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稳定问题的分类和演变 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和维达夫斯基在《风险文化》中将风险关注的领域划分为三类:(1)社会政治风险:来自内部异常人员或外部军事敌人对社会结构的风险;(2)经济风险:对经济
三、社会稳定问题的分类和演变
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和维达夫斯基在《风险文化》中将风险关注的领域划分为三类:(1)社会政治风险:来自内部异常人员或外部军事敌人对社会结构的风险;(2)经济风险:对经济的威胁,或经济运行失误的风险;(3)自然风险:对自然和人体的生态威胁,即“技术带来的风险”。 (注:转引自拉什《风险文化》,载芭芭拉•亚当、乌尔里希•贝克、约斯特•房龙主编《风险社会及其超越:社会理论的关键议题》,赵延东、马缨等译,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72-73页。)上述分类方法是以社会群体对风险进行关注或“选择”为基准的。按照贝克对工业化晚期财富分配向风险转型的说法,处于工业化过程和全球化过程的中国,既可能出现因为工业化财富分配带来的社会冲突,也可能发生现代社会生态环境风险引发的冲突,比如厦门、成都因PX项目事件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国内相关研究中,于建嵘提出了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分类方法:(1)维权抗争;(2)社会纠纷;(3)有组织犯罪;(4)社会泄愤事件(注:于建嵘:《抗争性政治:中国政治社会学基本问题》,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5-48页。)。王学辉对群体性事件提出了6种分类角度:(1)按成因分为内生型和外生型群体性事件;(2)根据人数规模和社会影响分为小规模、较大规模、大规模和超大规模群发性事件;(3)根据政治目的和结果分为政治性、非政治性群发性事件;(4)根据发生地不同分为农村群发性事件和城市群发性事件;(5)根据参与主体的结构和态度,分为同质性、异质性与混合型的群发性事件;(6)根据群发性事件的复杂程度、性质和控制可能性等综合指标,划分为结构良好、结构不良好群发性事件(注:王学辉等:《群发性事件防范机制研究》,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8-31页。)。
显然,由经济风险、自然风险引发的突发事件,其实并不属于社会稳定问题。也就是说,这一部分产生的稳定问题,其实处在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之间,它只是特定阶层和群体的利益诉求的一种表达,通过利益格局的调整,最终不会影响到政治稳定,甚至还有可能促进经济稳定(注:晋军等:《维稳新思路: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长治久安》,《南方周末》2010 年4 月15 日。)。
综合目前国内社会预警研究的成果,可以看到,一个问题是不是社会稳定问题,主要由学术界、政府部门来界定。也就是说,一方面是根据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总结的社会发展规律界定的,如前述社会预警研究对问题源的界定;另一方面是由政府界定的,比如2000年公安部定义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在2004年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定为“群体性事件”。前者是从社会科学的角度进行界定,后者是从政府的角度进行界定,在社会稳定的问题域上存在着交叉和分离。但是,总地来说,在当下语境中,社会预警实证研究受到政策研究范式影响较大,问题域更多是主要由政府部门界定,而且通常来说是事后应急性的处理方式(注:胡鞍钢、王磊:《社会转型风险的衡量方法与经验研究》,《管理世界》2006年第6期。)。
国内语境中,政府是风险选择的主体,当政府将群体性事件界定为威胁安定团结局面时,经济风险、自然风险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可能被升级为具有社会政治风险的事件。探讨Z市存在的社会稳定问题时,可以看出,其问题域是与政府的界定密不可分的。政府确定是否将这些问题纳入社会稳定问题范畴时,主要是从两个维度出发:
1、户口:按照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的区分,限定了与社会稳定问题密切相关的公共品提供的范围和程度;
2、政策稳定性:既有政策和现有政策之间的延续稳定程度,限定了既有社会稳定问题和现有社会稳定问题的性质和范围。政策稳定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原来的社会稳定问题还是不是现在的社会稳定问题,也决定了新的社会稳定问题会不会被纳入由政府限定的问题域。
以劳资关系问题为例,80年代中后期Z市开始大规模工业化的时候,这方面较少引发社会稳定问题,而且工人大多数又非本地户籍,故而地方政府关注较少,长期以来不将其视为社会稳定问题。直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因为民营企业倒闭引发了作为群体性事件的第一次劳资纠纷,开始进入地方政府视野,但仍不被视为重要的社会稳定问题。随着外来常住人口的急增,以及2003年全国范围内第一次“民工荒”后汇率变动、农民工工资上涨周期、新《劳动合同法》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发,加之常住人口的概念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地方政府就将其纳入了社会稳定问题的范畴,并出台相关政策举措应对。其中,新《劳动合同法》在短时期内带来了政策法规的大幅度变动,加之《劳动仲裁法》的实施,使得以往不认为是问题的加班费追偿成为劳资纠纷的导火索之一,这也导致了劳资关系更为紧张,进而引发省高院紧急出台司法解释对相关政策再作调整。
根据调研中Z市政府部门和受访对象普遍反映近年来的主要社会稳定问题,我们按照上述两个维度划分,可以看到Z市的社会稳定问题的问题域(见表1):
上述这些社会稳定问题最早出现的时间为80年代后期,我们以1988年为基点,通过下图来说明Z市社会稳定问题的出现时间和在不同时期里的代表性程度
(注:表中对“代表性程度”进行了赋值,来自课题组讨论的结果。赋值在0.01-0.29区间,是局部的社会稳定问题;赋值在0.30-0.59区间,是重要的社会稳定问题,但还不是全局性的社会稳定问题;赋值在0.60-1.00区间,是全局性的、最主要的社会稳定问题。)
从上页图1可以看出,从1988年到2008年的20年间,Z市的社会稳定问题在问题域上有以下主要变化:原来最突出的是政策稳定程度较低且是本地户籍人口的1类问题,已经向现阶段最突出的政策稳定程度较低且是外地户籍人口的2类问题转型。与此同时,政策稳定程度较高且是本地户籍人口的3类问题(如医患问题、律师问题)正在成为重要的社会稳定问题。
从二十年来Z市社会稳定问题出现和演变的历史来看,作为人均GDP按照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1970年美元换算已超过3000美元的城市,社会稳定问题已经从国内普遍存在的征地问题这样的政府-本地户籍人口民间利益格局问题,转型为政府与包括外来人口的常住人口之间的关系格局问题,具有越来越显著的公共品提供和利益格局调整的色彩。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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