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905年是中国革命团体大联盟在东京成立中国同盟会的一年,也是清廷以立宪君主制消弭革命烈火以自救的一年。这一年的夏天,与清末的政治课题关联最深的是严复(1853-1921)应“海上青年”之邀,在上海以“何谓政治”为主题连续进行了八次演讲,并于次年出版了《政治讲义》一书。[注:严复对于中国立宪政治的关心,集中体现在他对议会的执著讨论中,代表性作品包括:1905-1906年所作的《政治讲义》一书和1906年发表在《外交报》上的《论英国宪政两权未尝分立》、《续论英国宪政两权未尝分立》两篇文章。]这是严复惟一的以专门阐述“政治科学”为内容的著作,而且是“中国人将‘科学’这一概念用在自然科学之外的领域”的首次尝试。[注:参见:佐藤慎一近代中国的知识分子与文明[M].刘岳兵,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267.该书首先分别于1905年9月和10月开始在《政艺通报》和《教育杂志》上连载,1906年2、3月间,讲义加上严复的《自序》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之后竟绝版,至民国十九年(1920年)七月又由上海金马书店重版印行。严复在《自序》中表达了他以“科学”的方法来解析政治的信念:“伟哉科学!五洲政治之变,基于此矣”,同时他也指出“自由平等”等西方概念虽然是讲义中的核心概念,但“知进退存亡之圣人”为学术仍然以中国为依归:“古之人发此者二三千年,中西载籍,莫不有考,然而最后百年,其学乃大盛,得此以与向之平等自由者合,故五洲人事,一切皆主于谋新,而率旧之思少矣。呜乎!世变之成,虽曰天运,岂非学术也哉!……而课其果效,恶苦则取其至少,善乐则收其至多。噫!此轻迅剽疾者之所以无当于变法,而吾国之所待命者,归于知进退存亡之圣人也”。(参见:罗耀九.严复年谱新编[M].厦门:鹭江出版社,2004:212-213.)]这些都足以使这一文本具有思想史上的独特意义。本文尝试从宪政史的角度对严复君主立宪思想的背景与特质进行分析,重点考察严复那一代知识人思考政治法律问题的方法。同时,思考中国式宪政观形成过程中对历史精神与西方法学观念依赖、转化和改造的独特方式。
时代要求从各方面修正对权力的旧观念,而严复对“作为科学的政治学”的探讨却是相对独立地进行的,与当时的中国政治状况并不必然相关。构想最好的政体,或者为清廷的执政者探索政策技术等,都不包含在他的课题之中。这是严复作为中国第一个政治科学家的独特性所在,也正是在此意义上,他对于政治、法律的讨论才最值得我们关注[1] 。虽然严复通常被当作一个君主立宪主义者来观察,但他的学说却不同于一般变法论者的“自上而下”的君主一元论立场,这种立场主张“君民一体,上下一心”的君主立宪之公:“公谓无私,平为无偏,公……以庶民之心为心,君民无二心,平……以庶民之事为事,君民无二事。”严复则是从“民”(以士大夫为中心)的立场来阐释其政治学说的,而且他主张平等地赋予民政治权利的民权思想亦引人注目[2]。严复的这种独特性还反映了20世纪中国思想在应对现实问题上的自主性和内在理路。总体上来看,严复(和梁启超)的政治保守主义与文化修改方式与张之洞的中体西用论和“五四”时期的全盘西化论均不相同。他们不但强调先秦学说的意义,而且主张中国有关内在世界(伦理与形上智能)的认识,与西方有关外在世界(主要是科学和民主)的知识结合为一,同时外在世界还要维系中国五伦的秩序,而内在世界也要肯定西方如“所以我存”、“开明自营”等精神,由此反映出严复、梁启超等知识分子在面对西学时,表现出自主性的批判精神[3]。
史华兹教授在《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一书的开篇就提出一个常常被人们忽视的问题:“西方”并非一个明确的已知量[4]。严复对西方的观点提出了中国式的挑战,如同为此书作序的哈茨教授所说:“西方思想的西方评论家告诉我们较多的是我们已知的事情;而严复进一步告诉我们所不知道的事情。”[4]1史华兹对严复译著做了细致的分析,唯独对《政治讲义》只是一笔带过,是写作上的疏漏,还是暗藏玄机?这个问题只有中国读者自己去解决了。
一、《政治讲义》的前提
严复在《政治讲义》中阐述的政治学说立足于几个基本前提。这些前提是作为理所当然的既定条件被提出来的,并未证明其妥当性。第一个前提是,人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存在。他以 “民生有群”来表达。严复认为:“世之有政治,乃五洲不谋而合之一事。其不谋而合者,以民生有群故。”换言之,社会是自然必要成立的,并非是由于人的作为而创造出来的。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天演论》的译作者,严复一直是以一个进化论者的身份来进行讨论的。《政治讲义》中屡屡提及他的译著《社会通诠》,书中阐述的就是政治社会的进化过程。[注:
如严复将人类社会分为图腾社会、宗法社会和军国社会三个类型:“群之所始,《社会通诠》所言,已成不易之说。最始是图腾社会,如台湾生番之‘社’,西南夷之‘峒’。其次乃入宗法社会,此是教化一大进步。此种社会,五洲之中,尚多有之。而文化之进,如俄国、如中国,皆未悉去宗法形式者也。最后乃有军国社会。”(参见:王栻.严复集 [M].北京:中华书局,1986:1261.)]然而,对于严复来说,天演进化并非意味着对于进化的前阶段的否定,国家、社会每一阶段的存在都有其理由,因“天时、地利和民质”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对国家等政治学概念作考察时,应“不设成心于其间”,正是这种态度使严复能以更开阔的视野来观察政治现象,尤其是中国的立宪问题。对此,严复有明确的表述:
东西先儒,言政治者,……系问人既合群之后,所相维系,以何者为最优?故其所取,往往在文明之国,而弃草昧之群。吾人为此,眼法平等,所求者不过其国家,其形质,天演之程度,与之演进之定法耳。惟吾意不薄草昧而厚文明,故其视国家也,亦与前人异。……文明之语言胜于草昧远矣,顾不得谓草昧者为不能言。草昧亦有君臣,故草昧亦有政府。政府同而所以为政府者大殊。吾今欲进而论之,意将由吾意中设最美之目的,以后递验古今所有各政府,几人达此目的,几人未达,而后治乱盛衰有可论乎?顾此法前人多有由之,即其所谓最美目的,真不胜其繁也[5]。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