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完善典当行业管理体制。鉴于典当行业具有一定的准金融性质,及典当业业务规模及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的现实情况,可借鉴有关国家经验探索向跨部门监管的模式过渡。一是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商务部及地方政府机构
(1)进一步完善典当行业管理体制。鉴于典当行业具有一定的“准金融”性质,及典当业业务规模及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的现实情况,可借鉴有关国家经验探索向跨部门监管的模式过渡。一是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商务部及地方政府机构与金融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等之间的信息共享;二是可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席监管会议制度,定期及不定期围绕典当行业发展问题进行沟通;三是以商务管理部门为核心,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典当行业监管体系。
(2)建立典当行业分级管理专项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结合有关部门开展典当行业分级管理的调研总结,由主管部门建立典当行业分级管理专项制度,主要是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相关主体、操作流程、分类管理举措等,作为推进分级制度的基础。
(3)建立典当行业数据库。主要可依托各地方商务委等部门构建地方典当行业数据库。一是结合行业年度审查,将行业评级的指标体系渗透到年审表中发放到各个典当机构,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数据收集的效率、降低工作成本,然后组织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或专业机构或对收集的企业数据进行登记、整理。二是各地可考虑建立专业化的“典当行业分级管理信息系统”,一方面作为行业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另一方面可以建立长期的行业管理数据库。
(4)典当行分级的操作。地方政府部门每年度定期对当地全部典当机构的得分情况(主要是总分数)进行排序,并依照分类标准将不同的典当机构划分入不同的层次、类别中(可设定为A、B、C、D四个级别);同时,根据年度各典当机构的指标得分情况,进行横向、纵向的对比分析,从中可以对行业整体发展情况做出判断,也可以发现许多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具体的问题。
(5)依照分级情况实施不同的奖惩政策。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是开展行业分级管理的根本目的,最后的举措应当是由政府部门依照奖优、罚劣的方式,积极扶持那些经营规范、管理完善的典当行继续做大做强;同时重点针对那些不按照监管规则,存在无序经营、甚至违法经营的典当机构采取较为严厉的惩罚措施,以促进其能够合法、合理地开展经营,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
(6)可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的思路。由于建立典当行业分级管理专项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为避免整体推行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及政策风险,可借鉴美、欧等发达国家有关经验,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的办法,在上海、北京、广州、天津、武汉等典当行业较为发达、行业自律较为完善的城市开展试点,为下一步在全国推广积累经验。
注释:
① 以金融创新活跃的天津市为例,根据天津市典当同业协会发布的信息,从1991年的6家到目前的101家,天津市典当行数量20年间涨幅超过16倍。截至2010年底,天津市典当行注册资本金达17.9亿元,典当融资达76亿元,融资贷款余额达11.8亿元。20年来,以上海、北京、武汉、广州、天津等为代表的国内大中城市的典当行业都经历了飞速发展的过程。
参考文献:
[1]Schmid Bernd. Credit Risk Pricing Models:Theory and Practice[M]].New York:Springer,2004.
[2]葛兆强.国际评级机构的银行信用评级原理、方法及其局限[J].华南金融研究,2001(2).
[3]张美灵,欧志强.用评估理论与实务[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4]彭宇松.美欧信用评级监管体制改革及启示[J].中国金融,2009(14).
[5]2010年拍卖企业资质评定标准[J]中国拍卖通讯,2010(5).
[6]韩汉君,吴贤达.2011年上海典当业发展报告[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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