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每一个体都有可能具有类本质,人的本性具有可塑性和开放性。但是这种发展类的能力,不是从内部显露出来的东西,而是能够在内部筑入的东西。在赫勒看来,人的心理-社会的结构存在着内部筑入的无限可能性。人类
因此,每一个体都有可能具有类本质,人的本性具有“可塑性”和“开放性”。但是这种发展类的能力,不是“从内部显露出来的东西”,而是能够“在内部筑入的东西”。在赫勒看来,人的心理-社会的结构存在着“内部筑入”的无限可能性。人类中尚未存在的事物伴随着人的每一次新型活动、每一种新的对象化、价值观念的变化而出现,并且只要这种思想或事物不消失、不被遗忘,它就会在人的“第二本性”中留下痕迹,变得牢固,成为“进一步在内部筑入”的行动基础。这种“在内部筑入”的不间断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人类不断在原有的基础上创造自己的过程。这里赫勒极为重视法律、道德和艺术“在内部筑入”的能力,因为她认为,只有在“类的自为对象化”阶段,在内部向个体筑入人性的能力才是独立的,才是有意识地提出的。
但是人的本性确实能从行为方面被无限地建构吗?这种建构又遵循着什么方向呢?赫勒认为,“如果土壤和太阳对于橡树的本性不适合,那么橡树将连同森林一起死亡”[2](P109)。这个比喻表明,人并不存在早已预先存在的人性,人的本性只能是对象化的产物,它的形成及自我认识可能被无限地建构,但建构的方式却不是随意的,不是只有善的东西能被建构到人性中,消极的东西同样能被建构到人的本性之中。一旦社会将同类本质相矛盾的行为方式建构于个体之中,个体就不再是一个健康的人格了,如果这种建构占据主导地位,社会也随之变成“病态的社会”。如何反抗“病态的”社会,改变异化的环境,这要靠自我的实现。马斯洛第三思潮理论认为,这可以通过每个人实现自己,通过发展一个强大的自我,通过培养一种不可动摇的自尊来实现。这好比通过牵拽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从沼泽中解救出来,在实践上是乌托邦式的。赫勒认为,问题的答案存在于社会人类学领域之中,“将‘类本质’建构于‘第二本性’之中,既是可能的,也是应当的”[2](P125)。就当前阶段所包含的具体的潜在性而言,沿消极方向选择和沿积极方向选择,都是“第二天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的实现与社会的实现是统一过程的同步行动。
人不是由本能所制导的存在物,人生来就没有本能;人也不是一张“白纸”,可以随时把外界刺激的反应记录于纸上;人更不是一个类本质的化身。赫勒通过对本能的研究,证实了日常生活中态度的可变是可能的,个体解放是可能的,她的政治理论,尤其是她的伦理学、美学思想都是以此为基点的,个体的美的个性伦理的实现正是在人性具有可塑性的理想基础上进行的。
三、个体解放的实现途径
个体解放是赫勒人类解放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提出这一美好的诉求之后,赫勒在《日常生活》、《马克思的需要理论》、《激进哲学》、《现代性理论》、《个性伦理学》等相关著作中系统地勾画了个体解放的实现方案。
首先,赫勒认为个体的日常生活革命是个体解放的立足点。“社会变革无法仅仅在宏观尺度上得以实现,进而,人的态度的改变无论好坏都是所有改变的内在组成部分。”[3](英文版序言,P3)这一构成赫勒哲学基本框架的思想体现了赫勒一生的追求目标:把日常生活这一微观领域作为个体解放的立足点,使之成为社会变革的中心。与同时期提出日常生活理论的列斐伏尔不同,赫勒对日常生活的态度是积极的。她认为日常生活并不是完全异化的,仍然是可以改变、可以使之人道化和民主化的。所以,她的人类解放不是期待人的非理性的狂欢,而是把希望寄托在日常生活中个体的出现和“美”的道德个性的形成。
赫勒认为,日常生活是流动的、可塑的。虽然日常生活作为自在的对象化领域,有空间狭隘、固定和相对封闭的特点,日常生活以传统、习惯等给定的归类模式为原则,以重复性实践和重复性思维为特征,但是“日常生活并不必然只在‘自在的’对象化领域的引导下进行”[3](英文版序言,P5),而且日常生活不等同于生活世界,它不只包含一种态度,还包括反思的理论态度等多种态度,它是人类每一种社会制度、社会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客观基础。
基于日常生活的特点,赫勒日常生活革命的主体不是以往宏观革命的阶级,而是个人。赫勒认为“个人”范畴包含特性和个性两种:特性是排他主义性,反映了尚未同类本质建立起自觉关系的个人的存在状态;而个性则代表了类的发展,代表了类的价值,它反映了个人同类本质建立了自觉关系,并以这种自觉关系为基础安排自己日常生活的个人存在状态。赫勒认为在日常生活当中,个人始终无法彻底摆脱特性,但她仍对个体个性的形成抱有积极的乐观的态度。“可能而且总是存在一些人,他们能成功地把握个人中的类,把自身同类的存在物联系起来。从类的存在物的观点,从特定时代类的发展所达到的实际阶段的观点来说,他们把自身视作对象,他们认为不应把他们等同于他们自身存在的需要,他们不应把自己的存在和自己存在的力量,变为不过是满足自己存在需要的手段的东西”[3](P19)。这些人被赫勒称之为“个体”,他们的个性代表了类的发展,个性个体的出现使日常生活革命成为可能,“‘个体的个性’决非完善,但它足以担当人道的日常生活的主体”[3](英文版序言,P3)。
其次,激进的需要革命是个体解放的必由之路。马克思曾经指出,现实生活中人有各种需要,“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4](P514)。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人的需要就是人的内在的本质规定性,因此,若要实现人的全面解放,人的需要的满足与实现是应有之义。但是在赫勒看来,个人的需要被专政了,马克思的“社会需要”(social need)演变成了“社会的需要”(need of society),个人真实的需要被抹杀了,只有“激进的需要”(radical need)才能实现个人的真正解放。
赫勒认为,“社会的需要”既不是个体的个人的需要的整体或平均数,也不是“社会化的”个人需要,而是“‘凌驾于’个人之上的、比构成社会的个体的个人需要更高的普遍的需要体系”[5](P67)。其结果是,社会运动的特权者和领导人的需要成为了“普遍性”和“社会化”的化身,个人真实的、实际的需要被“社会需要”的“代表们”的需要所掩盖。基于此,赫勒提出了“基本需要革命”的构想,对现存需要结构进行改造,建立一种以人的自由和人性的丰富为中心的需要结构。而这有赖于人类自身中产生出新的需要,即“激进的需要”。所谓激进需要,是指那些产生于现存的以依附和统治为基础的社会之中,又无法在这一社会中得以满足的需要。比如,每一个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社会统治的消除等。这种激进需要的产生有赖于激进个体的出现,它以“全面的个人”(many-sided individual)的需要为目的,个体只有在个人的意义上获得这些需要的满足,才能真正实现解放。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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