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知识产权法律支撑体系
动漫产业在向“产业化”和“全球化”方向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可谓阻力重重,盗版、恶意抢注、衍生品模仿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为此,在立法方面,自2000年起,日本相继颁布了《IT基本法》《文化艺术振兴法》《知识产权基本法》《文化创造、保护以及活用法》,推出《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05》等,以此保护有关环境、市场和国际知识产权。在立法观念方面,日本借鉴了美国的“商品化权”和“商品形象权”观念,将其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在实体法方面,日本则侧重借鉴德国法律,制定了《商标法》《外观设计法》等法律,以成文法的形式保护知识产权,并且提供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解决方式。动漫产业链中的版权授权、衍生品市场、海外出口、防止盗版、盗用人物形象及场景道具等,均需要保护知识产权。日本目前以著作法权为主,以商标法、外观设计法、民法及判例为辅保障知识产权,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侵权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动漫角色的商业价值,促进了创作资金的积累与运转,为动漫产业提供了安全稳定的制作环境。日本“二次元”动漫产业正是在宽松的市场机制下,依靠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的保驾护航与营造的稳定商业环境,才得以平步青云,畅通无阻。
(四)动漫产业投融资支撑体系
文化产业要想维持长期复杂的产业链运作,充裕的资金投入必不可少。在投资方面,政府支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行长期优惠政策,适当减少税收,降低长期贷款利息等措施。当然,最受欢迎的是政府财政对“二次元”动漫产业的直接拨款。日本中央政府财政对文化的投入从2007年的1 016.5亿日元,猛增至2012年的1 170.9亿日元,增加了13.5%,这一幅度可谓达到了日本文化厅财政预算的历史最高水平[16];二是设立文化专项基金。据日本共同社消息,二次组阁的安倍政府出台了紧急经济刺激政策,专门设立了日本文化宣传基金,旨在着力对日本饮食、时尚文化、动漫产品等文化产品出口企业进行投资。在融资方面,主要开辟了3种渠道:一是政府与民间共同筹资,政府引导民间资本资助文化产业;二是依靠制作委员会融资。制作委员会主要由几家公司合作出资制作动漫,共享权利,共担风险,以此收集分散的资金,弥补中小动漫制作企业资金不足的致命弱点;三是依靠私募基金和风险基金。近年来很多私募基金和风险基金增加了对日本“二次元”动漫产业的投资。
五、日本经验对中国动漫产业发展的启示
如今,日本“二次元”动漫产业已成为世界动漫产业的“领头羊”,创造了较高的经济价值,它启示中国应该从中认识到,在动漫产业这一耗散结构系统中,建立激励保健机制和注入综合性人才是使系统实现非线性变化进而发生“涨落”的动力基础,而大数据等高新科技的引入可以助推系统性质突变升级,“走出去”与“融进去”则能够进一步使系统远离平衡态。
(一)建立激励保健机制以促进产业新陈代谢
激励保健机制是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赫兹伯格提出的双因素理论演化而来。双因素理论认为,员工感到不满意的因素与使员工感到不满意的因素并不相同,前者由外界工作环境引起,后者因工作本身而产生;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满意,不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不满意[17]。日本动漫企业经过若干年的经验积累,淘汰了冗杂环节与低收益工作模式,员工仅需要按照模板工作即可,既节约人力资源,又高效易行。与此相反,中国动漫企业机构庞大,人员繁冗,企业运作效率低下。因此,中国应采日本之长,建立适合中国动漫产业发展的管理机制,即激励保健机制。在动漫企业中,激励因素可能是漫画及动画片畅销后的成就感、制作本身的挑战、工作责任感以及对个人、企业、甚至动漫行业发展前景的期望等。中国动漫企业可采取3种激励方式:一是建立竞争机制;二是创建团队协作模式;三是向员工公开宣传公司所取得的成绩。中国动漫企业还可以采取三种保健机制:一是注重对员工工作条件的保障;二是制定公司制度时多采取民主形式;三是积极合理地监督员工
工作,保障员工的基本工资水平与生活水平等。
(二)创建学科交叉平台以培养全能综合人才
日本“二次元”动漫之所以引人入胜,主要原因之一在于该行业人才辈出。近年来,日本为了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计划培养精通2D和3D技术的国际型动漫制作人才,并力图建立大学、专科学校等教育机构与动漫制作公司联盟,整治人才培养基地,制定课程,开展示范讲座,加大对动漫人才的培养力度[18]。中国动漫人才储备数量充足,但质量不高,大多仅掌握一项技能而并非通才,加之动漫产业与人力资源、信息产业、传媒业、服务业、研究机构、市场营销、仓储物流业、教育培训机构等均密不可分。首先,中国应充分调动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科研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培养人才;其次,各院校机构应分清主次,有所侧重地培养不同类型的专业人才;再次,引入高端技术,加强与国外知名动漫公司的交流与合作;最后,协调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联系,整体规划人才配置,合理调试人员流动。
(三)运用大数据技术增强市场扩张能力
日本动漫传播渠道广泛,除国营电视台NHK以外,五大电视集团均以不同方式与报业协作,形成了五大媒介合作共同体[19]。除此之外,网络计算机、手机、云技术等均为动漫传播的强大载体,促使日本电子漫画快速增长a。目前,中国专门放映动画片的频道难以满足中国超过3亿少年儿童的动画需求。因此,增加信息技术投入,拓宽动漫传播渠道,增强市场扩张能力势在必行。近年来,云技术、互联网、物联网托起大数据,成为智慧化的三大架构。计算机任务是将存储于个人电脑、移动设备和其他设备上的大量信息和处理器资源集中在一起,并使其协同工作[20]。若在动漫领域引入大数据,将大数据技术融入到动漫产业运作体系中,则生产企业将能够迅速获取实时的市场信息,增强动漫企业的竞争力,国民也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获得动漫最新信息,传播渠道的拓宽更便于统一管理,使我们处在智能终端、随时在线的网络传输、互动频繁的社交网络之中。
(四)变“走出去”为“融进去”的战略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广州毕业论文代笔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