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5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4)04-0041-009
一、自我与他者
一如列维纳斯的“他者”是不可被主题化与概念化、具备绝对超越性的“他人”一样,在布朗肖那里,“他人”也是关键。不过在早期,这一问题并未明确出现在其思想聚光灯下,以至列维纳斯认为他对“中性的存在”关心过度。在《整体与无限》中,列维纳斯说:“布朗肖的批评花了很大的力气想要描述一种海德格尔式的作为一种无名的中性的存在者的存在。”[1]298海德格尔唤醒了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本源差异,而列维纳斯则避开这种差异。为了一种比存在论更古老的伦理学,他更倾向于“强调存在者而淡化存在”。对列维纳斯而言,人这种存在者才是他关注的重心:“只有人才能够与我绝对的陌生,只有人才能不被一切拓扑学,一切种属,一切性格学,一切分类所涵括和驾驭。”[1]73
列维纳斯对他人的关注,极大地影响了布朗肖。从《无尽的对话》开始,布朗肖开始直接谈论他者话题。他指出:“唯有人是绝对陌异的。他就是未知者,他就是他者,在这其中他在场:这就是人。每次我们将陌生性投向某种非人的存在者,或者让不可知的运动回到宇宙本身,我们就卸下了人的重担。”[2]60言下之意,要把卸下的“人”之重担重新担负起来。
关于他者与自我,布朗肖描述了三种常见关系模式:一,将“他”看成一种客观的可能性,遵循客观化的方式;二,将“他”看成另外一个自我;三,试图获得一种直接关系,同一者与他者都丧失自身,从而达到一种浑融一体的状态。这三种关系都以“整体”为目标,或将他人当成客体、当成一个他我,或者要达到两个灵魂的瞬间合一。第一种关系是以对物的方式对待人;第二种关系认为存在者可以作为平等的“自我”而存在,但这只是“得体的观念主义的天堂”,只是观念主义的一种理想和虚设;(1)第三种关系则因其具有宗教与神秘色彩而为布朗肖所不取。三种关系都预设了“整体”为其终极视域,这是布朗肖反对它们的根本原因。
在列维纳斯影响下,布朗肖提出超越“整体”的另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起作用的是我们之间的陌生性。这并不是超出我们的相互理解之外的不为人知的部分,也不是自身立场的模糊性——单个自我的独异性……而是,我与他无限地分离——一种断裂、裂隙,或者间隔让他无限地外在于我,但是又要求我与它正是在这种断裂中建立关系,这就是存在的断裂”[2]77。在这种关系中,我经验到绝对外在的东西,与绝对的外边的关系——他者就是不能成为客体的真正的外在性。他者属于外边领域,不能被还原为客观“对象”:“无限、超越、他者不是概念,不能被把握,不是一个思考的对象。”[1]49与他者的关系,就自然不是整体之内的不同的两个项之间的关系,而是由分离和断裂而成的一种非关系的关系。布朗肖认为,自我与他者的关系意味着自我主义的反面。通过分离,与他者的关系无限地超越我。不过,这种关系的无限性与超越性在列维纳斯和布朗肖那里却有不同的含义。
对列维纳斯而言,他者的存在意味着一种无限的超越性,在与他人的关系之中,“他人”要高于我,先于我,因为他人“来自一个高的维度,一个超越的维度”[1]215,而这个更高的维度指向上帝。上帝在列维纳斯的语境中,指的是他者作为绝对的独异性和超越性,也即是“在思想中,上帝不能被主题化”[3]。因此,上帝并不是一个神学词汇,而是一种哲学的必然预设,基于这种预设,他者比我离上帝更近,也就是他者比我更高。因而,他人与我之间的关系具备一种“不均衡性”。
布朗肖重新思考了他者所体现的超越性,不是按照人与上帝的关系模式,而是将他者与我放入一个两者“之间”的空间之内来考察。这个空间在胡塞尔和萨特那里就是主体间性,但是对布朗肖而言,我与他者之间的关系,却并非一种主体间性。因为,由这一“间”所开拓出来的“之间”并不是两个主体(2)之间的均衡同质的关系,而是维系着两个存在者之间的双重的不均衡的一种空间的折曲 (3),这种关系不能还原为任何辨证的对等性与平等化,也不存在任何连续性与等级制。
在《整体与无限》中列维纳斯描述了同一者与他者之间的“不均衡性”,到布朗肖这里,则是自我与他者之间双重的不均衡。Leslie Hill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指出:“前缀‘a’所意谓的是一种缺失,而前缀‘dis’则意味着:两个,始终至少是成双的。”[4]否定前缀“a”所意味着的“缺失”或者“丧失”依然是相对于某种源初状态来说的,“不均衡性”仍然只是“均衡”与“对称”的反面。但是“dis”则撑开了两者“之间”的无限距离,这种距离或者说分离,被布朗肖描述成裂隙或者深渊,以言其“无限”,是自我与他者“之间”一种迂曲的、不可逆的、不平等的、不能被纳入一个整体之中的一种关系。从自我到他者,与从他者到自我,这不是一种相等的、可逆的距离,而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我与他者被一种深渊所分离,因此既不能构成二重性,也不能形成整体。这种裂隙——这就是与他者的关系——我们冒险将它定义为存在的断裂。”[2]69我无法还原这种由“之间”所打开的断裂,不能调和它,不能理解它,也不能将它看成是一种整体性关系。
布朗肖强调自我与他者的“断裂”基于一种双重性:“这种双重的不可逆性不能够被辩证法所取代,因为它无意于重建任何形式的平等性,而相反,它意味着一种双重的不均衡性,双重的非连续性,就好像我与他者之间的这一空的空间并非是同质的,而是分化的:就好像通过这个空间,建立了一个包含着双重折曲的非-同构的领域,它是无限消极而同时又无限积极的。因此,可以称之为中性的,如果中性不被理解为消除或者使这种双重标志的无限无效化,而是以谜的方式包含着无限的话。”[2]70-71在《思维与非连续的紧迫性》中,布朗肖以古代东方的师生关系来描绘这种双重不均衡性。他认为教师所体现的是一个绝对他异性的空间和时间领域,因为教师的在场,在交流关系中就存在着一种不均衡。不均衡的意思就是,他所在的关系领域不再是统一一致的,而是一种曲折的,这种曲折排除了任何直接的关系,甚至排除了关系的可逆性。教师的在场反映的是交互空间中的一个独特结构,这使得从学生到老师的距离和从老师到学生的距离是不相同的,如果教师所占据的点为点A,弟子所占据的为点B的话,那么在这两点之间,则存在着一种断裂,一种深渊。这并不是由老师的神秘、威望或者博学而体现的“不可知”所决定的,而是由点A与点B的无限距离决定的。老师/学生之间的关系,就是自我与他者之间最典型的关系模式,“这种关系包涵着共同的衡量尺度的缺失,公分母的缺失。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项与项之间的关系的缺失:一种过度的关系”[2]7。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