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著名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4/5—1274)穷其一生,试图建立起一个容纳神学和哲学的庞大思想体系。他的两部主要代表作《神学大全》和《反异教大全》虽然在表述顺序和体系安排上有所不同,但都同时表达了他试图把哲学和神学这两种不同的思想整合在同一个理论体系中的努力。作为一个基督教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在其被现代著名中世纪哲学研究专家诺曼·克雷茨曼(Norman Kretzmann)称之为是“迄今最完备的”自然神学“鸿篇巨制”中。(第2页),通过对主要问题的选择和基本思维原则的定向,把哲学和神学在基督宗教的框架内融会在了一起。即使这种融会引起了一些哲学家和神学家们的诟病,然而它却在历史上产生了非常广泛的影响。这种影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与阿奎那整合哲学与神学的基本方法以及这些方法所体现出的认识论意义相关联的。
一、本体论方式与内在性
在早期教父采纳希腊哲学作为辩护其信念认知合理性的基本手段之后,哲学及其理性方法在基督宗教神学体系的建构中逐步获得了某种合法性地位。正是这种合法性地位,为基督教哲学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也就是说,在基督宗教产生和传播的早期,一些被称之为教父(the Fath。。s of theChurch)的神学家,尝试运用希腊哲学的思想观念及其理性方法说明基督宗教的认知合理性问题,以对抗来自外部的哲学批判和政治迫害,并进而以此作为解释和系统化建构其信仰的基本手段之一。不论其实际效果如何以及形成了什么样的争论,这种对希腊哲学在不同层面上的不间断使用,确实在基督宗教的体系内构成了一种思想遗产和思想运动,使得后来的基督教哲学家们拥有了建立其哲学体系的理论基础和思想起点。
在阿奎那之前,以这种方式创建基督教哲学体系的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是奥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e,354-430年)。与基督教哲学的早期创建者查士丁(JUStln Martyr,约100—165年)和克莱门特(Clement of Alexandria,约160—215年)等人的草创不同,奥古斯丁把基督教哲学以更为丰富的方式建构起来。如果说基督教哲学的先行者们更多的是把精力放在了解决希腊哲学与基督宗教之间在总体层面上的相关性的话,那么奥古斯丁则是通过运用柏拉图主义等希腊哲学流派的思想观念和理论方法来阐释和说明基督宗教的哲学意义。这种阐释和说明使得奥古斯丁比他的前辈们在基督教哲学史上占据了更为重要的地位。
从总体上看,奥古斯丁的哲学史地位不仅体现在他对柏拉图主义和基督宗教的系统化整合上,更在于他将柏拉图主义的思想观念用在了对上帝论、宇宙观、知识论、历史观、人论等诸问题的具体深入的阐释和说明上,从而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赋予基督宗教体系以一定的理性基础。当然,奥古斯丁的这种整合方式并不是试图以哲学改造宗教;而且确实,在奥古斯丁的思想体系中,神学的和信仰的因素仍占主导地位。但他对基督宗教的哲学阐释给予了众多教义以哲学认识论的意义,他的基督教哲学体系也因此具有着浓郁的柏拉图主义色彩。将哲学的和神学的思维方式与阐释方式交织在一起,在使得奥古斯丁拥有广阔视野的同时,也为他的体系提供了早期基督教哲学所不具有的特征。这些特征中的一个主要的也是较为典型的方面,就是奥古斯丁对内在性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奥古斯丁认为,哲学的两个基本问题是上帝与灵魂。它们是理性认识的两个主要对象,是所有实在领域和哲学问题的出发点与归宿。而解决和认识其永恒意义的根据就在于人的存在,人的内在之精神。奥古斯丁也正是从这种人之存在的内在精神出发,阐释并论证了上帝的存在与本质。而奥古斯丁有关对世界、时间、恶等宇宙论问题的认识,都源于这种内在性,源于通过内在性对上帝问题的解决(第99—107页)。因此,在奥古斯丁的基督教哲学体系中,对上帝问题的解决占据了至关重要的地位。而奥古斯丁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方式之一,就是对人的存在的内在性意义的诉求。蒂利希(Paul Tillich,1886—1965)把这种方式称之为弥合分裂的方式,一种直接认知或体验上帝存在的方式,“上帝对灵魂来说是真实存在的,并且是直接可知的”(第13页)。
弥合分裂的方式虽然在柏拉图哲学的基础上提供了一种认识论意义,而且这种方式也确实把上帝的存在与本质问题置放在基督教哲学的核心地位上;然而通过人的内在存在直接认知上帝,并不是阿奎那特别崇尚的。也就是说,即使阿奎那认可奥古斯丁对存在与本质之核心地位的看法,但却并不认可他从事基督教哲学研究的方式。在阿奎那看来,如果我们要想从自然理性的角度出发认知上帝,那么我们就应该依赖于经验世界,依赖于哲学分析与逻辑推论。这是一种迥异于奥古斯丁的基督教哲学研究方式。促使阿奎那在上帝问题研究中对自然理性和经验世界关注的一个重要契机,来自于12世纪亚里士多德著作在西方拉丁世界的翻译和传播,来自于阿奎那对亚里士多德思想的充分解读和偏爱。正是通过亚里士多德,使得阿奎那在更为彻底的意义上认识到了一种不同于基督宗教神学的哲学方法和形而上学原则,认识到了自然、理性、经验世界的意义。
因此,在阿奎那那里,无论是对上帝存在和本质属性的说明,还是关于世界万物和人类与上帝关系的阐发,都是可以从可感觉的自然事物出发、经过理性的论证而形成的。可以说,对自然理性的充分重视,使得阿奎那建构起了一个与奥古斯丁不同的、在历史上同样产生着重要影响的基督教哲学体系。渗透在这一体系中的理性方法,为阿奎那提供了独具特色的研究视角。特别是他为了说明和论证上帝存在与本质的后天演绎推论、否定方法和类比方法,使他的思想体系具有了广泛的哲学的和神学的认识论意义。
二、宇宙论方式与经验方法
秉承奥古斯丁等人的思想路线,阿奎那同样把有关上帝的问题作为其基督教哲学的基本问题。而在有关对上帝问题的探究中,存在论问题具有首要的和基础性地位。阿奎那认为对认识对象——特别是上帝这类超验对象——的基本研究顺序,第一步需要论证的是它是否存在,然后才是对它如何存在之类的本质问题的探究。因而,在阿奎那基督教哲学的探究中,首先展开的是对上帝存在的说明和论证。阿奎那认为,从理性上提供为人们可以接受的上帝存在的证据,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而这种
“可以接受的证据”,在阿奎那看来,应该是自然理性通过外部经验事实获得的,而不是来自于人之存在的内在性体验。因此,针对奥古斯丁的认知方式,阿奎那感到有必要对“存在论问题”重新进行表述,以便于从感性经验上提供为每个人在理性上都可以接受的证明。这即是被称之为“五种证明’’的论证。。 (责任编辑:南欧)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