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理论经济学的危机与革命(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关柏春 发表于:2011-09-25 08:13  点击:
【关健词】革命,危机,经济学,理论,论,
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社会的本质关系的。要研究社会的本质关系当然离不开所有制关系和分配关系,但是所有制关系和分配关系是生产的前提或结果,而社会的本质关系则是从现实的生产关系体现出来的,所以离开了现实的生产

  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社会的本质关系的。要研究社会的本质关系当然离不开所有制关系和分配关系,但是所有制关系和分配关系是生产的前提或结果,而社会的本质关系则是从现实的生产关系体现出来的,所以离开了现实的生产关系而单纯从所有制关系和分配关系出发是不可能充分地说明现实社会的本质关系的。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关系无非就是深入分析社会的整个生产过程,“把资产阶级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番”,从所有制关系出发或从法权关系出发说明社会的本质关系是非常肤浅的,这样往往会陷入“法学的幻想”。实际上,生产资料仅仅是构成生产的一个因素,仅仅占有生产资料还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因而也就不能形成劳动关系,不能形成生产关系;只有使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劳动关系,才能形成生产关系,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所以,真正体现社会本质关系的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生产关系,也就是劳动关系。严格说来,政治经济学是一门历史的科学。一定社会阶段的劳动关系是一定的,劳动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而通过对劳动关系发展过程的分析就能认识社会发展的全部历史。所以,恩格斯就说“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按照马克思的看法,人类社会自原始公社解体以来,大体上经历了奴隶劳动、徭役劳动、雇佣劳动这样几种劳动关系,它们分别反映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这样几个社会阶段的本质关系。我们现在正在经历的社会主义社会是自主劳动的社会,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将会是自由劳动的社会(对自主劳动和自由劳动也可以合起来称之为联合劳动,它们分别是联合劳动由低级到高级发展过程中的两种具体形式)。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是从分析雇佣劳动开始的,他所做的《雇佣劳动与资本》的演讲就是分析雇佣劳动的。在那里,马克思说明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因而也就支配了生产,而劳动者则一无所有,因而就只能被生产所支配,劳动者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就要参与生产,而要参与生产就要和资本家所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样他就不能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劳动者付出劳动之后所得的工资仅仅相当于劳动力价值,而剩余价值则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马克思通过分析雇佣劳动而充分揭露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在那里,雇佣劳动反映了资本主义的本质,资本主义本质上就是雇佣劳动。我们今天分析社会主义本质关系也不能不这样,也不能不从分析劳动关系入手。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劳动本质上是自主劳动,也就是说劳动者作为社会的主人成为生产的主体,自觉地支配了生产,劳动者付出劳动之后又得到了自己的全部劳动(直接得到了工资,同时又间接占有了“社会扣除”的部分)。很显然,自主劳动与雇佣劳动根本不同,自主劳动是等量劳动交换关系,没有剥削;而雇佣劳动则是劳动力买卖关系,存在剥削。
  我们都知道,决定历史发展的根本性原因是生产力,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就必然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而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是被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特殊形式所决定并随着这种结合形式的发展而变化的。很显然,这里的关键不仅在于现实的社会生产必须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为前提,而且还在于社会的本质关系是被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特殊形式所决定的。说到底,社会的本质关系是被劳动关系所决定的。下面我们就以近代以来工业化生产发展的历史经验说明这一点。工业化生产经历了个体手工业、手工作坊、工场手工业、大工业、后工业等这样几个阶段。个体手工业者之间以及他们和其他农、牧业户之间发生的交换关系是等量劳动交换关系,这应当是没有疑问的。手工作坊当中仅有一些简单的劳动工具,仅有师傅、徒弟和帮工等几个人。本来,他们之间是由封建宗法关系维系的(他们还是以农、牧业经济为依托的),但是从我们今天分析问题的角度来看,也可以把他们之间的关系视为劳动交换关系。他们的经营所得都由师傅占有了,徒弟仅仅是学得了手艺,而没有经济收入(有的师傅包吃、包住)。徒弟虽然没有收入,但也不交学费,经过一定的学徒期(一般为三年)就可以晋升为帮工,之后就能得到一些收入了,再经过一定的历练、提高和考核就能够晋升为师傅。