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流动样态及其合理性标准建构(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WWW.NYLW.NET) 作者:薛正斌 刘新科 发表于:2011-04-07 09:26  点击:
【关健词】中小学校;教师流动样态;基础教育
中小学每年都有大量的教师流进流出,人事变动很大。流进的是刚毕业没有教学经验的新教师,他们当中大多数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强性分配的,因而不安心在偏远农村地区工作,待工作一两年之后,会找关系调往交通方便的川

中小学每年都有大量的教师流进流出,人事变动很大。流进的是刚毕业没有教学经验的新教师,他们当中大多数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强性分配的,因而不安心在偏远农村地区工作,待工作一两年之后,会找关系调往交通方便的川区或郊区学校。
  另外,在城乡中小学教师流动中,农村中学与小学流出教师数量分别为196人和44人,中学教师流动量远远大于小学教师流动量(见表2、3)。近年来,学校实行教师编制管理,由于县城小学教师几乎没有跨地区流动现象,只有当学校在编教师退休后,才有空缺编制。因此,与农村中学相比,农村小学流向县城小学的教师数量相对较小。
  3.跨地区教师流动
  从教师跨地区流向来看,主要是从县级或市级中学流向省会学校、从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样本学校跨地区中学教师流动数量是64人,大部分是县级或市级中学,农村中学很少(见表2)。一般来说,跨地区流动的教师都是中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国家或区级优秀教师等,他们都是地方学校教学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流失不利于本地区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对本地区的基础教育有一定的影响。教师跨地区流动的内在动机首先是物质生活环境的需求。目前,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工资待遇普遍低下,追求较好的物质生活环境成为他们流动的客观需求。
  从教师流动样态来看,乡(镇)中小学之间的教师流动主要是乡(镇)内部学校之间的流动,这种教师流动只是乡(镇)内部学校师资的重新分配,不存在教师流失现象的发生。跨地区教师流动几乎仅限于县级或市级中学教师,虽然都是骨干教师,但数量相对较小。相对而言,城乡中学教师的流动数量最大,从县城中学的教师流向来看,流入与流出教师数量分别为161人和76人(见表4),反映出县城中学教师“出的少,进的多”,流出的是优质师资,但流入的是农村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他们可以直接进入教学一线,独当一面,无需学校再进行培训。因而县城学校有很大的选择权,后备充足,教师流动是双向的、平衡的。但农村中学教师却是“出的多,进的少”,农村中学流入与流出教师数量分别为195人和196人(见表4)。从宏观数据来看,似乎流出与流入教师数量基本相等,但流入教师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支教教师,他们没有编制。因此,农村中小学教师流出量大于流入量,而且教师队伍是不稳定的。农村中小学对进入的教师没有选择权,由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分配,往往是分配的教师非学校急需科目教师,长时间这样做必将造成学校师资力量不足、教师整体素质下降。而且现有教师流失后,其空缺岗位得不到及时填补;即使得到补充,也都是刚分配的新教师。由于新教师缺乏教学经验,他们的成长还需要有一个过程,会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中小学教师流动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城乡中学之间的教师流动。尤其是农村中学教师大量流向县城学校,形成单向流动,不存在县城中学教师向农村中学回流的现象。这使乡(镇)偏远农村中学教师队伍极为不稳定,教师年龄结构失衡,教师素质明显低于县城教师,加大了城乡师资的差距;同时,也导致了县城中学教师老龄化趋势明显,教师梯队年龄结构严重断层,3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特别少。从流出教师的年龄统计数据可以证明这一情况:30岁以下、31—35岁和36岁以上的教师分别占流出教师总数的11.8%、22.4%和65.8%,其中大部分流出教师年龄在40岁左右(见表5);而在农村中学流出教师中,30岁以下、31—35岁、36—40岁和41岁以上流出的教师分别占流出教师总数的0.9%、29.3%、30.8%和30.8%,其中大部分是中间阶层的年轻教师(见表5)。而流人的却是刚毕业的师范生,他们一般年龄都在25岁以下。剩下未流动都是年龄较大的老教师,这造成农村中学教师队伍老龄化趋势,使教师队伍青黄不接。
  
  二、中小学教师流动的合理性标准建构
  
  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是对人才流动同一社会现象的动态、静态两种不同角度的分析。社会分层是从静态角度描述社会垂直结构的性质、状态、内容和形式,以及各层次之间的互动关系与基本秩序;而社会流动则是从动态角度描述社会分层结构分化的时空范围、方向和速度。因此,社会分层是社会流动的前提条件,社会流动又会促进社会分层结构的不断分化与重组。通过社会流动形成或重组社会的层级结构,使个体进人新的社会层次或找到更适合自己的社会位置。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关系的空间中从一个社会位置向另一个社会位置的移动,它既表现为个人社会地位的变动,也表现为个人社会角色的转换,实质上是个人社会关系的改变。社会流动作为社会成员的社会关系变化的反映,是通过改变一个人获取财富、权力和声望的机会,从而促使社会成员积极、主动地实现向上层社会关系的流动,推动社会的变迁。一般来说,社会流动是否合理主要可从量和质两个方面判断:从量的角度来看,社会流动并非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而是适量为好。即社会流动只有在特定阈限范围内才是好的,其最低阈限为能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最高阈限是不能超过社会的承受力。社会流动必然会导致各种社会地位上的具体成员的变动,也可能导致整个社会地位配置结构的变更。如果这种变更超过了社会的承受力,就会起破坏作用。如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流量、流速、流向超过了城市工业化的发展水平和程度,那么,这种流动就会起消极作用。从质的角度来看,一种社会流动是否合理,主要看它是否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并符合机会均等原则。有利于社会发展是指社会流动的方向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一致。通过社会流动,能够促进人才的合理分布,充分发挥人才潜能。机会均等原则是指:第一,任何流动机会都应面向所有合乎条件的人开放,而不能只向一部分人开放;第二,任何社会地位的条件应是建立在人们后天努力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先天基础之上,即人们只有通过后天努力才可以获得。
  社会分层理论与社会流动理论是将整个社会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具有一般普遍性。社会流动是个人或群体在社会关系结构中从一个社会位置向其他社会位置的移动。教师流动是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之间教师的位置移动,既是教师个人社会地位的变化发生职业角色的转换,也是教师个人社会关系的重建。因而教师流动是一种职业流动,应属于社会流动。所以,可应用社会流动理论来分析研究中小学教师流动,可依据社会流动的合理性标准来建构教师流动的合理性标准。根据社会流动的合理性标准,教师流动是否合理主要可从量和质两个方面判断: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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