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其初衷是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转为城镇居民,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但是,2010年推进农转城时,綦江区绝大多数都是老人分户转城,而青壮年甚少,继而滋生农转城空巢老人问题。仅东溪镇就
户籍制度改革,其初衷是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转为城镇居民,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但是,2010年推进农转城时,綦江区绝大多数都是老人分户转城,而青壮年甚少,继而滋生农转城空巢老人问题。仅东溪镇就多达7 000农转城空巢老人,占全镇农业总人口61 908人的11.3%。
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之所以乐意转城,除了养老金的考虑以外,最重要的是原因还是土地权益不能继承。毕竟年纪大了,不管多少,能够用即将失去的土地权益换点什么都行,以便“归天”后能留点东西给子孙。老人“分户”转城,自己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金外,还可以为家人留下农民的“三件衣服”。因此,之所以90.3%的老人转城又乐意分户,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担心与其共居的子女分得的土地、宅基地、林地权益不能继承,而分户则可以应对政策的变化,能够保证把土地这个赖以生存生活的“根”留给子女。
尽管棊江区及东溪镇政府都在2012年3月份下达了《整户农转城退出宅基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的文件,但大榜村至今没有一户农转城空巢老人带着子孙整户转城。其根源就在于土地财富是归集体还是归个人的不确定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现有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实际上是传承了自秦代以来的基于所谓小农经济的土地制度,土地产权没有得到清晰的界定。这集中体现在两方面:第一,什么样的农民集体拥有一块具体土地的产权?是自然村、行政村、镇?这一问题似乎还经常存在。第二,在同一农民集体内部,各人产权(份额)是多少?对自己承包的农地,这个问题似乎很清楚。但是如果考虑到土地的不同区位和生产能力,情况又复杂得多了。对被征的地或转让、出租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这一问题就更不清楚了,除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明确地股份化。
2.老人转城住村:守住“一亩三分地”
城镇化的推进,旨在推进农民变市民。而大榜村分户转城的农村老人有75.7%不进城,蜗居乡下,其原因不但是由于其尚缺乏在城镇生存生活的基本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守住那“一亩三分地”。分户转城老人注意到,如果今后放开承包土地的转让或开发权,个人在未来假设的土地市场上是处于相对弱的谈判地位的,且相对缺乏市场经验,但这个问题对农民集体(如村)来说应该好一些。从这个意义上说,许多征地带来的问题,实际上在于农村干部能否或会否代表集体利益。由于任何集体组织的存在首先在于为其成员提供私人的好处,在处理类似问题时,转城未进城而住村的老人至少不会被另眼看待。这些转户前的农村老人的土地与经济福利、政治权利等被紧紧捆绑一起而作为其生活保障,集体外部人很难进入其中,但土地资源配置效益低。同时,他们也眼见一些农民成为城市居民后,所让出的土地再次被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分。所以,虽然青壮年农民普遍外出打工,空巢老人分户转城了,但他们仍然没有松缓特殊福利、政治权利和身份对土地的依附,故宁肯当蜗居农村的“城里人”,也不愿做城里的市民 。
因此,农转城空巢老人摆脱困境的出路在于,努力寻求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消除产权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积扱做实产权主体,稳定、巩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放开、搞活、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充分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和资产,使土地作为生产资源在市场上实现最优配置(杨顺湘,2011)。
四、农转城空巢老人走出困境的制度设计:土地市场化改革 解决好农转城空巢老人问题实际上是为农民变市民作出了示范。农民向市民的转化,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口转移或迁移的过程,它的实质是农民的再社会化过程。而这种再社会化过程的背后,是城乡关系的重新调整与构建这一主线。基于作者的调查,大榜村农转城老人独守“空巢”,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主要原因在于子女外出打工,特别是在比较远的城市打工的人,往返的车费和盘缠相对打工族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花销,所以他们只好压缩回家的次数,无暇顾及老人。这个村外出务工劳动力1 912人,占实有劳动力2 209人的86.6%;其中常年在市外打工有970人,占50.7%。这一点与老人农转城前后并无大的差别,户籍改革并没有真正解决这部分人的城市化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能否让老人跨省跟随子女在城市落户?能否大幅提高城市务工农民的财产或收入,同时降低其城市居住生活成本?如果农民土地权益与房屋资产充分商品化,其财产收入将大幅提高,实现人地变动,或许可解题。而这又与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激烈争论密切相关。笔者认为,以土地市场化改革为核心的制度设计,可以引导农转城空巢老人走出困境。
1.农转城空巢老人走出困境助推力:人地变动
城乡统筹和城市化意味着人和地的变动。关于人主要有两方面:工作机会和公共品与社会褔利(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2008)。城市中的工作机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主要取决于劳动力市场,公共品与社会褔利则主要是基于财政和地方治理结构。关于地则主要是如何处理农民所拥有的最大资产——土地。土地资产是农民生活的重要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化进程中土地的价格将主要决定于其区位与地方公共品的供给。因此,地和人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紧密地联系起来。
现时的公共品供给体制是以人而非以地为基础的,在农村更依赖于原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例如家庭、家族等。因此,若当农转城空巢老人都随进城务工的子女而入住城镇(特别是跨省迁移),他们也就不仅失去了所有的公共品消费,也失去了为其提供社会保障功能的社会组织。更重要的是,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活保障,就农转城空巢老人而言,每月领取的80~100元不等的养老金,只能算得上是养老的补充而不是全部。因此,如何利用农民的土地资产就成为农转城空巢老人公共品供给的重大问题。
有三个问题在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中被忽略:(1)农村公共品供给是否将变成和城市一样完全由政府财政负责?虽然这是一种方便而又极富吸引力的想法,但它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存在大农村的地区,其地方财政不太可能负担得起广大农村广泛的实质性的公共品供给。须知,一个拥有6万多农业人口的东溪镇,2011年的财政收入仅为957万元。同时,放眼看世界,大福利国家的各种弊病也是有目共睹的。(2)传统的自秦朝以来的基于户籍制度的做法,是把人进行分类来提供各种社会褔利。但是许多地方公共品实际上是地域性的,比如治安、环境质量等。按照地区来提供地方公共品不仅有利于人口的自由迁徙,而且在许多国家也是长期实行的制度。(3)地方公共品与地租/地价的关系也经常被忽略。理论上,公共品和土地是通过地租资本化或Tiebout竞争机制(Tiebout,1956)相联结。前者是指相对好的公共品供给将提高地租和地价,后者是指人们的自由迁徙将导致地方政府间在公共品供给上的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品供给必须和土地制度的改革紧密联系起来,这种人地变动,可以让农转城空巢老人摆脱因土地未成为财富而陷入的困境。(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顶一下
(11)
100%
踩一下
(0)
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