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对明朝的“宗系之辨”及政治意义(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高艳林 发表于:2011-09-08 14:54  点击:
【关健词】明朝;朝鲜王朝;宗系奏辨
建文四年,朝鲜使臣在中国听闻了《皇明祖训》中的那句话,回国后报太宗国王,引起了太宗国王的重视。永乐元年十一月,国王特具宗系辨明奏本一道,遣谢恩使臣李彬等奏送明朝。国王在奏本中再次强调李成桂先世系朝鲜

  建文四年,朝鲜使臣在中国听闻了《皇明祖训》中的那句话,回国后报太宗国王,引起了太宗国王的重视。永乐元年十一月,国王特具“宗系辨明奏本”一道,遣谢恩使臣李彬等奏送明朝。国王在奏本中再次强调李成桂先世系朝鲜遗种,与李仁任并非一李,乞求改正记载之误。[6](卷6,永乐元年十一月己丑条)朱棣见奏,即下“圣旨:‘朝鲜国王奏,既不系李仁任之后,想是比先传说差了,准他改正’” [6](卷7,永乐二年三月戊辰条)。按当时两国关系仍较为紧张的形势分析,朱棣这样说当是出于缓和两国关系之愿望,恐并无太多其他方面的考虑。但涉及了“一字不可改易”的祖训中的话,应如何去“改正”,朱棣并未给出具体方案。但恰恰是他的这句话,成了此后朝鲜历代国王要求明朝改变宗系“错误记载”的主要证据。
正德十三年四月,赴北京贺正朝的朝鲜使臣李继孟在中国闻见《大明会典》照抄了《皇明祖训》中的那句话,还报国王,在朝鲜引起轩然大波,国王及大臣们均感“惊骇”、“惊愕”,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很清楚,《大明会典》这部官修的明朝典章制度,其重要性和影响非同一般,如果听之任之而不加以辨白,将对朝鲜的国际形象造成重大损伤。自此,围绕《大明会典》中的这个内容,朝鲜对明朝展开了持久的大规模的申辩活动。
  正德十三年五月,中宗国王召集当朝宰相和六曹堂上等42位大臣,“会议《大明会典》所录我太祖被诬事辨明申达便否”。会议一致认为,“先祖被诬,急欲洗雪……申达辨白,义不可缓”;奏辨后是否改正,虽不可知,但“使上国之人,晓然知传讹之失,不为无益”[7](卷33,正德十三年五月乙巳条)。会议委以大提学南衮执笔,35位大臣共议奏请文书。奏书包括洪武和永乐时期朝鲜向明朝的两次奏辨过程,李成桂身世,自王颛之后王朝政权更迭之始末,李仁任身世等。奏书最后恳请皇帝“伏望圣慈,仰遵先皇帝之命,许正传说之谬”[7](卷33,正德十三年六月甲申条)。十四年二月,南衮等奉敕而还,敕曰:“尔祖(李旦)原不系李仁任之后,我太宗文皇帝已有旨,准令改正,今尔又具奏陈情,诚孝可念,特允所请,降敕谕以朕意,尔其钦承之,故谕。”[8](卷171,正德十四年二月己卯条)
  嘉靖八年五月,朝鲜贺圣节使臣柳溥出使中国,途经义州,与陈慰使李芃相遇,得知明朝将对《大明会典》进行修订,认为这是要求明朝改正宗系的机会。[7](卷65,嘉靖八年五月辛酉条)柳溥到北京,二入礼部,两会尚书,上章力陈“宗系”、“恶名”(弑四王)二事,乞求于重修会典之际,予以改正。礼部具本请旨。八月十九日,嘉靖帝有旨:“是,朝鲜国陪臣所呈本国宗系事情,既有节奉祖宗朝明旨,尔部里便通查,备细开载,送付史馆,采择施行,钦此。”二十日,礼部备将此事前后缘由,开具手本,送付史馆。[9](卷104,嘉靖八年八月壬午条)
