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时的历史题材创作,在题材的选择、在处理历史与现实的关系以及如何把握历史精神等方面,大都围绕着表现自我的情感这样一个基本原则,也就是他所说的,只不过是“借古人的骸骨来另行吹嘘些生命进去”。而他那时的小说创作是以身边题材为主。它们直接宣泄面对现实人生所产生的愤慨、激越、苦闷、困惑等等情感波澜。
流亡时期的郭沫若几乎不再创作身边题材的小说。1935年到1936年,他连续创作了多篇历史小说,结集为《豕蹄》出版。这成为代表他那一时期文学创作的作品集。按说流亡时期的郭沫若有着更复杂也更沉重的情感郁积,何以他反倒不用身边题材进行小说创作了呢?我想这与他缺少了五四时期那种无所顾忌的激情冲动有关,也是他处在相对平静而低调的流亡生活处境中的心态的表现。郭沫若大概并不愿意更多地把他当时的生存状态直接表现在创作中,而宁愿借历史人物寄托自己的情感、思绪,像《贾长沙痛哭》《司马迁发愤》的“寄托”情调是十分浓烈的。
比之《湘累》中作为“夫子自道”式的屈原,或是《卓文君》《王昭君》《聂熒》中三个现代叛逆女性形象的塑造,《豕蹄》的创作在处理历史题材和塑造历史人物形象上的变化十分明显。
我是利用我的一点科学的智识对于历史的故事作了新的解释或翻案。我应该说是写实主义者。我所描画的一些古人的面貌,在事前也尽了相当的检查和推理的能事以力求其真容。我并不是故意要把他们漫画化或者胡乱地在他们脸上涂些白粉。任意污蔑古人比任意污蔑今人还要不负责任。古人是不能说话的了。……但如古人的面貌早经歪曲,或者本是好人而被歪曲成了恶人,或者本是无赖而被粉饰成了英雄,作者为“求真”的信念所迫,他的笔是要采取着反叛的途径的。
遵循着这样一个创作原则,郭沫若从孔子厄陈蔡、孟子出妻的历史记载演绎出《孔夫子吃饭》《孟夫子出妻》的新编故事。孔子、孟子、贾谊、司马迁这些人物不再是一堆历史的“骸骨”,但也不是作者凭借感情色彩描摹出的自我抒情形象,或者现代人物形象,他们是一个个历史人物的“典型”。
历史小说的创作从数量上说,并没有在郭沫若的全部文学创作中形成一个多么可观的分量,但是它们对于郭沫若的文学活动具有一些特别的意义。
首先,从创作题材和文体形式上看,可以说从《豕蹄》开始,形成了郭沫若在抗战期间以历史为题材和历史剧形式为主体的文学创作的态势。
郭沫若并不太满意《豕蹄》的创作,谓其“只是皮包骨头的东西,只要火候十足,倒也不失为很平民的家常菜”,但“因努力不够”,“火候是说不上来的”,所以它们不过是一些“速写”。《豕蹄》之后,郭沫若没有再创作历史小说,他更愿意运用戏剧的形式。这似乎应和了沈从文当初所说的,郭沫若可以是任何意义上的英雄,但在小说上应该放弃他的努力。当然,对于不同文体形式的运用或者偏爱,更多的是属于一个作家创作个性的表现,富于诗性品格的郭沫若总是在诗歌领域得心应手。然而,他从《豕蹄》的创作中所确立的“以史事来讽谕今事”,“先欲制今而后借鉴于古”的原创动力和创作思想,却延续到,并且主导了他在抗战期间的戏剧创作。
郭沫若不满足于“速写”,他是诗人,而戏剧在他那里就是诗。所以归国之后,从《棠棣之花》开始,《屈原》等历史剧的创作,竖起了他文学生涯上的又一个里程碑。而且在国统区文坛上,由郭沫若的历史剧创作所带动起来的抗战时期历史剧创作的繁荣局面,从新文学的戏剧发展史角度上展现出开创的意义和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
其次,伴随着《豕蹄》的创作,郭沫若形成了自己的小说创作理论——关于“典型”的理论。
五四时期郭沫若也创作小说,但他小说的文体特征更接近散文,因为在他的理论意识上,小说这种文体形式不过是抒情诗的变体或延续。郭沫若的文学思想系统,是建立在诗是文学的本质,文学的本职专在抒情这一认识之上的。那时,他基本上是以诗论作为文论。
郭沫若提出典型的理论,有新文学界正在探讨“典型论”的学术文化背景,也是出于他自己创作实践的需要和总结。在他这一时期的历史小说创作中,自我不复是作品文学形象的唯一考虑,抒发自我的主观情感也不再是唯一的审美表达方式。他需要描写自我以外的人物,需要借助这样的文学形象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当然也就需要相应的创作理论的支持。“大抵典型创造的过程是应该以客观的典型人物为核心,而加以作家的艺术的淘汰,于平常的部分加以控制,于特征的部分加以夸张,结果便可以造出比客观所有的典型人物更为典型的人物。”这是郭沫若的典型理论。这一理论阐述,是建立在现实主义创作方法之上的,所以他说自己在创作历史小说时是一个“写实主义者”。这与他一直坚持的主情主义诗歌创作理论大不相同。而他这一小说创作的理论,又与他的文学思想的变化呈现出因果联系。
3
从1925年前后开始倡导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起,郭沫若实际上是放弃了五四时期建立在诗歌理论基础之上的浪漫主义文学主张。但在倡导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运动中,他并没有真正确立对一个新的文学理论系统的认知。他与创造社同人所竭力提倡的“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反对浪漫主义的写实主义的”文学,或者称作“在形式上是现实主义的,在内容上是社会主义的”文学,基本上还只是一个关于无产阶级文学的命题,而没有相应完整的理论内容去支撑。这并不奇怪,因为同一时期的苏联,由于“无产阶级文化派”、“拉普”的影响,无产阶级文学的理论建设还在走着弯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理论概念,是1932年才被提出确认的。郭沫若和创造社作家以为参照的日本无产阶级文艺运动,那时也还处在一个探索确立无产阶级文学理论的阶段。
所以,一直以来关于郭沫若文艺思想和文学主张的研究,总是到其倡导无产阶级革命文学时期便戛然而止,再论此题,就跳跃到他在抗战期间的历史剧创作理论,这之间似乎成了历史空白点。
1932年,郭沫若完成了《创造十年》的写作,这是关于创造社前期活动的回忆。同时,他撰写了论文《创造社的自我批判》,回忆后期创造社活动的续编也在准备落笔。这是他对于自己和创造社近10年文学活动的一个反思性的总结,其中既有对于文学革命阶段的历史回顾,也有对于革命文学和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运动阶段的认真思考。在这之后,郭沫若陆续撰写发表了一系列有关文学理论问题的文章:《关于诗的问题》(1935年8月)、《七请》(1935年11月)、《与其敏、淑明论诗》(1935年11月)、《水与结晶的溶洽》(1936年2月)、《从典型说起》(1936年6月)、《中国左拉之待望》(1937年6月)等等。另外还有与蒲风专门谈论诗歌创作以及新诗坛的访谈记录《郭沫若诗作谈》,以及有相当数量的为自己或他人的文学作品、译作撰写的序言、跋语等等。从这些文章著述里我们可以看到,郭沫若在批判、反思既往的文学活动的过程中,表达了新的文学 思想。他阐述了一个关于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理论的基本理论架构。这一理论主张矫正了他在倡导无产阶级革命文学时的偏激,同时也延续了曾被他宣判了死刑的五四时期主情主义的浪漫派文学思想。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