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的三种理论从结构、过程以及社会属性向度诠释了跨国城市网络的内涵,但是他们都未能从体系向度对跨国城市网络的治理内涵进行界定,所以我们需要借助全球多层治理理论来深入探讨作为次国家行为体的城市如何在
上述的三种理论从结构、过程以及社会属性向度诠释了跨国城市网络的内涵,但是他们都未能从体系向度对跨国城市网络的治理内涵进行界定,所以我们需要借助全球多层治理理论来深入探讨作为次国家行为体的城市如何在全球治理中发挥自身的作用。里斯贝特•胡奇(Liesbet Hooghe)和盖里•马克斯(Gary Marks)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最早提出了“多层治理”的概念以用于解释欧洲一体化进程。后来这一理论成为全球治理的一个重要模型,全球多层治理的理论随即形成,即国家可以将一部分的决策权力和管理权力向上让渡给超国家层面(如地区组织或国际组织)或者向下让渡给全球化过程中的新兴行为者,如日益活跃的地方行为体、非政府组织、跨国企业,等等(注:Liesbet Hooghe and Gary Marks, ” Unraveling the Central State,But How? Types of Multi-Level Governanc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ies, Vienna, 2003(3),p.36.)。从一定程度而言,国家不再是全球治理中的垄断者,各种行为者集合(actors constellation)如各种超国家和次国家行为者以及非国家行为者加入了这一更为复杂的互动治理过程(注:Michele M Betsill and Harriet Bulkeley, ” Cities and the Multilevel Governance of Global Climate Change,” Global Governance,2006(12):pp. 141-159.)。尤其是在一些跨国界问题治理上,特定的政策议题网络将各类行为者联系起来,在复杂的决策和管理向度上进行一定程度的分权,并且促进了各类行为者更加关注一种全球化过程中的横向联系,通过各种议题网络的建立,更加灵活地发挥自身的治理作用。具有资源以及信息等优势的城市必然成为全球多层治理的重要力量,之前传统的各国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系主要强调一种可以代表国家的合法性,并且活动的范围和影响力主要限于国家领域之内;而如今的跨国城市网络则强调国家不再垄断公共领域,城市间的合作交流可以在国家和跨国层面同时运行,并将城市行为体直接纳入到跨国层面的政策议题领域。
综上所述,跨国城市网络可以被界定为随着全球化背景下信息社会的发展,城市作为全球治理中的重要次国家行为体,其能动性和相互依赖性不断强化,为了更为有效地应对共同面对的特定政策议题,他们通过自愿、互利以及协商的横向互动交流形式来建立一个制度化的合作平台,分享经验,交流最优实践方法。其中,金融机构、学术界、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等也加入到这一平台,在财政上、技术上和知识上给予各种支持(注:Sofie Bouteligier, “Global cities and Networks of 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Paper presented at the 49th annual Conven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Studies Association in San Francisco, USA,2008.)。本文对跨国城市网络的分析主要基于全球多层治理理论框架下的这一内涵界定。
(二)全球气候治理中跨国城市气候网络的内涵界定
正如蒂莫西•卢克(Timothy Luke)所言,今天的全球城市与多层复杂的技术体系相联系,这些技术体系的运转又与商品的制造、消费、流通等网络紧密相关。这些遍布全世界的流通网络超越了传统的国家边界,将各国的人类生活以及自然环境联系起来,形成了新的都市化的生态政治(注:Timothy Luke, “”Global Cities’ vs. ‘global cities’: rethinking contemporary urbanism as public ecology”,Studies in Political Economy,70, 2003, pp. 11–33.)。因此城市的环境可持续性不仅仅是一个地区的政治问题,还是全球气候治理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挑战。
随着全球化时代分权趋势的强化以及政府间联系的增多,更多的城市开始认识到地方气候行动的重要性,并且环境保护及气候变化应对不能仅停留在城市层面,而是应该强化同其他城市的联系从而增强城市层面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声音。根据上述跨国城市网络的内涵界定,跨国城市气候网络主要指一个城市群为了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共同的挑战,通过城市之间自愿、互利以及协商的方式进行制度性合作,建立起一个共同的组织架构和治理平台,并在平台上进行最优治理方法、实践经验、绿色技术创新以及规范扩散等的交流以扩大城市层面在全球治理中的影响力。
早在1987年的《布伦特兰报告》(Brundtland Report)中(注:Michele M Betsill and Harriet Bulkeley:” Cities and the Multilevel Governance of Global Climate Change,”Global Governance,2006(12):pp.141-159.),就有专门章节关注城市环境问题的应对,认为城市作为越来越重要的人类聚居之地,应该成为我们追求可持续发展的中心。这一思想随后被1992年的全球环境大会所吸收,体现在《21世纪议程》的第28章,即号召地方行为者通过制定《地方21世纪议程》来建立各个地区的环境地方治理机制,并鼓励地方行为体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合作和政策协调。气候变化问题本身的跨界弥散性必然要求一种综合的应对方式将更多的相关行为者整合在内,跨国城市网络为增强城市间对话合作以及聚积城市全球影响力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强调了城市在治理全球性问题上的集体回应能力、技术领导力和规范创新力(注:Noah J. Toly, “Transnational Municipal Networks in Climate Politics: From Global Governance to Global Politics”,Globalizations, Vol. 5, No. 3, 2008, pp. 341–356.)。因此在治理全球气候变化挑战的进程中,跨国城市气候网络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二、跨国城市气候网络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功能分析
米歇尔•达文(Davern, Micheal) (注:Davern, Micheal. “Social Networks and Economic Sociology: A Proposed Research Agenda for a More Complete Social Science”,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Sociology,1997(56),pp.287-303.)曾指出,任何的社会网络都主要包括四个向度:结构、资源、规范与动态过程。结构向度是指网络的社会类型与关系强度;资源向度是指人们可从关系中获得满足其需要的东西, 通常区分为情感性支持与工具性支持;规范向度则指网络内或网络之间的行为的规则、要求与禁忌等, 如责任、义务、互惠;动态过程则强调网络的内部信息以及物质的流动性,其中包括网络内部的交流以及网络与外部行为体的交流。基于以上这四个向度,本文进一步分析跨国城市气候网络在全球气候治理上的功能。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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