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Qc q2*==Qc 市场总产量Q=q1+q2=Qc,价格p=,其中符号Qc代表完全竞争最优产出水平。利用这些市场价格和企业的产量以及成本信息,我们可以进一步计算出各个企业的均衡利润。 1=(4) 2=(5) 笔者感兴趣的是,部
q1*=•=Qc
q2*=•=Qc
市场总产量Q=q1+q2=Qc,价格p=,其中符号Qc代表完全竞争最优产出水平。利用这些市场价格和企业的产量以及成本信息,我们可以进一步计算出各个企业的均衡利润。
1=•(4)
2=•(5)
笔者感兴趣的是,部分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国有企业与完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私人企业Cournot竞争的均衡利润水平与国有资产比重值变动的关系。如前文所言,国有资产比重还可以作为衡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程度的一个衡量标准。因此,考察这些指标变动对利润的影响,就可以进一步回答国有企业承担过多社会责任是否是国有企业低盈利能力的根本原因。笔者首先将国有企业1的利润(4)式对国有资产比重求导:
=•(6)
显然,国有企业1利润变动与国有资产比重的变动关系与值大小有关系。当<时,>0意味着当国有资产比重很小时,该比重的增加有利于增加国有资产的利润水平。当>时,<0,意味着当国有资产比重过高时,该比重的增加降低了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当=时,=0,从盈利角度国有资产比重最适度。这说明如果仅仅利用利润来衡量国有企业绩效,它与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比例之间不是简单的单调递减关系,而表现出一个“倒U型”。当国有资产比重很低时,适当增加该比重反而有利于提升企业盈利水平。只是当国有资产比重很高时,对社会成本的过多承担降低了国有企业的盈利水平。继续将私人企业2的利润(5)式对国有资产比重求导得:
=•(7)
注意到不论资产比重怎样取值,<0。这就意味着私人企业的利润将随着国有资产比重提高而持续降低,一直到完全国有化时利润为0。概括起来,可得到以下命题:
命题2:在一个部分民营化国有企业和完全私有化的企业构成的双寡头Cournot竞争市场上,竞争的均衡具有以下特点:对于部分民营化的国有企业存在一个最优国有成分比例,国有企业均衡利润与国有资产比例之间呈现出“倒U型”关系。而对于私人企业,国有资产比重越高,均衡时私人企业利润越低直至完全国有化时利润为0。
命题2的结论有什么启示意义?至少是对那些主张仅仅通过私有化就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的思想的一种否定。上述模型清晰地表明,至少在较低国有资产比例水平上,适当提高该比例反而可以提高企业利润水平。联系现实中国经济,国有化比重较低的行业多属于竞争性行业,如建材、医药、机械和电子等行业。Jefferson(1992)通过大量统计数据发现我国非国有经济比重高的部门,其国有企业的效率也会提高,这实际上为命题2提供了实证基础。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Jefferson和林毅夫等都主张中国国有企业低效率根源不是产权缺失,而是缺乏充分的竞争环境。唐要家(2005)证实在目前中国所有权的变革不一定会带来市场绩效的改变,关键是培育竞争的环境,市场竞争和所有权变革共同促进中国工业经济绩效的改善。另一方面,命题2还能说明国有资产比重对国有企业绩效增进并不是单调的,超过一定临界值后,国有企业过多关注社会利益就成为提升盈利水平的障碍。不仅如此,过高的国有经济成分也降低了行业内私人企业的利润率水平,从而不利于行业内私人企业通过自身积累获得发展。因此,对那些国有经济成分比较高的竞争性行业,适度降低国有资本比重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自身财务绩效改善。更重要的是如命题2揭示的那样提高了私人企业的利润水平,从而营造适宜发展非国有经济成分的空间,吸引社会更多资本进入行业,最终培育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笔者比较均衡时,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的利润差距:
=1-2=•-•=•(8)
当=0,1时,两者盈利能力没有差异。其中=0时,国有企业完全私有化,企业间进行无差别Cournot竞争,利润当然相等。当=1时国有企业追求完全社会福利最大化,产量选择的是竞争产量,私人企业的利润被赶出市场,此时两者利润皆为0,故而相等。当0<<1时,1-2<0,国有企业在任何国有资产比重水平上,都比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私人企业利润水平要低。笔者再考察利润差距变动与国有资产比重变动关系:
=•(9)
当<60%时,国有资产比重的增加,加大了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利润差距。当>60%时,国有资产比重增加将减少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利润差距。当=60%时,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利润差距最大。概括起来,得到以下结论:
命题3:在一个部分民营化的国有企业与完全私有化的私人企业的Cournot竞争中,无论国有企业处在什么国有资产比例水平上,都比私人竞争对手的利润水平低。两者的利润差距当国有资产比重=60%时达到最大,利润差距与国有资产比重的变动呈现出“倒U型”。
从表面上看,命题3的结论支持了国有企业经营低效率的观点,因为不管企业1国有资产比重多高,其盈利能力都比纯粹私人企业2低。但是上述分析仅仅是以盈利性来比较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效率差异,忽视了国有企业部分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会给社会带来的福利好处。正如刘元春(2001)认为国有经济具有宏观经济效率,充当转型期中国的“宏观经济稳定器”、“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和“技术模仿扩散的中心”。问题是“宏观经济效率”对社会福利增进的大小很难测算,故无法纳入标准的经济学成本效率分析范式之中,也超出了本文写作范围。本文关注的焦点问题是过高的社会负担是否是国有企业糟糕的财务表现以及与私人企业相比利润差距的根本原因。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承认国有资产比重能基本衡量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大小的模型假设,至少在竞争性行业能得到肯定的回答。命题3清楚地表明,在国有资产比重不超过60%的竞争性行业,国有资产比重上升增加了与竞争对手私人企业的利润差距。换句话说,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能的确影响了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尤其是在与同一行业中的其他私人所有制企业的利润对比中。这说明以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成本,而不用公有产权天然缺陷来解释国有企业糟糕的市场绩效的确有其理论基础。顺着这个逻辑,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就应该放在如何给国有企业“松绑”,将国有企业培育成与私人企业一样的市场竞争主体。只要市场竞争充分,通过竞争产生的企业利润信号就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国有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这样国有企业内部委托—代理问题的解决与现代企业就没有什么本质不同。当然,必须再一次强调,模型得出的结论是因为我们假定不存在不同所有制企业经营效率差异为前提。下面的分析,笔者放松这个假定,假定国有企业比私人企业有更高的经营成本。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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