师徒关系就是这样,已经存在几千年了,习惯成自然,徒弟没有抱怨,他人更无异议,人们都非常乐于接受。当时没有人质问过有无剥削的问题,如果有人说其中存在剥削,我估计也不会受到欢迎,甚至还有可能会遭到反感。所以,恩格斯说与其说徒弟和帮工是为了挣钱糊口而劳动,还不如说是为了学成手艺当师傅而劳动。我认为,恩格斯的评论是中肯的,反映了社会的本质,也符合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相反,如果否认他们之间是劳动交换关系,而认为是劳动力买卖关系,认为徒弟被剥削了,并主张剥夺剥夺者,那将会导致怎样的结果呢?其结果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吗?到了工场手工业阶段,生产规模就有所扩大了,并开始了分工协作,但生产活动主要还是由人力推动的,生产规模仍然有限,一般的企业也就是十来个人或十几个人,就是在制造业连四十五人以上的企业也都非常罕见。其中的生产资料都是为业主所有,但是那时的生产资料都非常简单,而且劳动者也都有自己的劳动工具,有的甚至还占有一小块土地,和农业经济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工场手工业通过分工协作就创造了一种生产力,因而参与其中的或多或少的都受益了。当然,业主获取了较大利益,但是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因为受到了分散小生产者收入水平的保护,还受到行会组织的保护,所以他们的收入水平也都有所提高。很显然,他们之间基本上是互利双赢的关系,所以即使在其中吃了亏的一方对这种生产方式也都采取了欢迎的态度。当然,那时的业主已经有些积累了。很显然,业主的积累与劳动者的利益相矛盾。但是,那时的积累首先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所以当时人们仅仅是反对过高的积累率,而不反对积累本身。同时,业主所得的较多收入往往都是通过占有相对剩余价值的形式实现的,即使剥削了劳动者,其手段也比较“文明”和“精巧”。那时的劳动者基本上都是熟练工人,而工场则依赖于熟练工人,所以熟练工们依靠自己的熟练技能相当程度上抵制了业主们的剥削。劳动者与业主之间虽然也有矛盾,但这种矛盾还隐藏在他们与封建主义的矛盾之后,他们之间相对还是比较和谐的。那时候,工场手工业方兴未艾,资本主义正在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封建主义还在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斯密是工场手工业时期的经济学家,他主张劳动是商品。在他看来,劳动者与业主之间是劳动交换关系,这样就肯定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我认为,他的结论基本上还是符合那个社会阶段的实际的,也符合历史发展的需要,对于反对封建主义和推动资本主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假如,那时候就有人说劳动者与业主之间是劳动力买卖关系,发生了剥削现象,并召唤劳动人民奋起革命,剥夺剥夺者,其后果将会怎样呢?所以,我认为,斯密当时主张劳动商品的观点是有其相对合理性的。当然,马克思揭露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但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马克思发表《资本论》(第1卷)比斯密发表《国富论》差不多晚了一个世纪。马克思在这个时候揭露资本主义剥削本质是有其合理性的,但这些都是后话。但是,到了大工业阶段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大工业阶段以蒸汽机的广泛应用为标志。在工业革命过程中,小生产逐渐被大生产所排挤,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生产规模越来越扩大,生产资料越来越集中,资本家占有了生产资料,而劳动者则一无所有,到工业革命完成时就出现了很多上千人的大企业,并造就了庞大的产业后备军。蒸汽机的应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人们的体力劳动。在蒸汽动力的推动下,生产过程对于劳动者的体力要求降低了,经过进一步的分工使劳动的动作简单化了,结果使女工和童工也都加入到劳动竞争的队伍中来了,这样就使劳动的动作更快了、效率更高了,同时也使劳动竞争更加激烈了,劳动者的生活状况更加恶化了。同时,资本主义国家还颁布压低工资的法律,把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压到了最低限度。这时候,劳动者还想通过自己的熟练劳动抵制资本主义剥削已经不再可能了。在大工业生产中,资本家占有了生产资料,因而也就支配了生产,劳动者因为一无所有,所以就只能被资本家所支配;劳动者付出了劳动,但所得的工资并非自己的全部劳动,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必要劳动),它仅仅相当于劳动力价值,而剩余价值则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这就是雇佣劳动。大工业生产使财富日益增长,而劳动人民却日益贫困化了。很显然,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生产的社会化相矛盾,爆发了周期性的经济危机,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劳动人民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促使劳动人民展开了反抗资本主义统治的斗争。马克思生活在大工业阶段,他研究和发现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和腐朽性质,提出了劳动力商品范畴,证明了剩余价值理论,并召唤无产阶级奋起革命,剥夺剥夺者,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很显然,马克思主张劳动力商品的观点是正确的,而继续使用斯密提出的劳动商品范畴就是不正确的了。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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