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代社会的理性化进程与功能主义读解 区分合理性与理性化是韦伯的贡献。合理性一般用于解释人的行为,理性化主要用于组织和制度层面,依据一定的规则,组织在运行时总是遵循效率优先的原则,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偏
二、现代社会的理性化进程与功能主义读解
区分合理性与理性化是韦伯的贡献。合理性一般用于解释人的行为,理性化主要用于组织和制度层面,依据一定的规则,组织在运行时总是遵循效率优先的原则,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偏离价值。韦伯对价值合理性和目的合理性专门作了区分,前者主要指由价值意识(宗教、伦理、道德、审美等)决定的行为,后者主要指内含预期目的及实现手段的工具性行为。在现代社会,价值合理性与目的合理性通常是割裂的,这主要表现为理性行动较少受到价值观念的引导,这也是现代性悖论产生的根本原因。马克思虽未使用过“理性化”或“目的理性”这样的概念,但却对资本主义的理性化进程进行了批判:一方面他认为工具理性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推进了个体自由的演进;另一方面他又指出工具理性的片面发展将会加剧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使人类深深地陷入异化境地。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也探讨了理性化,但他却试图将康德化的韦伯与黑格尔化的马克思嫁接在一起,最终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马克思的物质生产概念。赫勒作为卢卡奇的得意门生,基本沿袭了这一错误倾向,她指责马克思对待理性化的态度含混不清:“一方面,他对那些不再与价值相关或从属于价值的效率大加赞赏,甚至称赞李嘉图对‘为生产而生产’的偏袒;另一方面,马克思又同韦伯一样对理性化表示担忧……最终不愿承认生产应该与一切价值脱离关联。”[2](P48)赫勒的这一说法恰恰表明她自己不懂辩证法,同时也暴露出她对马克思思想理解的狭隘性。我们认为,马克思对理性化的辩证解读其实包含两条线索:一个是从客体视角出发对资本主义社会理性化进程所作的科学考察,其主要目的在于理解社会,分析统治社会的规律;另一个是从主体视角出发对资本主义社会理性化进程所作的道德(价值)批判,其主要目的在于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非人性方面。这种看似“含混”的致思构设,恰恰蕴涵着马克思历史辩证法主体向度与客体向度之间的内在张力,彰显着马克思革命的批判精神。囿于早期的哲学人类学范式,赫勒极力擢升青年马克思的人本主义思想,她显然没有看到,1845年之后马克思已经从人本主义的哲学人类学走向了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唯物史观。正是这一理解上的缺陷,导致她最终偏离了正确的轨道,陷入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
从功能主义角度理解现代性是赫勒理论的一大特色。德国社会学家卢曼(Niklas Luhmann)曾将前现代社会称为分层社会,现代社会称为功能社会。沿袭这一分析思路,赫勒对马克思的阶级概念进行了全新解读。在她看来,阶级首先是一个政治-经济范畴,一个人最终属于哪个阶级,要看他(她)在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就这一点而言,前现代社会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在前现代社会,一个农奴的命运在出生那一刻便被决定了,他(她)一辈子只能是农奴,除非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才可能获得自由;现代社会则不同,一个工人完全可以通过后天努力跻身于资产阶级的行列,判定标准就是他(她)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功能)。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点,赫勒举了一个人们生活中乘公交车的例子:假设在站牌候车的人可以任意选择一辆公交车乘坐,人人都想坐一辆更好的车(有座位且车内干净),但好车的出现是完全偶然的,因此对所有人而言乘坐好车的几率完全相同。赫勒用这个例子无非是想表明现代人必然处于偶然性中这一事实。她常用“信封”喻说来描述这种偶然性:现代人总是被抛入这个世界,该过程完全是偶然的,如同一封没有注明地址的信被投入信箱一样,它最终被寄往何处是不得而知的。总之,在赫勒眼里,偶然性既是人类的宿命,也为人类带来了自由。那么,马克思又是如何看待偶然性及其与自由的关系呢?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前后期思想是有变化的。在博士论文中,从“自我意识”哲学出发,马克思给予偶然性充分的重视,认为它体现着自由意志,可以为人们的行动自由提供论证。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已经充分意识到现代性的实质恰好在于一种“偶然性的统治”。马克思指出:“在现代,物的关系对个人的统治、偶然性对个性的压抑,已具有最尖锐最普遍的形式,这样就给现有的个人提出了十分明确的任务。这种情况向他们提出了这样的任务:确立个人对偶然性和关系的统治,以之代替关系和偶然性对个人的统治。”[6](P515)因此,赫勒对现代性的偶然性大加赞赏的做法,恰恰是马克思所极力反对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
在《资本论》最后一章,马克思提出“什么事情形成阶级”的问题,却没有给出答案。从功能主义和偶然论的视角出发,赫勒认为马克思基于劳动-资本关系的现代性分析是片面的,她反对将阶级限定在经济领域的做法,而是将它首先看成一个与民主紧密相关的政治概念。依她之见,一个社会最重要的要素既不是经济状况,也不是政治条件,而是超经济-政治的民主,这就又回到关于市民社会第二种逻辑的论述上来。笔者认为,赫勒辐辏于民主概念,赋予其激进的内容,无非是要摒弃马克思的经济首要性原则和暴力革命论,因此,她必然心契于拉克劳和墨菲的如下论断:“左派的任务不是放弃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相反,是在激进的和多元的民主方向上深化和扩大民主。”[7](P198)当然,这已经是标准的后马克思主义话语了。
接着这一分析思路往下走,赫勒认为马克思关于工人阶级是人类解放事业天然代理人的说法不能成立。这让我们不禁联想到拉克劳相似的论断:“工人阶级——像所有其他成分一样——是一种社会作用力,但此一作用局限于它自己的目标及可能性之内,它并非是马克思主义传统中的‘普遍阶级’,并非是全世界人类解放的必然代理人。”[8](P67)限于篇幅,我们在这里无法对此观点进行详尽的批判。正如密里班德(Ralph Miliband)指出的,后马克思主义最大的问题在于轻觑了统治阶级的力量,工人阶级的“优先原则”应基于如下事实,“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没有其他的集团、运动或者力量会有哪怕是很小的能力,能够如同工会工人一样向现存的权力与特权的组织发起有效的和强大的挑战”[9](P34)。尽管赫勒有时也强调历史的冲突特性并崇尚一种激进行动,但她的激进行动并不是一种革命的实践活动,而是一种激进的民主运动。另外,赫勒的阶级概念也多与马克思相扞格。受汤普森(E.Thompson)理论的影响,她把阶级视为一个不间断的形成过程,既然阶级总是不定型的、在途中的,那么它就不能用来说明总体的社会。实际上,赫勒反对的不仅仅是工人阶级这个概念,她还反对具有普适价值的阶级概念本身,在她看来,根本不存在普遍阶级,甚至说根本不存在可以揭示一切社会现象普遍基础的社会集体。确切些说,赫勒还是愿意保留阶级这个概念的,但她反对一切闭合的、普遍的、固定的阶级概念,因为这种阶级概念消除了一切社会反抗的可能性空间。正因如此,赫勒与其他后马克思主义者一样表露出对结构主义的敌意,在她看来,结构主义通过寻求本质的结构制造了一个闭合的社会场域,根除了一切社会对抗的可能性,严重限制了左派的行动和政治分析能力,其根本祈向在于一种本质主义先验论。因此,只有脱离结构主义,拒斥“普遍阶级”,承认社会领域内对抗的多元性,在不同缝合点间进行有效接合,才能实现当前政治的根本转变。无需置辩,这与拉克劳和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致思路径是完全一致的。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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