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礼乐精神新诠(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刘保刚 发表于:2010-12-19 18:22  点击:
【关健词】中国;近代;礼乐精神;仪则;道德
近代学者之所以如此郑重地辨析情理与物理之别是有深刻考虑的。(1)反对以天秩天序把理固定化,从而据此确定尊卑长幼之理。近代学者认为宋儒把理固定化,视为先天存在,造成以势言理,理有其偏。宋儒立说尤歧者,则舍理论

  近代学者之所以如此郑重地辨析情理与物理之别是有深刻考虑的。(1)反对以天秩天序把理固定化,从而据此确定尊卑长幼之理。近代学者认为宋儒把理固定化,视为先天存在,造成以势言理,理有其偏。“宋儒立说尤歧者,则舍理论势之说也。始也舍理论势,继也以势为理。及名分说兴,以犯理即为犯分(宋儒以理为天,复以君父亦为天。故视君父与天同为理所从出)。即戴氏所谓以意见为理也。”[7](P1760)(2)阐明理无定。熊十力说:“夫本体之理,其在人,而发现于日用云为之际也,只是随其所应,恰到好处。《中庸》所云‘中节’是也。岂有一定规范?(注意‘一定’二字。随事中节,即随所应,无非规范。然不可云有一定规范。如其一定,则不足应万变而皆贞也。理岂死物耶?)如以孝言,父母小杖则受,大杖则走。此乃天理自然中节处。……(须知天理是大公的,于一身之外,要顾及他人才是天理。)又如以节义论,夫妇既以义合,不忍以存没异心,此乃天理也。其或迫于生事而再嫁,终不能道此是理之至正。然宁再嫁,而不至更陷于污贱之行,则他人对之,犹哀矜而不忍非难。此在他人,亦是天理合如此不苛责也。”[9](P14)梁漱溟说:“根本不应当定一客观标准令人循从。话应当看是谁说的,离开说话的人,不能有一句话。标准是人设的,没有一个绝对标准。”[11](P95)这就是说理是随人随事而定,但不是说情理或道德就是此一是非,彼一是非,以至于没有是非。情理就是各自尽其责任与义务,而不是互争权利。梁漱溟说:“凡感情厚的必处处为对方设想,念念以对方为重……所谓‘因情而有义’之义,正从对方关系演来,不从自己立场出发。……所谓伦理者无他义,就是认清人生相互关系之理,而于彼此相关系中,互以对方为重而已。”[11](P91)(3)以情言理,理重在自觉,重在随情而动。以情言理,理就不是外在之物,而是内心的自觉、内心的权度。“理者,理也。理之发现,乃自觉也,自动也。……义者,吾心自然之制裁也。”[9](P362)以情言理,理就是随情而动,是道德当下的直觉。如果把理固定化,再好的理也会成为形式。粱漱溟说:“譬如以爱人爱物这个道理顺着往下去推,必至流于墨子之兼爱,基督教之博爱;再推则到佛教的慈悲不杀生;再推,不但不杀动物,还要不杀植物才对,乃至一石一木也不要毁坏才是。如是,则怎样走?……所以孔子主张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完全是听凭直觉之所指示,情到何处,他的行为就到何处。在直觉上对于亲族是情厚些就厚些,对于旁人略差些就差些。你若判定情厚多爱为定理,而理智往下推寻,把它当作客观道理而秉持之,反倒成了形式行为,仅是一个模型,没有真情,又何若完全听凭直觉之为愈也。”[10](P920-921)
  总之,近代学者之所以如此强调以情言理、重在自觉、重在随情而动,主要是为了阐明礼和理都不是外在的,是道德感情的自然表示。如果把礼看做外在的行为规范,礼就成为消极的束缚人的工具。正如贺麟说:“非礼勿视、听、言、动,若不善加解释,而加以权威化,简直会束缚得人不敢动弹。无怪会引起人认‘礼教吃人’、‘以理杀人’的反抗。”[12](r'90)
  其四,礼之功用在于序、在于节、在于文饰人的感情。虽然从本体而言,仪则附着于理,但并非说仪则就不重要。近代学者从三方面讨论了仪则功用。
