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砻江流域鲜水河谷扎巴藏人研究评述(4)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叶静珠穆 发表于:2010-03-09 09:42  点击:
【关健词】]扎巴;扎巴藏人;评述
庭(即母系亲族家庭)和由走访婚上升到对偶婚的 母系对偶家庭。口川也有学者认为走婚既非传 统观念中落后的婚俗,亦非母权制的产物,从母权 制产生的渊源角度来看,母权制并不必然产生对 偶婚。【22】 在扎巴藏人亲属

庭(即母系亲族家庭)和由走访婚上升到对偶婚的 母系对偶家庭。”口川也有学者认为“走婚”既非传 统观念中落后的婚俗,亦非母权制的产物,从母权 制产生的渊源角度来看,母权制并不必然产生对 偶婚。【22】
在扎巴藏人亲属制度研究方面,冯敏认为扎 巴人的亲属称谓以“我”为坐标,仅限于上下三代, 其亲属称谓以“类别式”与“说明式”为主要特征。 扎巴社会仍主要沿用群婚时期的“类别式”亲属制 度,反映出母系制婚姻家庭的特点。扎巴语没有 产生出单独的亲属制度,并且扎巴母语的亲属称 谓在萎缩。∞1尚云川也认为扎巴人的亲属制度是 母系制的,因为扎巴人的父系亲属称谓极不完整, 在其亲属称谓中没有表达姻亲关系的称谓,进而 证明其亲属制起源于母系社会。瞰1
综上所述,扎巴人的婚姻、亲属制度都具有鲜 明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1.以“暮聚朝离”的走访婚制为主,同时多种 婚姻形态并存。
2.扎巴藏人走访婚严禁血缘婚,具有鲜明的 氏族外婚制的特点。
3.扎巴藏人沿用群婚时期的“类别式”亲属 制度,其亲属称谓以“类别式”和“说明式”为主要 特征,反映出母系制婚姻家庭的特点,其父系亲属 称谓极不完整。
对扎巴藏人丰富多彩的婚姻家庭形态进行研 究为我们研究前婚姻形态提供了鲜活的例证,有 学者指出:“扎巴藏人走访婚和母系制的发现,作 为人类学的另一田野个案,打破了蔡著@关于‘纳
人’母系制的‘唯二’说,从而丰富了人类学领域中
关于母系制走访婚的研究样本,并就学术前辈对 摩梭母系制研究中所缺少的实证做了某些补充, 因此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学术意义。”‘211

三、扎巴研究存在的问题 近二十年来,扎巴藏人研究虽然取得了一些可
喜的成果,但也存在许多缺环与有待进一步探讨的
问题。例如,关于扎巴藏人的族源问题,目前学术 界存在的笮人说、西夏说、东女国说均由推测而来, 且论证依据均显单薄,无法确切定论,故还有进一 步探讨的空间。尽管不能确定扎巴藏人的族源,但 毫无疑问的是扎巴藏人与东女国在社会形态、文化 因素方面有高度的相似性。有学者发现雅砻江流 域存在一些母系文化元素,进而从历史人类学的视 角提出“母系文化带”∞的观点,扎坝地区恰好处于 该文化带中。故可以肯定扎巴藏人在历史上必然 与周围处于母系文化带的人群发生过密切联系。
另外,关于扎巴藏人婚姻家庭形态的研究也 存在局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将扎坝地区置于 藏彝走廊的视野中,与同样具有母系走婚特征的 人群进行比较研究。如果能将扎巴藏人与处于 “母系文化带”上具有相似性母系文化遗存的民 族、人群进行比较研究,会有助于我们深人理解扎 巴藏人与藏彝走廊中其他人群支系之间的关系。
在研究方法上,目前主要采用的是实地调查 方法。笔者认为研究者应该不断开阔扎巴藏人的 研究视野,尝试用新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尽量 实现多方面、多角度的研究。比如,可以开展扎坝 地区族际互动、文化变迁等方面的研究,关注扎巴 藏人与周围人群、民族的关系;扎巴藏人地处藏区 边缘,如何看待自己与核心藏区藏族的关系,如何 保存自己独特的文化等等。对于这些研究,除了 运用人类学、民族学、语言学等专业知识以外,还 可以借鉴、采用一些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知识, 将扎巴藏人研究进一步深人下去。

注释:
①据《道孚县志》记载:“扎坝区位于道孚县最南端,距县城71 公里,海拔2720米。现分布于红顶、仲尼、亚卓、扎拖、下拖5个 乡。历史上,这一地区属康定明正土司管辖,民国时期建泰宁县 (后更名乾宁县),为该县第三区,设上扎、下扎两乡。1951年,改 上扎乡为第二区.下扎乡为第三区。1957年。第二区更名为扎坝 区,第三区更名为扎麦区。1978年时撤销乾宁县,扎坝区并人道 孚县,扎麦区并入雅江县。”《道孚县志》,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8年版。
②日前学界关于“扎巴”一词的含义阐释主要有以下两种:其一,“扎坝”意为“很象”。参见《道孚县地名录)1986年版,转引自
林俊华《扎巴“走婚部落”的历史与文化>,载于《康定民族师范高 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4期;其二,藏语“杂巴”(笔者按:此处
“杂巴”即扎巴)有“制陶人”之意。参见格勒:《藏族早期历史与文
化>,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③该文所说的“查坝”即“扎坝”。参见赵留芳:《查坝调查 记》,《康导月刊》创刊号,1938年。
④该数据系道孚县2000年五普调查结果,来自刘勇、冯敏、奔 嘉、刘辉强著《鲜水河畔的道孚藏族多元文化》,成都:四川人民出 版社、四川出版集团2000年出版。
⑤刘赞廷.河北人,清末在川滇边务大臣兼驻藏大臣赵尔丰下 任职,民国初年任川边军分统,后又任蒙藏委员会调查窀主任等职。
⑥吴天樨认为两夏统治阶级的先世是住居在吐爷浑领域的拓 跋氏,虽然拓跋氏出自鲜卑族系,但西夏立国羌中,其统属的主体 居民为羌人。参见吴天樨:《西夏史稿》,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 社2006年版。
⑦吴天樨认为“木雅”的称呼比西夏建国早,最初阶段是用以 称呼居民群体,后才转变为地域称呼。参见吴天樨:《西夏史稿》,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⑧藏族传统习惯将康定以西、雅江以东、道孚以南、九龙以北、 丹巴两南这一地区居住的藏人称之为木雅。参见周群华:《党项、 “弥药”与四川遗民》,载于《四川藏学研究论文集》,北京:中国藏 学出版社1993年版。
⑨赵留芳的《查坝调查记》与羊磊的《道孚小志》均有记载,上
文已提及,此处不再赘述。
⑩原明正土司辖区内,扎巴人分布在:道譬县亚卓乡、红顶乡、 扎拖乡、仲尼乡、吓拖乡(即原上渣坝、中渣坝等土百户所辖的地 区)。雅江县的木绒乡、东升乡、普巴绒乡以及雅者江以东的团结 乡等地。康定县沙德区的吉居乡。九龙县城关区的上团乡。《明 正土司属地的民族语言概况》,《雅袭江上游考察报告集》(二),中 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编印,1985年。(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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