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符合中央执政为民的要求。但是,在生育政策 立法方面却鲜有进展,与上述方面的进步形成了明显反差。目前,生育政策立法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 法律确认的生育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意愿存在着尖锐 矛盾,更明白地说,就是与绝大多数群众普遍要求生 育两个孩子的愿望存在矛盾。并且,现行生育政策执行三十多年,一些负面效应也日渐显现。如独生 子女家庭发生子女死亡、伤残等,可以让父母陷入绝 望的境地,给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以毁灭性打击。 我们十分明白,实行现行生育政策,是出于国家民族根本、长远利益的需要,对控制我国人口过快增 长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它不符合绝大多 数群众合理的生育意愿,且明显损害了部分家庭、 个人的眼前利益和幸福,负面效应显而易见。所以我们说现行生育政策是不得已的政策,也是暂 时的政策。因此,及时完善生育政策立法,有利于 生育政策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人 口计生工作体现党中央执政为民要求,有利于实现国家民族整体长远利益与人民群众个人眼前利 益最大限度的统一。
(2)从改善人口结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看,需要完善现行生育政策立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 中央《决定》的核心内涵,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
奋斗目标,其含义是从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
统筹兼顾地解决中国的人口问题。分析中国目前的 人口发展现状,我们面临着数量过多、质量不高、结构和分布不合理的错综复杂的局面。特别在未来的 数十年间,中国将面临老龄人口不断增加、老龄化 程度迅速加深的局面,人口结构问题将日益成为 主要矛盾,改善人口年龄结构也必将成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主要任务之一。人口理论告诉我 们,人口政策中的生育政策是调节人口再生产数 量的最有力工具,与人口年龄结构有着最为直接 而紧密的关系。并且,人口发展的强烈惯性特征,对生育政策的调整提出了极高的时限要求。因 此,未雨绸缪,及时完善生育政策立法,适度放宽 从紧从严的现行生育政策,从现实意义上讲,必定 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的年龄结构,延缓日益加深的人口老龄化进程;从历史意义上讲,必定有利于 符台人口发展惯性特征的要求,实现人口与经济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否则,不仅会影响中央《决 定》精神落实,难于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而且还会错失改善人口年龄结构良机,影 响国家民族的永续兴旺,在人口问题上重犯难以 纠正的历史性错误。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