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五月,奏请使黄廷彧赴京[11](卷18,万历十二年五月戊寅条),请求明朝赐《大明会典》成书,为其先祖康献王李旦洗冤。礼部以梓未竣工,请先降敕昭示,以慰远人为题请示皇帝,应允。[12](卷152,万历十二
十二年五月,奏请使黄廷彧赴京[11](卷18,万历十二年五月戊寅条),请求明朝赐《大明会典》成书,为其先祖康献王李旦洗冤。礼部以“梓未竣工,请先降敕昭示,以慰远人”为题请示皇帝,应允。[12](卷152,万历十二年八月丁巳条)黄廷彧奉敕回国。敕书略曰:“先该尔以乃祖讳,久蒙不韪,累请昭雪,已许新修会典内详载,而纂辑有绪,尚未告成,兹尔复申前请,特命史官录示。今据新修会典稿内载称云云。前项事由,与尔原奏相合,候书完进览,颁行之日,差官赍送尔国,先谕尔知之。”[11](卷18,万历十二年八月甲辰条)十五年九月,朝鲜得知会典毕修,再遣奏请使俞泓赴京,乞颁赐会典。泓至北京,呈文礼部,礼部以未经睿览,不可先颁答之。“泓与一行员役等,诣请恳迫,至叩头出血,涕泣固请。尚书沈鲤为之感动,具本题请,天子可之,特赐本国付卷。又降敕宣谕,书言‘陪臣至诚恳请,兹特径赐。’”[13](卷22,万历十六年二月甲寅条)朝鲜得到《大明会典》本国一卷后,仍不满足,以“礼部题请,随后顺付”,圣旨也允颁为据,继续遣使臣尹根寿来京力请《大明会典》全帙。经礼部报请,万历皇帝降敕,明朝遂将《大明会典》全书顺付朝鲜使臣带回国内。[12](卷215,万历十七年九月乙巳条) [13](卷23,万历十七年十月乙亥条)至此,朝鲜王朝对明朝的历经14代国王、186年的“宗系之辨”活动,以续修《大明会典》中增加了部分朝鲜奏辨内容而告一段落。
三、“宗系之辨”之政治意义
所谓“宗系”一事,从根本上讲,只与朱元璋《皇明祖训》中的那句话有关,由于《大明会典》中引用了这句话和明朝重修《大明会典》之机缘,才引发了朝鲜倾注大量人力、物力向明朝进行辨白和申诉的活动。从朝鲜王朝来看,他们的这种活动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 通过奏辨活动,证明了李氏朝鲜王朝的正统性。
李成桂是高丽王朝旧臣。已有前述,洪武二十二年五月,李成桂率军回渡鸭绿江后,已掌握了高丽朝中大权,此后,高丽王朝内部事态的发展,李成桂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种大的政治背景下,李成桂废王氏,推翻了高丽政权,自做国王,改朝换代地建立起李氏王朝,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自然使人怀疑他取得国王位子的合理合法性。特别是在高丽王朝末期王朝内部权力之争达到了你死我活的白热化的局势下,更是如此。“姑待之”不但表明了朱元璋的怀疑态度,《皇明祖训》中的话又被《大明会典》所引用,进而也表明了朱元璋之后的整个明朝的怀疑态度。换句话说,自朱元璋开始的明朝对李氏朝鲜王朝政权的正统性的怀疑态度,经过了一百多年后,不但未被释然,反而进一步被坐实。问题的严重性不能不引起朝鲜王朝的重视。因此,他们要借不断的奏辩活动,反复地做各种各样的但内容却相当一致的解释,来努力达到消除明朝已存在的和将要扩大下去的这种怀疑态度,说明李氏朝鲜取代王氏高丽的合理合法,进而证明朝鲜王朝的正统性之目的。
正德十三年中宗国王李怿给明朝上的奏书中,讲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一,王颛被弑另有他人,与李成桂无关。李成桂回渡鸭绿江有功,禑攻辽无道,废禑理所当然。第二,朱元璋有话,“自王氏被弑绝嗣后,虽假王氏,以异性为王,亦非三韩世守之良谋”,因此,废昌实属有旨,立瑶符合帝意。第三,王瑶不义,罔辨是非,大失君道,国人愤怨,咸思离叛。废王瑶后,择于宗室,无堪托附者,一国无主。李成桂事大之诚,大小臣僚军民耆老咸愿推戴,李成桂牢让不获,迫于群情,权知国事,而非李成桂想做王。第四,在废立过程中,众人两次请示前国王王颛妃安氏,并经其同意。第五,“钦蒙太祖高皇帝灼知其情,命为国王,赐国号为朝鲜”,因此,李成桂做国王也是经过朱元璋首肯的。可见,朝鲜王朝的这些奏词意在向明朝表明这样的事实:李成桂做国王是上遵高皇帝之旨,下奉安妃之教,顺乎民心,并非篡位,是合理合法的,李氏朝鲜代替王氏高丽也具有正统性。
中宗国王李怿的这个奏书是朝鲜王朝第一个最为详细地向明朝申辩“宗系问题”的奏书,并成为后来所有这类奏书的模板。此后的朝鲜君臣向明朝所上的奏书,其基本内容与该奏书一致,几乎就是上述几个方面内容的复写。
2. 通过奏辨活动,证明了朝鲜王朝亦是礼义之邦。
