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生产的资本化与“加速”资本化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熊小果 李建强 发表于:2015-09-10 13:11  点击:
【关健词】空间生产;资本积累;空间资本化;“加速”资本化
摘要:空间生产在性质方面,应从两个维度中规定,在哲学上是人对空间的社会化改造,在资本主义历史中是资本基于积累逻辑对空间的资本化改造。在速度方面,资本积累以累进式方式运动,空间生产呈现出“加速”资本化特征。20世纪70年代,资本累进式积累的基数达到一定程度后,空间“加速”资本化特征明确凸显出来。全球性地重构地理空间和开拓虚拟空间是“加速”资本化的事实确证,而去空间资本化的现实路径是社会主义制度。

        中图分类号:F0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5)06-053-06
  一、问题缘起:解读空间生产的不同路径
  20世纪70年代,列斐伏尔从马克思的空间思想中汲取养料,研究当代资本主义空间生产问题,开启了被后继学者誉为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转向”:以“历史一时间”为主导模式的话语建构路径被改变了,检视资本生产和社会生活的纵向历史视阈被“置换”为横向空间视阈,资本变成以空间生产和空间影响的方式存在。这一解读将历史唯物主义“升级”成“空间唯物主义”。因此,在资本生产的历史中,“空间生产”获得了本体地位。“空间生产不是指在空间内部的物质生产,而是指空间本身的生产;也就是说,空间自身直接与生产相关,生产是将空间作为对象,空间中的生产现在转变为空间生产。”该表述将语境性概念的“空间”变为实体范畴,导致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化倾向,将资本批判的历史维度和空间维度并列起来,由此造成对空间生产思想的“越界性”理解。
  不过,这种理解是列斐伏尔所主张的。他在《空间的生产》的第五章(即《矛盾的空间》)中提出,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最好方法是把它重构一遍,他并用“空间生产”“修正”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路径。“社会空间是社会的产物”是列斐伏尔对历史唯物主义空间化重构的要义,是“空间生产”思想的元命题。抽象地看,该命题与历史唯物主义并无质的区别。但马克思将社会性的历史维度视为空间范畴的主导属性,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关于“周围世界”非历史性理解的批判就是证明,而列斐伏尔则借助前期的总体性思想将该命题置于本体层面,试图用“空间唯物主义”来重构历史唯物主义,因此,这两者还是存在本质差异。
  哈维虽然继承了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思想,但对其进行了“纠偏”。因为,哈维始终将空间生产纳入具体历史阶段即晚期资本主义时期来考察。在哈维的逻辑中,空间生产并不是独立于资本逻辑历史演变的东西,而是资本主义在某个历史时期呈现出的阶段性变化的特征。哈维从资本过度积累危机、资本无限扩张的视角剖析空间生产。“特定地域系统的过度积累意味着该地域出现了劳动盈余和资本盈余。这种盈余可能通过以下方式得到吸收:(1)通过投资长期资本项目或社会支出(如教育和科研)来进行时间转移,以推迟资本价值在未来重新进入流通领域的时间;(2)通过在别处开发新的市场,以新的生产能力和新的资源、社会和劳动可能性来进行空间转移;(3)在某种程度上将(l)与(2)结合起来。”所以,哈维始终立足于当代资本主义生产的全球化空间特点,以政治经济学为切入点,来剖析空间生产与资本逻辑的内在结构与关系。
  事实上,与其说哈维把空间生产思想纳入到历史维度,还不如说在历史维度中展开“空间批判”。经过比较分析,笔者认为,对历史唯物主义空间转向的理解并非如列斐伏尔所主张的,要把历史唯物主义转变为“空间唯物主义”,即并非以“历史一时间”为主导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话语模式,转换成以“空间生产”为主导的话语模式,而是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展开对资本主义新现象的剖析和批判。空间生产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辩证关系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具体的、时代的展开,而分析的切入点是政治经济学。
  虽然,列斐伏尔敏锐地抓住了资本主义城市化问题,并自觉地进行深刻的理论反思,但是,空间生产思想本身并不能回答空间生产事实何以存在、为何存在以及是否续存等问题。要试图探究这些问题,就要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回到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历史路径中,研究资本积累过程和特点。事实上,并非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空间生产,而是空间生产“凸显”在这个时期。究其原因,这一切还应从空间生产的性质谈起。
  二、空间资本化:空间生产的性质规定
  列斐伏尔规定空间生产的性质是,空间是社会的产物,“空间的生产类似于任何同类商品的生产。”“(社会)空间就是(社会)产品。”列斐伏尔对空间问题的探讨总是囿于抽象的哲学思辨。因而,他只能抽象地一般地阐释空间生产的社会性质。笔者认为,空间生产的性质应有如下规定:(1)在哲学上的抽象规定,是其一般性质;(2)在资本主义时期的具体性质,是其特殊性。列斐伏尔言及的“空间生产”在其现实性上正是一个具体范畴而非一般范畴,可他却只做了抽象的一般阐释。但是,“一般的东西,一方面只是观念中的特征,同时也是一种特殊事物和个别事物的形式并存的、特殊的现实形式。”一方面,作为一般范畴的“空间生产”同作为特殊范畴的“空间生产”相并列,其一般性质现实地蕴含了特殊性质。抽象掉特殊性质的范畴一般不能成为自身。因此,倘若不能从空间生产的特殊性质中抽象出一般社会关系,也就不能从它的一般社会关系上升到具体社会关系。如没有对具体社会关系的认识,一般社会关系亦不能被本质地揭示出来。
  1.一般性质:空间生产的哲学维度
  空间相对于人的存在具有“物自体”的先验性。虽然在历史唯物主义范畴中,空间只能存在于与之对应的时间(历史)维度之中,但空间对于人的历史活动始终是前提性和先验性的再现。这里的“前提性”和“先验性”是指人的任何实践活动都被限制在具体的外部既定空间内,而非指一层不变的绝对实体场域。所以,第一,这里的“既定空间”即为特定语境下的空间环境、空间条件和空间制约,有相对性;第二,空间只有首先作为对象性客体出场,才有可能作为主体性实体存在。因为,后者是一个历史事件,一个客体不断主体化的过程,哪怕是纯粹的自然空间——要成其为自然空间,也是自然历史的演化结果。 

        这样,当我们把空间的先验性从经典力学范畴中的“绝对空间”,规范到历史唯物主义视阈中的“辩证空间”后,也就正确理解了“空间生产”,理解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转向。空间不仅是先验的,还是实践的。要从强调空间的实践性出发,才能认识到空间不是预设的东西,不是空洞和静止的中性容器。空间是人类历史实践的产物,自有人类活动以来,空间内在地融合了社会性质,弥散着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关系。一方面,空间的先验性形式地独立于实践性,因为先验的空间独立于人的历史活动;而实践性却必须内置于先验的空间中:自然空间构成了人类历史活动的外部环境,人化空间构成了后继历史活动的既有的物化环境。另一方面,空间的先验性只是构成人的历史活动的基本前提和一般要素。换言之,当我们讨论人的历史活动而涉及到空间实践性的时候,实践性理应置于优先地位,这是人类(社会)历史范畴的内在规制。只有这样,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的社会性质才能够逻辑自洽。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广州毕业论文代笔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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