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自然类商品还可有其他分类方式。譬如,奇石、根雕、钻石、矿泉水等主要是满足生活消费需要的商品;土地、林木、煤炭、石油等主要是满足生产消费需要的商品等等。但这种分类对把握自然类商品价值规律并无多少
当然,自然类商品还可有其他分类方式。譬如,奇石、根雕、钻石、矿泉水等主要是满足生活消费需要的商品;土地、林木、煤炭、石油等主要是满足生产消费需要的商品等等。但这种分类对把握自然类商品价值规律并无多少意义,所以,我们不过于强调。
二、纯自然类商品市场价值规律
在自然类商品中,产品型商品的初始价格形成或在供求动态平衡时的价格运行规律,与劳动产品商品基本一样,无须重复讨论。值得专门研究的是原生型自然类商品。因其缺少劳动成本制约,此类商品价格在初始形成时,往往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但在市场供求相对稳定时,其价格变化却要依循市场均平价值规律及“等效等价”“质级差价”规律,也是有定数的。本节将重点阐述自然类商品这种“天然无价”“市场有价”的道理。
(一)纯自然类商品“天然无价”特征
原生型自然类商品,可算纯粹的自然类商品,像处女地、天然林木、自然风景,以及奇石、根雕原料等等。当人们交换这些自然客体时,考虑的只是它们可实现的商品使用价值及转手可获得的商品交换价值,通常不会考虑其劳动成本的——因为相对而言,它们有时太不足道了。譬如,一块河边石头,一棵烂树根,有心人把他们拣回来,可能没付出多少劳动,却照样可作为商品出售。一旦此类商品的劳动成本直接影响其成交价格时,它们便不属于原生型自然类商品了。正因缺少劳动成本作为客观定价标准,这类商品的初始成交往往带有很大的随意性、随机性,呈现出“天然无价”的特征。
先以奇石为例。这里的奇石,指未经加工的原石料;奇石一旦被加工成艺术品,便非纯自然物了。在这里讨论奇石,也绝非是猎“奇”。眼下,中国奇石爱好者达三千万之众,年交易额百亿元以上,俨然已是大商品了。正是在奇石市场上,流行着“奇石无价”的“名言”。这里的“无价”,可理解为“天价”,也可理解为“无定价”。此处,暂取后一含义。设甲拣到一块奇石,乙想与之交换。对甲而言,由于没付出多少劳动,只要想卖,卖多少钱都是赚;对乙而言,由于喜欢收藏,只要想买,多少钱买都心甘。这样,只要双方自愿,无论以怎样畸高、畸低价位成交都属正常,都是合理之“价”。实际上,奇石市场上,“奇”例很多。1997年香港回归前,某块奇石上的“图案”被人发现像香港地图,顿时价值连城。假设这块石头上的“图案”不像,或没人发现它像香港,那么,这块奇石可能价值一般了。还有报道:洛阳产的一块带红色“寿”字的黄河石被估价为38万元,同样这块石头,如放到拉丁文国家中,肯定不值钱了。另有一方名为“达摩祖师”的奇石,有人出价高达200万元,这同样是沾了佛祖的“光”。尽管发现“像”什么,这本身也是文化,但石之“图案”“图像”本身却是天然的,石之高价也源自“天然”。当然,更可能令人拍案惊奇的,则是这些奇石的初始价“出奇”地低!
更典型的例子是根雕原料。根雕无疑离不开根雕师的慧眼和巧手,但根雕所以是“根”雕,其材质、造型都必须源自根材本身,必须美在自然天趣上。在这个由“根”到“雕”的过程中,发现与再创造是关键。许多常人眼中是废料或只能当柴烧的烂树根,一经独具慧眼的根雕家之手,便会化腐朽为神奇,身价百倍、千倍。浙江开化有一座国内最大的根雕博物馆,里面的主要作品原料,据说就是根雕家从广州某机场工地上“抢救”出来的百年老榕树根。现在,天然枯木逢妙手回春,它们已是镇馆之宝了。自然类商品之“无价”,在这些树根身上也可看得很清楚:当常人认为朽木无用时,其交换价值自然便与一般柴火相同了;当根雕家把朽木看成难得创作素材时,自然愿加倍多掏钱了。但从“柴火”到“根雕原料”,究竟多少倍价钱合理呢?最初当然也是无定价的。
显然,这种可能“价值连城”,也可能“一文不值”的情形,在劳动产品商品身上是不会出现的——因为生产总是有成本、有目的的,人类不可能凭空生产出价值百万的商品,更不会故意制造废物,所以,它只能出现在自然类商品身上。
(二)纯自然类商品市场均平价值规律
承认纯自然类商品“天然无价”的特征,并不等于承认其市场价便各随其便、毫无规律。当某自然类商品孤例独存、偶然交换时,其价格无规律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某自然类商品成交量较大、已成市场且供求相对稳定时,其价格形成便肯定有规律了——当然,这里的规律不是商品交换价值规律,而是市场均平价值规律。市场均平价值规律与商品交换价值规律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其所设前提和内在机理有所区别而已。
市场均平价值规律预设前提是市场“供求相对稳定”而非“供求动态平衡”。这是由于自然类商品不同劳动产品商品,通常不可能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供给量,凡值钱的自然客体,利己的商品主体总想多多占有——譬如,珍贵的虫草,能采多少采多少——这使其不存在供求动态平衡的问题。正因如此,自然类商品市场更容易实现相对平衡:在某商品上市量大体确定后,只要专项购买力相对稳定,市场便必然保持相对稳定状态,想失衡都不容易。譬如,某年度虫草采集量是多少,上市量便是多少,这个量是不会突然增减的;某年度准备买虫草的消费者及资金总量,也是大体确定的,一般消费者不会突然起意,花大价钱去买虫草的。在这种情况下,自然类商品的市场价应当是很容易推算出来的:将期内的商品专项购买力除以供给总量,便是其合理市场价位。但这仅仅是“应当”而已,市场经济不是计划经济,围绕某自然类商品“供”“要”两个数据即便存在,也是很难准确把握或统计的;退一步讲,即便这两个数据能够把握或统计,据此推算出来的价位市场也不会接受:卖方仍会嫌价低,买方仍会嫌价高。
实际上,“市场”远比“计划”聪明、高明得多,只要某自然类商品供求相对稳定,市场便会很快自动“发现”其合理价位的。在自然类商品交换中,由于没有劳动成本的约束,卖方都想高价卖出,买方都想低价买回,在初始阶段,商品成交价的高下与买卖双方的博弈技巧与动机强烈程度相关:卖方博弈技巧高,商品成交价相对高;卖方出售动机强烈,商品成交价相对低;反之亦然。一个根雕师若缺少经验,且流露出其强烈的购买欲望,则肯定会把树根的价格抬高。但如果我们着眼于整个自然类商品市场,情况则不同了,买卖双方一定会在交换博弈中形成该商品相对稳定的市场价。这个过程所表现出来的就是市场均平价值规律。相对于交换价值规律,这一规律的内在机理简单得多。我们援例简释之。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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