  国王多次上奏“宗系”事,自感烦渎,不好再请。但朝鲜君臣又感嘉靖“皇帝近来厚待我国”,如若再行“奏请,则必再蒙改正圣旨矣”。经反复讨论思量,国王决定再次奏请改“宗系”和“弑四王”两事。十八年闰七月,国王遣奏请使权拨奉表如北京。[7](卷91,嘉靖十八年闰七月壬戌条)朝鲜这次所上奏本,直接以《大明会典》所引用的《皇明祖训》条章为目标,逐一辨白,意在更改。十一月,礼部以朝鲜奏本为内容上题本,并复议:“查得所辨李仁任及子今名某者,并凡弑四王等语,皆会典内所载祖训之语,岂敢轻议改正。合无俯从所请,将伊前后辨明奏呈及节奉列圣明旨,送付史馆,今纂修会典,令其叙入朝鲜国项下,祖训、会典两无相妨,传信传疑各有所据。”礼部的复议得到皇帝认同,有旨:“是,皇祖大训不敢别议,该国奏词并奉列圣明旨,此后纂修宜附录之。”为安抚朝鲜,皇帝敕谕朝鲜国王,说明情况。敕曰:“皇帝敕谕朝鲜国王姓讳(李怿),尔国数以宗系明非李仁任之后来奏,我成祖及武宗朝具有明旨,朕亦具悉矣。但我高皇帝祖训,万世不刊。会典所载,他日续纂,宜详录尔词。尔恪藩职,朕方嘉尔忠孝,可无遗虑也,其钦承之。故谕。”[7](卷92,嘉靖十九年正月戊戌条)事实上,嘉靖皇帝这道谕旨,为《大明会典》有关朝鲜条目如何修纂定了基调。今天我们看到的万历本《大明会典》卷105《朝贡一·东南夷上·朝鲜国》下的内容,既保留了正德本《大明会典》中摘录的《皇明祖训》中的那句话,也增加了朝鲜国王历次奏辨的部分内容。可见,万历本《大明会典》对这部分内容的修订与嘉靖皇帝所说的完全一致。
  朝鲜国王虽多次得到皇帝允改圣旨,但迟迟未见会典改后的模样,仍不放心,“一国闷郁”。国王一方面与大臣商议是否还应奏请,一方面继续要求赴京使臣“访问而来”。三十五年,朝鲜冬至使沈通源在北京期间,呈文礼部尚书。尚书看后说:“会典吾在翰林院时,既改正,无疑矣。明年圣节使臣之来,国王奏请,则自部题本何难。”[10](卷22,嘉靖三十六年正月乙卯条)礼部尚书之言,又给了朝鲜奏辨机会。经慎重考虑,国王采取以使臣名义上咨文的形式进行奏辨。三十六年七月,奏请使赵士秀到北京,呈咨文于礼部,对尚书提出“会典中改正辞缘誊写移咨,且降圣谕”之要求。尚书甚为其难,答之“会典御览未毕,不曾刊行,不可颁降”。但为满足朝鲜君臣之要求,尚书还是在题本中写了一个既合情合理又对朝鲜有利的复议,“该国宗系及节奉钦依先年纂修,曾否采择附录,明白开报,容臣等移咨本国,知会其附录之词。仍俟会典颁布之日,续行昭示,庶上全朝廷柔远之信,而下惬藩目所恳之诚”,得到皇帝应允。[10](卷23,嘉靖三十六年十月乙酉条)根据圣旨,礼部将《大明会典》修改过的相关内容誊书于朝鲜。
  朝鲜虽多次得到了嘉靖皇帝允改宗系的圣旨,但《大明会典》却未能在嘉靖朝修毕付梓,朝鲜的愿望也未得以实现。但朝鲜的奏请活动并未停止。隆庆六年五月,万历皇帝登基,十二月,朝鲜“宗系”、“恶名”奏请使李阳元就出使北京。[11](卷6,隆庆六年十二月戊寅条)[12](卷21,万历二年正月甲午条)此后,万历元年、三年、五年和八年朝鲜连续遣使明朝进行奏请。万历九年五月,闻《大明会典》纂修将毕,机会甚重,朝鲜再遣奏请使金继辉赴京,并以“奏请使当以至诚,感动天庭,事成则还国,不成则为埋骨燕山之计,然后庶可成事”等语相激励。[13](卷15,万历九年五月癸亥条)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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