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公安机关调处社会矛盾工作的思考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魏小龙 发表于:2012-01-17 12:02  点击:
【关健词】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公安手段;启示
专家、学者对社会矛盾问题的深度解析,给公安机关正确认识、分析和调处社会矛盾以借鉴和启示。公安机关应深刻反思传统矛盾调处的目标、主体、手段和心态,重构一个以“善治”理论为支撑,以动态平衡为目标,以制度化容纳和调处为特征,以矛盾增量防控机制、矛盾存量削减

 On Mediation of Social Contradictions of Public Security
  ——Using Research Findings of Problems of Recent Social Contradictions as Reference
  WEI Xiao-long
  (Pingtan County Public Security Bureau,Pingtan 350400,China)
  
   Abstract:The deep analysis of specialists and scholars on problems of social contradictions gives public security organs reference and inspiration on the correct understanding,analysis and mediation of social contradictions.Public security organs should reflect on the target,subject,methods and attitude of traditional mediation of social contradictions,and rebuild a long-term mechanism system supported by“good governance”theory,with the target of dynamic balance,the characteristics of institutionalized containment and mediation,and the main content of contradic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contradiction reduction and regulation mechanism.
   Key words:social contradiction;mediation;ways of public security;inspiration
  
   客观认识当前社会矛盾的成因、特点,是探讨社会矛盾调处之道的基础和前提。而借鉴近年来学界对社会矛盾问题的研究成果,对调处社会矛盾有事半功倍之效。
   一、近年来社会矛盾问题研究情况
   社会矛盾问题历来是社会学领域的经典研究主题之一。尤其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之后,众多专家、学者从理论和实践层面,从哲学、社会学、法学等不同角度,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矛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一些真知灼见值得借鉴。
   (一) 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的理论基础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这一论断,蕴含着深刻的矛盾论哲理,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社会矛盾提供了哲学依据和方法论基础。首先,矛盾具有普遍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根源是矛盾。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1],同样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一个不断出现矛盾和不断化解矛盾的社会。那种认为构建和谐社会不能讲矛盾的认识,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2]其次,矛盾具有特殊性,要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面临的不同层次和不同性质的矛盾。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面对三个层次的矛盾:即社会基本矛盾、社会主要矛盾和具体矛盾。社会的基本矛盾必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而无论是社会的基本矛盾还是主要矛盾,都要通过具体矛盾来体现。针对不同层次的矛盾,我们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即坚持用改革的方法,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存在的不适应;用发展的方法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通过改革促进发展,发展又有利于具体矛盾和问题的解决。[3]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不是对抗性的敌我矛盾,而是非对抗性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利益冲突与利益矛盾,基于利益的冲突往往是理性的冲突,是可以通过谈判、妥协、讨价还价的方式解决的。[4]最后,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决定了化解矛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和谐与矛盾都是反映事物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的存在,是追求和谐的前提,和谐后又会有新的矛盾产生,又有新的和谐追求,和谐与矛盾的促进、相生是永恒的。[5]因此,化解矛盾是一个永恒的持续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同时,矛盾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对抗性的矛盾可以转化为非对抗性矛盾,非对抗性的矛盾也可以转化为对抗性矛盾。这种可逆性决定了妥善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矛盾不去正视、不去分析、不去化解,就会积累、扩大,甚至激化。同时,也要正视社会矛盾对实现社会系统再整合、提高社会组织适应性等方面的正面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社会矛盾及冲突促进了社会有机整体协调和整合,使社会整体或某些子系统得以保持完整。[6]
   (二)现阶段我国社会矛盾的类型、特点与成因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 ,“中国社会呈现出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双重性和复杂性,即社会优化与社会弊病并生、社会进步与社会代价共存、社会协调与社会失衡同在、充满希望与饱含痛苦相伴。”[7]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使得现阶段中国的社会矛盾问题数量、类型之多都是前所未有的。
   1.类型。从引发矛盾的具体原因分析,社会矛盾五花八门: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劳动就业、涉法涉诉、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形形色色,不一而足。透过这些诱因,从深层次探究社会矛盾的类型,综合专家、学者的分析,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经济领域的矛盾。近年来,由于分配格局失衡,我国地区、城乡、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已经超过基尼系数标志的警戒“红线”。《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4——聚焦民生》显示,目前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比为3.23∶1,中西部城乡收入差距4∶1以上,成为世界上城乡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8]《当代中国社会结构》报告指出,目前中国社会结构落后于经济结构大约15年,社会保障不健全、社会阶层结构不合理是产生诸多社会矛盾问题的重要原因。[9]同时,干群之间、劳资之间、医患之间、本地户籍与外地户籍等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增多。[4]据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所2006年进行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显示,在回答“您认为哪两类人之间最容易出现矛盾和冲突”问题时,“干部与群众”、“穷人与富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雇主与雇员”位居前四。[10]上述矛盾在云南孟连事件、贵州瓮安事件、富士康“十二连跳”事件和今年“6•11”广州增城新塘镇聚众滋事等一系列事件中充分体现出来。二是政治领域的矛盾。公共权力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频频见诸报端,官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官民之间的物理隔离、程序隔离、观念隔离加剧了政府官员与普通民众的隔阂;刑事犯罪高发正是社会矛盾和其他消极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三是文化领域的矛盾。文化矛盾作为社会矛盾的观念表现,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特殊而关键的因素。科学信仰的迷失、理想信念的动摇、迷信和非法宗教组织的侵袭,使社会凝聚力涣散;新旧观念的碰撞、冲突,大大增加了产生和激化社会矛盾的频率[11];多样化的价值观念带来整个社会价值体系的混乱和行为的失范,社会心态复杂,社会理性不足,群众往往采取非理性的方法表达利益诉求,导致社会发展进入高风险区域。[12]南平郑民生案件、上海杨佳案件等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即为例证。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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