧美,辐射到文学、艺术、哲学、美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之中,其代表人物列维-斯特劳斯、阿尔都塞、巴特、德里达等,都成为20世纪后期人气最旺的学者,他们所倡导的结构主义也成了最具操作性的实践方法。而对于结构主义加以解构的解构主义,即习惯上说的后结构主义,也是从其内部发生的,巴特和德里达都是后结构主义的代表人物。
一、结构主义的客体重建
结构主义是理论,是活动,也是方法。对此,巴特的说法具有代表性。他介绍结构主义时说:“结构主义是什么?它不是一个学派,甚至也不是一个运动(至少目前不是),因为一般被贴上这个标记的多数作者并不感到有任何真实的教义或主张把他们联合在一起。它也不是一套词汇。”他认为“结构主义本质上是一种活动,即是说,一定数量的精神活动的延续”。这种活动的基本目标是,“不管是内省的或诗的,用这样一种方式重建一个‘客体’,从而使那个客体产生功能(或‘许多功能’)的规律显示出来。结构因此实在是一个客体的模拟,不过是一个有指导的、有目的的模拟,因为模拟所得的客体会使原客体中不可见的,或者愿意这么说的话,不可理解的东西显示出来。结构主义的人把真实的东西取来,予以分解,然后重新予以组合;看来,这个微不足道……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这‘微不足道’却是决定性的:因为在结构主义活动中两种客体(按:指原客体与重建客体)或两种时态(按:指‘共时’与‘历时’,原客体存在于历史中,是‘历时’的;模拟的重建客体是表明共时内的各部分关系的模式,是‘共时’的)之间产生了一些新的东西,而这新东西并不少于一般的可理解性:模拟物是理智加于客体,而这种增加是有人类学上的价值的” ② [法]罗兰•巴特:《结构主义——一种活动》,载伍蠡甫、胡经之主编《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64-466、468-470页。。巴特在解析结构主义“重建客体”的具体活动时,他列出了两个典型动作,即分割和明确表达。关于“分割”,巴特指出:“分割原客体,那个承受模拟活动的客体,就是要在其中发现某些机动的部
分,它们的不同处境会产生某种意义;那个部分本身并无意义,但它却是这样的部分,在它构造中造成的最细微的不同会引起整体的变化。”巴特认为列维—斯特劳斯的“神话素”就是“这样的部分”。关于“明确表达”,巴特指出:“各个部分一旦定位以后,结构主义的人 必须在其中发现或为它们建立某些联合的原则:这就是明确表达的活动,它接替了召唤的活动。我们知道,艺术或叙述的方法是极为不同的;但我们在结构主义事业中的每件作品里都发现一种对经常性强制力的服从,这种强制力的形式主义,当它被不恰当地表明时,远远不如它的稳定性重要,因为在模拟活动这第二阶段发生的正是一种反对偶然性的斗争;这是为什么强制某些部分重复出现的力量几乎具有造物主的价值;是靠部分以及部分联系的经常出现使作品显得是制成的,即是说,是被赋予了意义的。”巴特对结构主义目标概括为:“可以说结构主义的目标不是人被赋予意义,而是人制造意义。”②从这里,可以看出索绪尔语言学的“历时”与“共时”、“能指”与“所指”的二元对立结构;而通过重建客体过程,使本身无意义的各部分,经结构而引起整体的变化,并产生意义,这也就肯定了文本意义的客观性,这些都是后来的解构主义所坚决反对并加以解构的“形而上学”。
结构主义强调从原客体上重建客体,在艺术创造中,不外就是把分散的、偶然的材料,结构为一个是人“从偶然性争夺过来的东西”,并“制造意义”。这里虽然有索绪尔的处于历时中的“能指”无本体性,以及形式主义的结构决定意义的倾向,看不到结构所结构的东西中本身就包含有客观内容意义,但结构主义的这个方法却可以给人以启示,要承认结构自身的意义,因为结构中矛盾对立内容是情节冲突和人物性格的基础。结构主义不承认结构是在结构着内容成分,这种形式主义立场,是后来被后结构主义所解构的先因。
对于解构主义在这里有必要特别说明两个问题:一是结构的效用;一是二元对立的模式导致的形而上学。
巴特认为建构客体的“模拟物是理智加于客体”。此语表述的是结构的效用。人们在客体建构中,所选择的各个部分都是出于对整体构成的考虑,不管作为分体的存在其原本意义为何,它一旦被结构进来,必须作为新建客体的支撑点,实现的是新建客体的意义。这就像诗文中的用典,不论原典意义为何,此刻作为能指成份进入诗文语境,必须成为诗文表现的某种意义承担者,不应是其始源独在意义的显现。如李白的古风之十五的“燕昭延郭隗,遂筑黄金台”;之三十五的“丑女来效颦,还家惊四邻”,其前者典故来自《史记》,后者有来自《庄子》、《韩非子》等书的典故,它们在原典中本各有其义,但到了李白诗中,却分别服从于李白的愤世不公、不得时用和憎恶浮华、渴望淳朴的主题建构。当然这分体部分也是本有相适意义的,但入诗后却成了李白建构新客体的分体支撑成份,结构主义的关注目标也正在这里。
结构主义者循着索绪尔在语言学研究中所用的语言/言语,能指/所指,历时/共时的对立模式,揭示所遇的传统文学作品结构的基本元素,用找到的客体的“机动”的部分,去说明由于它们有规律性的组合,对建构的客体的意义赋予。对于这种客体建构的最终目标,德里达从解构意义上将其归结为逻各斯的二元对立,认为在对立的二元中只承认和尊崇其中一方面,而一律否定和贬斥另一方面,并不知道所肯定的方面仍存有自我解构的存在。但德里达只知解构二元对立,而没有顾及统一中的对立却又是统一的基础,没有这种对立,统一也无从谈起,“反者,道之动”,是内在的矛盾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变化。正是根据这一规律,艺术作品才以之为结构关系的动力,人物有正反,甚至正中亦有反,反中亦有正。只是像法国古典主义那种人物性格必须归守理性的胜利或情致的单一律,是不符合生活现实逻辑的,因而在结构方法上是须加解构的,但正反的矛盾结构设置以及强调真善美的意义,这却是不能解构的。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