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理论经济学的危机与革命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关柏春 发表于:2011-09-25 08:13  点击:
【关健词】革命,危机,经济学,理论,论,
编者按:众所周知,马克思创造性地通过劳动力商品范畴,科学地阐释了剩余价值理论,进而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的本质,并为无产阶级进行剥夺剥夺者的革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根据。可以说,证明了劳动力商品范畴就揭示了资本主义的本质,就从理论上解决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

 关柏春研究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劳动商品范畴就是这样的经济范畴,把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相结合就能证明劳动具有商品的性质,这也是当代经济学家应当自觉承担的责任。但是,他也深深地知道,证明劳动的商品性质又谈何容易?劳动的性质问题是政治经济学中至关重要的问题,历史上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都曾研究过这个问题。斯密、李嘉图认为劳动是商品,马克思恩格斯则批判了劳动商品的说法。改革开放之后,林子力、王岩、王建民、黄正山、秦风白等一些学者又曾研究了劳动的商品性质问题,但是当他们遭遇卫兴华、马庆泉等学者提出同义反复问题的责难时却没能做出有说服力的回答,结果功败垂成。然而,这仅仅说明了证明劳动商品范畴会遇到理论难题,而并没有说明劳动商品范畴是不能证明的。可以肯定,证明了劳动商品范畴将是重大的理论突破,具有非凡的意义。关柏春自认为深入地研究了劳动的性质问题,并破解了同义反复难题,在此基础上通过系列性论文较为详尽地证明了劳动的商品性质。
  我们以为,他的研究成果的科学性问题暂且不论,他的探索精神是应当给予肯定的。那么,他的研究成果到底如何呢?本刊从本期把他的这个系列性论文逐期推荐给大家,见仁见智,请读者来做评判吧。
  
  经济学家们都试图要说明现实,但却未能科学地说明现实,甚至使理论与现实相冲突了。理论经济学遭遇了空前的危机。
  杨曾宪先生发表《试论雇佣劳动与剥削的非必然关联》(载《社会科学论坛》2008年第7期。以下简称杨文)等系列性文章,试图要说明现实并不存在剥削。我赞同他的观点,但是他却远没有做出科学的说明。曹亚芳女士发表《雇佣劳动只是剥削的表现形式之一》(载《社会科学论坛》2011年第3期。一下简称曹文)一文批评了杨曾宪先生的观点,试图要说明现实存在剥削。我不赞同她的观点,我以为她的观点与现实相冲突,她的立论根据也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应当指出,杨曾宪先生关于《试论雇佣劳动与剥削的非必然关联》这篇文章的标题就是有问题的。我们都知道,在马克思那里,雇佣劳动与剥削是互为表里的,雇佣劳动就是剥削,剥削也就是雇佣劳动,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当然,杨文是从现实出发的,他的意思是说现实中的雇佣劳动与剥削没有必然联系。但是,现实中的劳动还是雇佣劳动吗?如果还是雇佣劳动怎么可能没有剥削呢?实际上,我是赞同杨文的基本结论的,我也认为现实当中并不存在剥削,但是我首先认为现实中的劳动不是雇佣劳动,这样才能自圆其说嘛。否则,像杨文那样,既说现实中的劳动是雇佣劳动,又说现实中没有剥削,这就自相矛盾了。我们都知道,科学研究讲究继承性和连续性。就是说,如果你研究前人已经研究过的问题,那你就要沿着前人已经开辟的道路继续前进,使用前人已经使用过的概念、范畴,并且要遵循前人已经赋予它的含义,以避免语义分歧;你如果独立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那你就要使用一套新的概念、范畴,并赋予它们以确切的含义,以避免语义混淆。只有这样,才能在学者之间进行对话、交流,才能推动认识的发展,否则要想对话、交流就是不可能的,从而也就不可能推动认识的发展。“雇佣劳动”是马克思使用过的并且已经广为人知的范畴,它已经有了确切的含义,指的就是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剥削劳动者,无偿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的那种劳动,那就是剥削。你现在把它直接挪用到社会主义现实中来,又不做任何自己的说明,然后你就说它与剥削没有必然联系,这样怎么可能让人相信和接受呢?