  1.礼(主要指仪则,笔者注)之用在于序,即礼为人的情理规定合理次序。熊十力说:“礼者,因乎人性所固有之德,而称其情,以为之仪则。德,具乎性,本无差别,是所固有故。情,则缘形感物而生,不能无差别,是后起故。性体冲寂,而资情以流行。常帅情,而救其不及。如自性言,则爱人之父母与己之亲,不当有别,万物同体故也。自情言,则厚己之亲,而薄人之亲。乃因形气之感,而必至之势也。故情常不及乎性,而性终为情之帅,而常救情之不及。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正是性德所以救情之不及处。……但亦不能拂情太过,致碍流行之几。佛氏言大慈悲,亦必先从父母及亲属与诸有缘者度去……否则至亲切处,已置之性分之外,更何从推及一切众生。”[9](P33-34)这就是说,从德性言,人与万物一体,没有等差;但从情言,有亲疏厚薄,不能无等差。礼就是根据情的亲疏厚薄制定合理标准。但需要强调的是,近代学者虽不反对根据情的亲疏厚薄而礼有等差,但坚决反对据贵贱而言礼的等差。梁启超认为根据贵贱言礼,非孑L子本意。“孑L子固亦主张差等,然其所谓差等者与后儒异。孔子注重‘亲亲之杀’,即同情心随其环距之远近而有浓淡强弱,此为不可争之事实。若夫身份上之差等,此为封建制度下相沿之旧,孔子虽未尝竭力排斥,然固非以之为重。孔门中子夏一派,始专从此方面言差等,而荀子更扬其波。……断断于贵贱之礼数……与孔子盖有间矣。”[13](Pll6)
  2.礼之功用在于节。所谓礼之用在于节,即礼是一个合理的界限,礼是理之节、情之节、欲之节。所谓理之节,也就是说理要中节。礼与义相联。义者,宜也。宜就是合理的节度。熊十力说:“义者,仁之权也。权者,权衡。……夫仁者,广爱万物,而无所不容……然复应知,以广爱之道而涉事变,其弊将多。如善人受害而不校,人称其贤,然枉法纵恶,究于社会不利。……仁道乃非执一而不可通其变……仁而无权,则不可以成其仁。”[5](P132-133)所谓情之节,就是礼以节情。古代学者多从喜怒哀乐角度谈论节情。近代学者不太赞成专从喜怒哀乐角度谈节情,认为当喜则喜、当怒则怒,不然一颦一笑都要敬谨之至,那就失去了活泼泼的生命,失去了创造精神。那么近代学者又如何认识礼以节情呢?礼以节情就是以理节情,不可任情灭理。熊十力说:“窃谓礼之本,在以性帅情,情从性,则情亦性也。率性,即明通共溥,而万物成遂其生。礼教之流失,至于情胜任私。如亲属,则主恩掩义。中国家庭,百病丛生。不独养成依赖等恶根性,而害尤甚者,则只私其家属,以及姻娅,而不知有社会与国家,反不若尚法者以纪律束其民,使之习守于公共规律之中,各循其分而不敢犯。”[9](P389)所谓礼以节欲,即礼既不是遏欲,也不是根据所谓贵贱长幼等确定物质上的享受,更不是让人安于贫贱。礼以节欲的真正含义是:(1)欲不可纵,纵欲就使人异化为物。“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佚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智者诈愚,勇 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9](P39)节欲并没有固定标准,关键在于内心的权度,也就是以理节欲。熊十力说:“戴东原反对天理,而言欲当即为天理。殊不知,情欲之得其正当者,正以本有天理在,而情欲顺从之,故得其当,否则欲何由当?”[5](P262)(2)以礼使欲归于正、归于善。欲既不可禁、不可纵,惟导之归于正、归于善。“儒学则以情欲不可绝,惟导民以礼乐,使其情欲皆顺于礼之序、乐之和,而一由乎正当之发展,则人将皆返于人道之大正,何至流于贪、嗔、痴三毒而失人性乎?平好恶者,好而循其自然之则,不流于贪染,如《关雎》好色而不淫是也,恶而顺其当然之理,如不迁怒,不宿怨是也。”[5](P253)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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