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无为问责制推行的实践探索

来源:网络(WWW.NYLW.NET) 作者:肖光荣 发表于:2010-10-14 10:18  点击:
【关健词】湖南岳阳;领导干部;无为;问责制
摘要:岳阳市推行的领导干部无为问责制是我国内地第一部关于领导干部无为问责的规范性文件。开全国之先,其问责办法较为规范,可操作性较强,实行单列监督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干部惩戒和激励中的制度性空白,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法律空白,其成就在于有效畅通了群

2005年,湖南省岳阳市出台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我国内地第一部关于领导干部无为问责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在无为问责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办法》所称的领导干部无为问责,是指岳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市管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及时、有效地履行规定职责;或因主观努力不够。工作能力与所负责任不相适应,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工作质量差、任务完不成的行为,依照《办法》予以过问并追究责任的制度。岳阳市领导干部元为问责制实施以来,对那些不思进取、不为民谋利的人给予追究直至淘汰,这种由过去的戴“帽子”到摘“帽子”的过程,对那些混日子的“太平官”来说是个警钟。这样一个干部管理方式的转变,激励了那些有为干部的工作热情,得到了群众拥护和支持。探讨这一部关于领导干部无为问责的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无疑有着重要意义。
  
  一、岳阳市推行领导干部无为问责制基本做法
  
  岳阳市推行领导干部无为问责制的基本做法有明确问责的主体、客体、程序、结果,落实问责制度,依法追究责任。
  
  1.明确问责的主体、客体、程序、结果
  (1)问责主体
  《办法》对问责主体作了明确的规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委组织部对市管领导干部有错无为行为进行问责,市委成立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加挂“岳阳市领导干部有错无为投诉处理中心”的牌子,市委组织部由一位副部长具体负责,市纪检、监察、市直机关工委、人事、审计、统计、督查、信访等部门派员参加,作为对全市领导干部有错无为问责的工作机构。
  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问责主体的具体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
  市纪委、监察局:在执纪、执法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发现市管干部无为行为和非市管干部无为行为的重大典型案件,提出问责建议,移交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无为问责处理。
  市委办:负责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办法》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市管干部无为行为和重大典型的非市管理干部无为案件,提出问责处理建议;根据市委领导批示,对有错无为案件,可根据情况直接启动问责程序,指令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问责处理意见,按程序报批。
  市委组织部:负责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办法》的实施;负责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办法》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干部群众举报投诉的受理、批转和调查核实;对市管理干部无为行为提出问责建议,对无为行为起动问责程序,实施问责和运用问责结果;对重大典型案例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批示的重要案件中非市管干部的无为行为,直接启动问责程序,对其中的无为行为进行问责处理。
  市委宣传部:负责《办法》的对内、对外宣传,与《办法》相关的会议、领导讲话、专题文章、干部言论、群众呼声、工作经验、典型案例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对新闻媒体曝光的重大问题提出问责建议。
  市直机关工委:将“机关作风大家评”活动中受理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的举报投诉,及时移交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问责处理。
  市人大办:根据市人大领导的批示和人大代表的问责建议,对有关无为案件,可根据情况直接启动问责程序,指令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问责处理意见。按程序报批;参与对人大代表无为行为的问责处理。
  市政协办:根据市政协领导的批示和政协委员的问责建议,对有关无为案件,可根据情况直接启动问责程序,指令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问责处理意见,按程序报批;参与对政协委员无为行为的问责处理。
  市人事局:负责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无为问责工作中有关人事管理政策、法规的审查把关;负责科级及科级以下的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问责结果的处理。
  市信访局: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处理信访问题中,发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无为线索及时转交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进行调查核实和问责处理。
  市审计局:在全市各级各部门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无为行为及时提出问责建议。
  市统计局:负责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履行经济工作职责中,有关经济指标及相关数据的调查核实,发现无为行为及时提出问责建议;负责县市区综合经济实力和市直经济工作部门有关经济指标数据的提供。
  (2)问责客体
  《办法》对问责客体作了明确的规定:本办法适用本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及授权、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市本级问责对象主要是市管领导干部,重点是主职领导干部。非市管领导干部和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由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参照本办法进行问责。但市直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重大、典型案件,也可以由市本级问责机构直接问责。
  《办法》对问责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首先,是应作为而不作为。这有九种情形:一是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影响和妨碍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二是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定、决议,不认真、积极贯彻落实或拒不执行的;三是对本级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以及交办的事项,措施不力,未能如质如量如期完成,影响民本岳阳建设顺利进行、延误岳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四是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妥善处理和解决,以及向社会公开承诺要办的事项没有兑现的;五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建议和批评意见,不认真办理、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六是对规定应该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办理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七是对需与相关部门协商办理的事项,不积极主动协商,或协商不一致时,不能提出有效解决办法,或有职责义务配合办理的部门,经多次协商衔接仍不配合办理,致使久 拖不决的;八是对影响经济环境、损害投资商利益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不受理,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政行为不进行处理的;九是因执行不力、效能低下给公共利益、管理和服务对象权益、国家财产造成损失,或影响市委、市政府整体工作部署落实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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