  还应指出,杨文的论证方法也是有问题的。他主张“消除剥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提出了种种限制剥削的措施。我认为按照他的这些主张去操作就不可能发生剥削现象了。杨文首先说现实中的农民工被剥削了,存在剥削的事实,然后又主张采取种种限制剥削的措施,并认为采取了种种限制措施之后就没有剥削了。但是,现实当中没有任何限制措施吗?采取了限制措施之后还能发生剥削现象吗?这里的问题在于,采取种种限制措施并取得成效是现实的,还是毫无节制、任其自然是现实的?研究问题应当从事实出发,也就是实事求是,但是杨文到底是从哪里出发的?他所谓的实事求是中的实事是什么?这里的关键是要弄清楚实事是什么!在我国,如果说1949(建国后)-1953年间存在剥削还是可能的,因为那时候还处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或者说在1953-1956年间存在剥削也是可能的,因为那时候还处在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时期,资本主义工商业还存在。但是,从1956年以后,全面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在工农业方面全面消灭了私有制以后再说存在剥削就没有根据了。当然,我们通过改革开放发展了非公有制经济,但是这时的非公有制经济存在于社会主义这个大环境中,我们已经采取了种种限制剥削的措施,这时候你还说现实中存在剥削有什么根据呢?杨文主张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四项限制措施(保障劳动者权益):其一,成立工会组织;其二,制定最低工资法;其三,建立失业保障制度;其四,营造剥削可耻的舆论环境。应当肯定,这些措施都是必要的,但还不完善,实际上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在《共产党宣言》当中他们就提出了更加严密和细致的措施,所以在杨文提出的四项措施的基础上至少还应当增加两项,即实行高额遗产税制度和累进所得税制度。我们认为,在现实中仅有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还不够,还应当对资本采取相对性的限制措施,这样才能全面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从而避免发生劳动力买卖那种剥削现象。当然,我们应当承认现在的法规、制度还不完善,至少我们现在还没有颁布实施高额遗产税制度(这项制度在很多资本主义国家早就实行了,社会主义国家迟早也要实行这项制度,据说我们现在已经在草拟过程中)。但是,从原则上说社会主义国家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应当采取相对性限制措施,这是毫无疑问的。可以肯定,采取了上述限制性措施之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应当肯定,杨文说明现实中是劳动交换、劳动可作为商品,这是一种理论创新,也符合社会现实。但是,遗憾的是,他仅仅是采用了这样的说法而已,他还远没有做出科学的证明。
  上述分析说明,杨文试图要说明现实并不存在剥削,但遗憾的是他还没有做出科学的说明。
  曹文批评了杨文关于“雇佣劳动与剥削的非必然关联”的观点,而主张现实存在剥削。但是,她的观点与现实相冲突,她的立论根据也是不能成立的。曹文说:“处于目前发展水平的中国,我们不得不承认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大小进行财富分配的合历史性,亦即经济剥削行为在当前中国社会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但是,剥削有什么合理性和合法性呢?如果说它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话,那它合的是哪一家(国家或阶级)的理、合的是哪一家的法?曹文又说道:“凭借财产所有权而获得一定的收益,不管它是不是剥削,它都是客观存在的。马克思说它是剥削、是不正义的,是相对于人类理想社会——真正的共产主义社会而言的。”本来,主张社会主义社会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属于剥削,这是需要做出证明的,但是曹文却根本就没做过证明,在没做任何证明的条件下就说它属于剥削,这就不是在做证明,而是强加于人,甚至是不讲道理了。马克思在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说资本收入是剥削收入是有道理的,但是对于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资本收入怎么还能认为是剥削收入呢?要知道,今天获得资本收入的基本上都是劳动者。而马克思那时候获得资本收入的则都是资本家,说资本家的资本收入是剥削收入是有道理的。但是说劳动者的资本收入是剥削收入有什么道理呢?马克思当时说明存在剥削的目的是要唤起劳动人民奋起革命,剥夺剥夺那么,曹文主张现实存在剥削是从什么出发的呢?作者是从“资源稀缺”“资源排他性”“非公有制经济”以及“财产收入”这些现象出发的,结果并不能有效地说明现实存在剥削。应当指出,主张私有财产必然产生剥削并不是曹文一个人的观点,现在的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坚持这样的观点,这是自斯大林以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家所坚持的非常普遍的观点。但是,这样的观点既不符合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关系,也不能客观反映今日社会的普遍现实。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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