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转城空巢老人”看土地市场化改革(5)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杨川湘 发表于:2012-08-21 15:20  点击:
【关健词】农转城空巢老人;户籍制度改革;农民市民化;分户转城;转城住村
2.土地市场化改革:确保农民的土地财富 推进人地变动,以土地市场化改革引导农转城空巢老人摆脱困境。土地市场化改革的思路应是:坚持遵循我国土地社会主义公有的基本原则,前瞻并捕捉土地制度法律法规调整的基本

  2.土地市场化改革:确保农民的土地财富
  推进人地变动,以土地市场化改革引导农转城空巢老人摆脱困境。土地市场化改革的思路应是:坚持遵循我国土地社会主义公有的基本原则,前瞻并捕捉土地制度法律法规调整的基本方向,准确借鉴国际社会土地资源利用的有益做法,探索和构建中国特色的、以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机制为核心的城乡土地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新模式。推进土地资源“补位”公共财政、“购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着力构建“广大农村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和“城郊结合部土地资源科学开发利用机制”,充分利用最具潜力和当期实现价值的土地资源改善城镇体系的交通、通讯和市政基础设施。充分把握农村、城镇与主城土地级差,大胆激活农民的土地资源价值。
  首先,变革农村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1)土地和宅基地有偿收归国家所有,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于个人,有效期不受时间限制,可依法自由交易。农民仅代表一种职业,和户口不再有直接关系。(2)政府给予放弃土地的农民和集体以高出一般水平的经济补偿,并为农民提供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优厚待遇(王友华 等,2012)。(3)政府出面调整农业用地,使每一块待出售土地都具有一定规模。(4)策应变革农村产权制度,提升地方公共品(包括医疗、基础设施等)供给水准。积极支持公共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水平;抓好一批具有强大吸引力与示范作用的中心镇、中心工业园区和中心村的建设,打造农转城居民居住转移的有效载体;完善小城镇规划建设制度,提高小城镇建设水平,城镇之间要实现人口的无障碍流动,为住乡村的农转城空巢老人进城创造条件。
  其次,重点构建“农村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与平台”。(1)在不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农民自由选择其实际持有的不同类型(田、土、林地、滩涂、荒地)、不同性质(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不同期限(部分承包期限、全部期限)、不同份额(全部或部分)的土地与不同地区(本村镇内、跨区县、乡行政区域)和不同人(农民、城市居民、农转城居民和企业法人、社团法人)进行自由交易,交易取得的资金收入必须全额存入指定银行开设的个人土地资产銀行专户(对有意愿购买和经营农村土地的法人、社团、城市居民设立土地资产经营账户)。(2)乡镇一级政府设立以土地资源信息和市场交易公证服务为主的土地市场服务中心,为土地使用权流转提供法律、信息服务,收集发布供求信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村、镇(或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统一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所得(比如1%、5%)。再次,大胆推行“三类鼓励与引导”:(1)鼓励农民(含住村仍保留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的农转城居民)将其撂荒、闲置、薄种的土地进入市场自由交易,变行政命令下有约束的农村土地流转为市场调控下农村土地的自由流转,变农村土地在农民内部、村、镇辖区内的流转为跨行政区域、面向社会的流转。(2)鼓励住村农转城居民通过耕地交易搬迁到集中居住区集中生产生活,鼓励相对落后地区农民通过跨地区耕地交易到相对发达地区生产生活。(3)鼓励“四有新人”(“有钱” 、“有志” 、“有兴” 、“有闲”)到农村。即政策鼓励和引导认为农村土地有经营价值和预期价值的投资商(自然人和企业)到农村投资,通过交易集约土地,经营机械农业、规模农业、科技农业和生态农业;政策鼓励和宣传引导在外多年务工、积累一定知识技能的新一代农民工返乡(不一定是本乡、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鼓励“有兴趣的城市居民”到农村取得一定的自耕地或自娱、经营观光农业和旅游农业;鼓励城市“退休赋闲”人员通过土地交易到农村“享受自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生产、生活。
  最后,户籍民政、城乡规划等联动,改革农村社会结构。(1)农民户口在农村内部“随地迁移”:从山上(劣地)到山下(优地),从A地(落后)农村到B地(发达)农村,在农村内部农民户口随交易所取得的耕地迁移,同时保留其农村户口的性质不变。(2)对于城市居民进入农村生产、生活,在其购买农村土地后,可以登记成为土地所在地区的农村居民(但不是农民),成为所在村镇集体组织成员,可以平等地享受当地治安、基础设施等公共设施保障和平等地享受所在辖区村民委员会自治的权利等,但不能享受国家针对农民个人的政策性补贴。(3)对于已通过土地交易在农村取得了一定耕地的城市居民(自然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参照农村建房用地标准,批给其一定面积建设房屋;对于经营农村土地的法人也可结合有关产业标准批给一定的土地建设“经营用房”。(4)对于以各种方式完成土地交易、并拥有一定的城镇房屋居住面积的农转城居民,可以享受所在城镇的社会福利条件。与此同时,实施农转城居民与市民“混居”:一是在规划小区时,将廉租房捆绑在商品房里,即每一栋房源中有专供农转城人员购买的廉租房屋,并定期公布出售的房源。二是发挥政府在农转城人员购买廉租房中的引导作用,将农转城人员的住房需求纳入整个城镇空间规划中。三是提高房地产开发商为农转城人员服务的积极性,让房地产开发商担当起为农转城人员提供廉价房的社会责任。四是规定农转城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购房仅有一次机会,所购房屋不得在市场上转卖(租)。
  附:
  大榜村农转城空巢老人问题及对策问卷调查
  
  请把你认为最适合你的选项填写在下面提问后面的()内,按适合程度大小依次填写,有多少项适合就填多少项。
  1.你面临的最大一个问题是什么()
  A内心寂寞无人倾吐 B日常生活缺乏照顾 C生活单调无所依托
  D生活贫困缺乏医疗保障E较大的安全风险
  2.你现居住状况()
  A拥有自己的房产 B无自己的房产 C夫妻共居
  D与子女共居E与亲友共居
  3.你现居住环境()
  A出行行车方便 B出行行车不方便 C人畜饮用水挑水有保障
  D人畜饮用水挑水无保障 E电灯电话电视接通 F电灯电话电视只通1项
  H电灯电话电视只通2项
  4.你现在农转城户籍管理()(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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