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关于不规范征地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问题,对于区县政府性项目(即高等级公路)已用地未转非、区县政府性项目未批先用、区县政府性项目以外的其他用地未批先用的失地农民,参保费用中政府补贴部分
此外,关于不规范征地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问题,对于区县政府性项目(即高等级公路)已用地未转非、区县政府性项目未批先用、区县政府性项目以外的其他用地未批先用的失地农民,参保费用中政府补贴部分建议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
8.为户籍制度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保证户籍制度改革各项政策顺利实施的关键。目前我国还缺乏户籍方面的专门的法律、法规,地方也缺乏具有强制力的地方性法规。在不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在不与国家政策相背离的前提下,重庆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的户籍制度法规,规范户籍政策,把已经固定下来的原则、政策、做法写在法规中,并保持与时俱进,及时修改。尤其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征地后的各项权利保障,使农民的社会保障权、失地后的就业优先权成为法律权利,以法律手段强制执行各种规定,为农民利益的维护提供有力的保障。在法律保障机制下,消除农民的顾虑,使之真正融于城市,也以此鼓励更多的农民自愿转户、自愿退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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