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平等:理想与现实(5)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王一多 发表于:2010-03-04 10:23  点击:
【关健词】社会平等;公平正义;世界人权宣言
《世界人权宣言》的序言开宗明义就指出:鉴 于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 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 基础紧接着又在第一条中再次声明: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世界人权宣言》的序言开宗明义就指出:“鉴 于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 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 基础⋯⋯”紧接着又在第一条中再次声明:“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
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继 而,《世界人权宣言》从四个主要方面列举了全世 界每个公民应当享有的平等权利:
(1)公民权利。这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 权、人身安全权和个人财保护权,言论、出版、集 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和享受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以及在各国境内 自由迁徙和居住的权利等。
(2)政治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人人有平等的
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人人应享有平等的选 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3)经济和社会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人人有
工作权、自由择业权、同工同酬权、失业保障权、享 受休息权、享受应有的健康和福利权、医疗权、受 教育权等。                            .
(4)文化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人人有权自由
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分享科技进步及 其产生的福利,人人有思想和通讯自由权、以及对 科学、文学、艺术的创作和受保护的权利。
从以上内容中,我们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与
两百多年前的《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人权宣 言》相比,《世界人权宣言》无论在平等和人权的范 围和内容等方面都已经极大地扩展、深入和具体
化了。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世界人权宣言》 中提出的人权与平等的原则,在当代世界先进国 家中绝大部分都已经得到贯彻落实,少部分也正 在努力推行之中。特别是北欧的民主社会主义国 家在推进平等和人权方面已为全世界树立了相当 良好的典范。固然,《世界人权宣言》的发布并不 意味着那些平等和人权的原则已经在世界各国得 到普遍的贯彻实施,也不意味着这些原则在一些
国家和地区不会遭到破坏和践踏。但是,《世界人
权宣言》在联合国大会的正式通过和发布,无疑已
为各国政府和人民提供了一个最基本的道德准则 和行为规范,并使平等和人权的思想日益普及和 深人人心。由于《世界人权宣言》反映了现代人类 已有的道德良知和现实要求,表达了世界人民共
有的心声,因此,自《世界人权宣言》发布之后的半 个多世纪以来,它所表述的原则已经被越来越多 的国家写进了它们的宪法和法律之中。而对于那
些尚未获得应有的平等和人权的国家和地区的人
民,《世界人权宣言》则犹如一面高扬着的旗帜,鼓
舞着他们为争取平等和人权而努力奋斗。 综上所述,结论如下:尽管人类自古以来关于
社会平等的伟大梦想和努力实践到今天仍显得尚 不如人意,但近代以来,社会平等确已成为人类文 明进步的方向和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因此,今 天,对于我们这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
会主义国家来说,只有顺应并推动这一世界潮流,
才是我们这个社会正确的和健康的发展方向。而 对于国内目前一部分已经成为并想永远成为人上 人的“上层阶级”、“强势群体”和“精英人士”而 言,我们只能以中国民主主义的先驱孙中山先生 的一句名言相赠: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 逆之则亡。


参考文献:
[1]西塞罗.论共和国(第一卷)[M].第25章.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2.
[3]萨拜因.政治学说史[M].商务印书馆,1986:264—265
[4]王一多.自然法理论与人权[J].开放时代,2000(4).
[5]罗尔斯.正义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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