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本主义理念的不断强化。自执政党提出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以来,党政关系在变革中的人本主义色彩日益浓厚,党对政府的要求不仅是高效率地推进经济建设,同时也需要高度注重保障民生,要求政府在权力运行中
第二,人本主义理念的不断强化。自执政党提出“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以来,党政关系在变革中的人本主义色彩日益浓厚,党对政府的要求不仅是高效率地推进经济建设,同时也需要高度注重保障民生,要求政府在权力运行中必须从“以人为本”的宗旨出发,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当然,在今天的中国,“人”不仅是指具体的每个个人或具有特殊利益诉求的社会群体,而更多地是指构成这个国家和社会主体的“最大多数人”,只有“最大多数人”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中公平地分享到了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才可以确认中国取得了实质性的发展。
第三,党政关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有所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党政关系的规范化一直是基本的趋势,事实上,规范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也是中国重要的改革经验之一。在当前,党政关系在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方面的水平进一步有所提高,党政部门在政府公共事务中的责、权、利的划分更加明确。当然,这仍然有着巨大的提升空间,如对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路线领导的内涵界定,近年来大量出现的党政交叉任职、尤其是农村基层选举中的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现象,“三重一大”(“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五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之一。 2010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再次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引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ov.cn/jrzg/2010-07/15/content_1655395.htm)中党政权限的界定和程序规范等问题,目前都还有待进一步加以明确规范。
第四,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政府在经济、社会领域的治理权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改革开放以来党政关系变革的重点之一,是党把越来越多的经济发展权力授予政府。随着近年来社会建设的日益提出,政府在社会领域中获得了新的授权,同时党对政府社会建设权力的行使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是在继续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党政关系的寓意上,政府社会权力的提升既是党和政府的新共识,也是推动党政关系进一步调整的新动力。近年来中国党政关系的调整和变革,蕴涵着一条深刻的国家治理逻辑。这就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中的领导地位的前提和原则下,逐步提升和拓展政府作为代表执政党治理国家主体的功能,保持公平与效率的协调并重,加快实现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执政目标。在实践中,这一逻辑决定着今后中国国家治理变革的基本向度:
第一,统一安排国家治理的体制机制。中国作为单一制国家的制度优势,在于可以通过集中调配资源的方式突出解决国家治理中的优先事项。在当前,尽管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但相对较低的人均收入水平、社会建设中不断滋生的无组织力量、多民族国家不可避免地存在的分裂势力以及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等,都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国家治理中仍然需要自上而下的体制结构和高效率的执行机制;而党政关系的内在领导和执行逻辑与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无疑是高度契合的,为自上而下推行国家治理提供了合理性支持和可能性保障。
第二,通过内部制约的方式限制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趋势。限制政府权力扩张是世界性的难题,即使在那些强调权力分立和制衡的国家中,这一问题仍然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而在中国的党政关系下,国家治理的这一难题几乎是不会出现的假设性命题。在党的执政体系中,政府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尽管在经济发展至上的时期,政府被赋予了强大的国家建设功能,但这一权力的赋予不是政府自主膨胀的结果,更不能根据自己的需要扩大自由裁量权,必须服从于执政党整体的国家治理目标的要求,可以比较有效地解决大多数国家面临的政府权力膨胀难题,实现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第三,从注重治理效率走向效率与公平并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国家治理中突出强调了效率优先原则,这在促进了经济发展的高速度运行的同时,也导致了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群体之间的紧张关系等一系列消极后果。近年来,国家治理中的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成为国家治理中的新重点。在国家治理中寻求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动态平衡,甚至在一定情况下突出强调公平,将成为国家治理变革的重要方向。
第四,渐进式协调推进国家治理。渐进式的协调推进国家治理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在中国的治国理念下,经济、社会发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任何期望中国可以在一夜之间全面改善经济状况的主张都是不切实际的。因此,中国的选择是首先推进经济改革,在此基础上逐步改善其他方面的政治、社会、文化状况。同时,在这一渐进的推进过程中,中国注重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来不断协调国家治理的重心,不仅重视完善治理方式和路径,也注重不断改善国家的环境与生态,使国家治理奠立在更加坚实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土壤之上。在此意义上,国家治理的渐进性和协调性是过去30年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经验,今后仍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和路径。
第五,以党政关系为主线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的有序化。党政关系是中国执政体系中最核心的一对关系,但它并不代表整个体系,这一体系的其他构成还包括党与人大、党与政协、党与军队、党与其他民主党派等重要的关系。但通过党政关系,可以促进党在执政体系的关系网络中的核心地位得到更好的体现,不同政治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将更加有序和顺畅。在此意义上,党政关系的调整过程也是国家治理走向更加有序的过程。进一步说,党政关系的调整不仅有助于推进政治主体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有序化,在更大层面上还可以逐步纳入社会主体对国家治理的有序参与,形成党、政府、社会“三位一体”协同推进国家治理的新格局。
第六,自主意志前提下的包容性是中国国家治理重要的外部性特征。中国的国家治理基于中国的国情和独特的政治实践,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在党政关系中的法定领导地位决定了中国必须根据自己的自主意志决定国家治理的方式和路径,决不能根据其他国家既有的治理模式来主导国家治理。但同时,中国又从来不是在封闭的政治氛围中推进国家治理的,建国以来始终以包容性心态对待外部的治理经验并加以积极吸纳;只不过,这种包容和吸纳的出发点始终是审慎的、有区别、有选择的,必须在中国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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