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社会整体改革仍然在不断深化。虽然社会改革在很多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其中医改、教改、房改和社保改革等还都处在正在进行时之中,这些改革既是人们所期盼的,也是人们所担心的,同时也使人们自然产生
与此同时,社会整体改革仍然在不断深化。虽然社会改革在很多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其中“医改”、“教改”、“房改”和“社保改革”等还都处在“正在进行时”之中,这些改革既是人们所期盼的,也是人们所担心的,同时也使人们自然产生一种“预期性”的、缺乏安全感的等待心理——每一个人都感觉处于一种整体性的不断转换之中,处于一个不确定性过程之中。这种整体性的转换和不确定性,不仅使城市人面对这种突变有些不适应,而且也使乡村人面对这种突变有所不适应,甚至有些茫然!有些地方的“乡村人”一夜之间就“被”变成了“城市人”,这种典型的社会变迁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堕距”和“文化堕距”,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心理和制度建设未能形成同步转型,社会不仅缺乏主流文化,更缺乏整体性认同的制度与伦理约束机制,形成一个缺乏主流价值观、缺乏公认伦理和公认社会样板阶层的典型社会转型期。在飞快旋转但又不同步的城市化与社会变迁中,一部分人被“社会旋转力”推向边缘:这个“边缘”既有心理意义上的边缘感知,也有事实上社会阶层与生态空间地位意义上的“边缘”;既有社会生活生态空间意义上的边缘性,也有社会外部文化认同意义上的边缘性。
边缘性群体在不同的阶层内都存在,其相关个体、群体均具有不同程度的和某种意义上的“被剥夺感”。或成为被社会遗忘的群体、或处于社会底层、或处于社会空间边缘、或者成为被妖魔化的群体、或自我主动脱离社会主体与主流文化……其中某些人在特定的、缺乏主流价值观的“文化场域”中形成了某种心理偏差和角色错位,与社会整体进化的发展价值观相背离甚至对立。虽然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也曾有过相似的极端现象,并具有某种必然性。但是,通过深入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国当代社会出现的“非典型现代都市病”是城市化及社会转型中的结构性问题,是可以通过某种新型社会文化的再建构加以引导的。
城市化水平是衡量现代化发展的尺度之一。西方现代化和城市化带来的社会变迁也经历过社会转型期与社会变迁的阵痛。思想家亨廷顿认为:“从心理层面讲,现代化涉及到价值观念、态度和期望方面的根本性转变。” ② ③ [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0、31、38页。
这一观点所表达的是现代化过程作为一种传统社会的变革,需要思想文化的根本性改变,而这种改变往往是需要牺牲某些人的某种利益作为社会代价来补偿的,改革的本质就是在调整不同阶层的利益关系,某一部分人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被伤害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所伤害的程度和被伤害后的“社会修复”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一个社会良性发展不可或缺的。这种“社会修复”机制是需要通过阶段化“现代性”成果来表达的,即某一社会阶段的现代化应该有一定的“现代性”结果——民众应该获得和享受改革的成果,如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主制的深化及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提升等,只有让每一个人生活得都 “有尊严”和“被尊重”,才能使人们对社会现代化发展和改革产生认同;只有让人们感受到现代化带来的社会与个人价值,才能让民众成为改革的共同力量,才能使现代化过程转化为“现代性”的过程,只有现代化与城市化表现某种程度上的“现代性”,才能实现良性化的社会转型②。
亨廷顿还认为:“现代性与稳定性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的推论貌似顺理成章,合情合理,其实却是不能成立的。事实上,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③当代中国正处在一个现代化过程中,这也是包括“非典型现代都市病”在内的社会问题高发的特殊时期。这个特殊时期的社会属性特质一般表现为社会空间场域的文化多元化、社会经济发展的非平衡、社会组织的多类型、亚文化群体的异质性和社会空间缺乏公平与正义等。现代化和城市社会的突然来临,使中国社会出现了不同类型的“文化空间场域”:从空间结构属性上分类,这些文化空间场域有封闭型的,有开放型的,也有与社会整体发展隔离型的;从社会空间属性上分类,有政治型文化空间场域、宗教型文化空间场域、权力型文化空间场域、经济型文化空间场域以及异化冲突型的文化空间场域……在这些具有时代特征的、多类型的“社会与文化空间场域”中,形成了由不同群体组成的异质性“文化空间场域群体关系”——即特定文化模式意义上的情绪化的、情境化的空间与“文化场域”群体关系。一定个体或群体在一定情绪化的、情境化的社会文化空间场域内,由于受某种价值观、组织文化及特殊事件等因素的引导、刺激或者是诱导,某些自我约束力低的个人和群众的行为往往就会发生变异,在特定的“文化场域”和“文化情境”中十分容易发生个人地位、角色和个人利益取向的错位,出现目的和手段的错位,“本我”和社会角色的错位,形成超常规的行为和方式——“非典型现代都市病”。在特定的文化场域空间与社会关系中,“一旦发生某些事件便会形成诱发因素,出现个体甚至群体性失范,局部会出现社会失控的现象,导致一些出人意料的突发性社会问题”张鸿雁:《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合理性危机”论》,《城市问题》2009年第3期。。由于在城市社会结构变迁中传统的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体系被打破后,新的社会文化价值体系与经济价值体系尚未完整建立,特别是在制度型保障体系未能深入人心的情况下,城市中的每一个个体、每一类群体及每一个阶层都处在不同程度的社会压力体系之中,不同程度上存在对未来生活的“社会压力型”恐慌,诸如对现实的“厌倦”、生活“急躁”情绪和“无名的担心”等多样化的行为和心理状态,以多样化、多类型、个人化和偶发性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具有“非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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