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预算制度:演进轨迹与发展取向(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彭健 发表于:2012-10-12 21:22  点击:
【关健词】公共预算制度;公共财政;预算管理;预算程序
第二,改革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开放后,预算会计主体的业务内容和客体的运行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传统预算会计制度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1997年,财政部出台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第二,改革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开放后,预算会计主体的业务内容和客体的运行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传统预算会计制度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1997年,财政部出台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等一系列新的预算会计制度,并于1998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
  第三,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国务院于1996年7月发布的《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将预算外资金严格定义为财政性资金,并提出“收支两条线”的基本管理模式,要求各部门向财政部门报送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2]此外,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初步具备了一定的预算自主权,预算管理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大大提高。湖北省、河南省、安徽省、云南省、深圳市等地区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现状,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力图通过预算制度创新,更好满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对预算资金的需求。[3]
  这一阶段公共预算改革的目标是对传统预算制度中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之处进行调整与完善,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由于我国当时尚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初期,不仅存在着“市场失灵”,更面临着“市场缺失”的问题,市场主体还无法成为规范与约束公共预算收支的基本力量,因此,这一阶段的公共预算改革总体上仍滞后于财政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的经济体制改革,并未从根本上消除我国公共预算制度的计划经济色彩,公共预算制度仍然存在着预算约束力弱、预算不完整、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四)改革深化阶段(1999年至今):构建现代公共预算制度
  随着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目标的确立,公共预算改革进入了全面深化阶段,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改革速度开始加快,改革措施逐步深入,我国的公共预算制度开始向现代公共预算制度迈进。
  在预算编制环节,财政部于1999年在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进行部门预算改革试点。随后,部门预算改革在中央与地方逐级推开。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部门预算基本框架。部门预算可以综合反映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全部预算资金收支状况,具有预算内容全面、形式完整、编制准确等特点。[4]通过部门预算的编制,将以前分散在各部门的预算分配权逐步集中到财政部门,从而在政府内部增强了行政控制力度,提高了预算的透明度。为构建适合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财政部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依据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方法,“收入分类”不仅包括预算内收入,还包括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等应属于政府收入范畴的各项收入,以全面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支出分类”同时采用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政策目标和不同功能;支出经济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此次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最为重大的一次调整,不仅有助于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也有助于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在预算执行环节,我国于2001年3月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此项改革主要是针对以预算单位设立多重存款账户为基础的分散收付制度的弊端,着力构建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国库管理制度。中央、省级及市级财政已全面推行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此项改革措施目前正在县级层面迅速推开。国库集中收付的资金范围已由公共财政收支扩大到政府性基金收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后,财政部门能够通过电子化监控系统对财政资金的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大大增强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为克服传统分散型政府采购的弊端,我国于1996年开始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改革试点。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政府采购改革由初创阶段迅速转向全面试点和推行阶段。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从通用类品目向专用类、公共服务类、民生类项目扩展;政府采购规模也不断增加,由2002年的1009.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332.5亿元。[5]政府采购制度的全面推行不仅有助于节约预算资金、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于促进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有着积极作用。
  为强化日常公务支出管理,我国于2007年7月开始实行公务卡制度。通过公务卡“刷卡支付、消费有痕”的管理优势,将公务消费置于严格监管之下。公务卡制度实施后,财政部门可以通过监控系统对公务卡的使用进行实时监控,并能够掌握所有通过公务卡支付报销的明细信息。按照财政部的部署,此项改革2012年底前要在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中全面推行。[6]
  三、公共财政框架下公共预算改革的成效及问题  自1999年以来,在公共财政改革理念指引下,我国从公共预算管理技术创新入手,实施了诸如编制部门预算、完善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改革举措。我国近年来的公共预算改革拓展了预算管理范围,规范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等预算环节,初步构建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公共预算制度框架,在加强预算约束方面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等方面显现出良好效果。在预算编制环节,通过部门预算的编制将预算资金分配权集中于财政部门,使得预算资金的申请与分配逐步走向程序化和规范化,从而优化了预算资金配置;在预算执行环节,通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构建起集中的财政管理体系,规范了各预算部门的收支活动,提升了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预算编制的细化和预算执行约束的强化,不仅加强了行政部门内部的预算控制,而且也有助于各级人大更好地行使自身的预算审查与监督职责。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传统管理模式的惯性影响和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的公共预算改革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共财政的要求仍有着较大的差距:
  一是预算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不高。我国的预算管理主要是在《预算法》的基本框架下展开。而在《预算法》出台之际,我国的经济运行机制和预算管理模式还带有较多的计划经济色彩,《预算法》的某些规定也未能摆脱旧体制及旧模式的影响,未能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7]随着时间的推移,预算管理相关配套法律立法和修订工作的滞后越来越难以适应公共预算改革的迅速进展。此外,现有的预算法规也缺乏应有的约束力,预算支出控制不力,预算调整频繁和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屡禁不止,预算管理执法力度不够,对违法违纪人员处罚偏轻等现象在预算管理实践中普遍存在。(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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