后梁贞明四年(918),江州松岳郡人王建建国,国号高丽。后唐清泰三年(936),王氏高丽统一朝鲜半岛。后晋天福八年(943),王建薨,太子王武继国王位。初,大臣王规以其女为王建第十六妃,生子,是为广州院君。至是,王规欲以广州院君为王,有弑王武之意,但两次预谋均未得逞。王武虽知王规逆行,或不复问,或拱手谨避不予追究,更不加之罪,高丽五百年君弱臣强之端,已兆始于此。[1](第2册,P14)自王武之后,高丽王朝君臣关系陷入极度混乱之局面,高丽掌权大臣多以自己的意志弑废国王。据不完全统计,整个高丽时代,发生了弑王案6起,弑王未遂案6起,废王案9起,废王未遂案3起,预谋反王、以兵胁王和逼王逊位等案10起。①至高丽末期,特别是明朝建立后,高丽王朝同时面对明朝和北元政权的时候,君臣关系更呈复杂趋势,恰在此时,李成桂逐渐掌握了朝中大权。以李成桂为首的朝中大臣,假朱元璋之命,自行废立,虽史书记载弑辛禑和辛昌为王瑶之命,但作为朝中实力派人物,李成桂完全有能力加以阻止。如退一步说,弑辛禑、辛昌与李成桂无关,但弑王瑶则有李成桂之旨。因有这段历史,李成桂后人在辨《皇明祖训》“弑四王”上多有心虚,底气不足。
如前所述,洪武二十五年,李成桂第五子李芳远与52位大臣协谋废王瑶,拥戴李成桂为王。二十七年,李成桂绞杀王瑶,时李芳远为朝中大臣,亲历其事。建文三年,李芳远继国王位,是为太宗国王。他内心很清楚“凡弑四王”与李成桂确有干系,所以,永乐元年,他知道《皇明祖训》内容之后在给明朝的奏章中,只辨“宗系”,而不敢辨“弑四王”,个中原因,不言自明。
而正德十三年,在第十一任国王李怿所上的奏章中,将太宗国王对明朝的一辨变为两辨,不但辨“宗系”,更要辨“弑四王”;并出于孝心,隐去成桂之恶,将李成桂弑王瑶,写为“将王瑶便养私邸,使终天年”,并谎称“况弑逆,天下之大恶,无其实而诬被其名,亦天下莫大之冤也”。[7](卷33,正德十三年六月甲申条)但在武宗皇帝给国王的敕书中,只允“宗系”一辨,而不提“弑四王”,这使朝鲜君臣深感不安。在是否继续上章辨“弑四王”问题上,国王与大臣们的意见大有分歧。大臣们认为“制敕而不及四王事者,必有其意……且祖宗事,岂能尽善”;“今若更请,而优辞以答则已,如有不美之辞,则是自暴白祖宗之事”;“太宗朝,只请宗系者,必有其意”;“辛禑辛昌之见废则已,但有恭让之事,此所疑也”;“自古革命之际,不能无疑。史笔虽书之以应天顺人,而其有直笔者,则必直书以着其实”。[7](卷35,正德十四年三月乙卯、戊午、庚申条)可见,大臣们在继续辨“弑四王”上深有顾虑,难言之语正如多年后大臣林芑所说,“连弑四王,实事难泯,吾不敢措辞”[11](卷10,万历四年八月甲子条),故他们不敢与明朝强辨,因此持不可再行奏辨之态度。而国王李怿则不同,坚持要继续上章,向明朝“强辨”“弑四王”。此后各任国王在向明朝所上奏书中也均不顾历史事实,以辨“弑四王”为主要目标,意在“洗清”李成桂的“不白之冤”。这到底是为了什么?正德十四年朝鲜大臣南衮向礼部尚书毛澄上书,其中透露了数任国王坚持申辩“弑四王”之谜底。书中说:“我朝鲜国,世通中国,颇闻诗书礼义之教,尊名分,重纲常……弑逆,天下之大恶,于人不容,于法无赦。至于连弑四君,则尤舁浞之所不为也……蒙彼舁浞所不为之恶名,使东韩一区,为乱逆之窟穴,前日所闻于中国诗书礼义之教安在,纲常安在,名分安在,负此名也,将何以齿乎人,而立于天地之间乎……四海之人徒见此书,必皆曰:‘朝鲜,弑逆之邦也。’又将曰:‘弑逆之邦,亦在朝贡之列乎?’”[7](卷35,正德十四年四月庚午条)嘉靖三十六年,赵士秀呈文礼部,文中也说:“如使本国下注得核讹诬,则天下之人咸曰:‘朝鲜果是礼义之邦也。’如终不得改正,则天下之人咸曰:‘朝鲜果是乱贼之区也。’”[10](卷23,嘉靖三十六年十月乙酉条)由此可见,长期自诩“礼义之邦”的朝鲜,已把“弑四王”视为国耻。朝鲜君臣认为,如对“弑四王”不加以辨白,继续让这一“恶名”保留在《大明会典》中,将严重影响朝鲜的国际声誉。为此,他们不惜把李成桂弑王瑶一事,一再说成是“其王瑶之终保天年,国人之所共知”,“将王瑶便养私邸,使终天年”等。朝鲜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向明朝证明,朝鲜王朝虽脱胎于高丽王朝,但不同于高丽王朝,是礼义之邦,怎么可能会做弑君之事。万历十六年,明朝终于将《大明会典》颁于朝鲜,国王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说道:“手捧纶音,亲擎宝典,变禽兽之域为礼义之邦,是吾东方再造,箕畴复叙之日也。”[13](卷22,万历十六年五月甲申条)“箕封数千里之地,陷为夷狄禽兽无父无君之窟者,于今二百年,仰俯天地,无以自立,食息酬酢,宛一虫豸……何幸今日,三纲得正,伦纪乃叙,是犹变蛇虺之形而化为人。”[11](卷22,万历十六年五月己丑条)其言其语虽发自肺腑,但朝鲜几代国王不顾历史事实地向明朝辨白“弑四王”这件事之目的,不就此已昭然若揭了吗?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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