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典当行业复出以后,我国将其行业管理纳入到商务部门的管理体系中,同时公安部门等也共同参与管理。近年来,随着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不断增强,我国典当业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在业务规模、机构数量、从业人员数量、总资产规模等方面都有了快速的增长①。但是,随着行业规模不断扩大,迫切需要按照现代管理方式加强行业监督与管理,以推动整体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中外相关经验来看,建立行业分级管理制度是一种重要而可行的管理模式。
一、建立典当行业分级管理制度的必然性
1.典当行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强化行业管理。我国典当行业复出已逾20载,但是在21世纪以前整个行业始终处于探索阶段,行业规模不大、典当行数量不多,行业管理在探索中前行。近年来,各省市典当行业均发展很快,每年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数量、行业业务规模、行业利润规模等都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以典当行业发展较快、行业统计信息基础较好的上海市为例,据上海典当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市典当企业为168家(其中2家停业整顿),分支机构50家,新增典当企业31家;上报的166家典当企业业务统计显示,2010年典当金额总计341.59亿元,同比增长25.28%(见图1)。进入2011年后,随着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尤其是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的实施,使得社会资金空前紧张,进一步激发了典当业务的快速发展。在机构与业务均快速增长的同时,原有的管理手段、管理制度等已经显“老化”,亟待通过引进新的管理举措来加以改善。从国内外行业管理的经验来看,推行分级管理制度是可行的措施。
2.典当经营机构的多元化格局要求实行精细化管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内典当行业已经形成不同企业规模、不同股权性质、不同经营模式的典当机构共同发展的格局。由于行业内企业发展状况差异较大,如果继续采用“一刀切”的管理思路已经与行业发展现状不相适应。因此,有必要针对行业具体情况进行结构细分,并采取精细化、差异化管理的模式,以提高管理举措的针对型和行业管理效率。
3.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迫切需要探索管理制度创新。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经济、金融快速发展,市场情况瞬息万变,传统的行业管理理念、技术、手段已显得难以应对市场的快速变化,更难以对各种跨行业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进行有效监管;另一方面,随着典当行业经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对监管部门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都客观地要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通过积极开展管理制度创新,不断提升行业监督和管理水平。近年来,中央有关部委在全国范围进行行业调研的基础上,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了《典当管理条例》草案,有关部门提议将行业分级管理写入《条例》,这反映出行业发展的新动态。
二、中外开展行业分级管理的经验借鉴
国际上各国政府或相关机构开展行业的分级管理(Classification Management)由来已久,虽然最早推行的行业分级管理已难以考证,不过早在20世纪初,美欧发达国家就已经开始了相关领域的探索,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推行行业分级管理已经逐渐推广到许多行业之中。我国行业分级管理主要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那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市场主体都出现多元化格局。为了加强行业管理,我国不少地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开始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探索推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1.美国银行业“骆驼”评级体系。“骆驼”评级体系是目前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监测与评定制度,早期的指标体系涉及五项指标,即资本充足性(Capital 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盈利水平(Earnings)和流动性(Liquidity),其英文第一个字母组合在一起为“CAMEL”,被形象地称为“骆驼”评级体系。经过实践的不断探索,“骆驼”评级方法在防范银行业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已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从1991年开始,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对该体系进行了重新修订,增加了第六个评估内容,即市场风险敏感度(Sensitivity 0f Market Risk),新体系也更新为CAMELS Rating System。监管部门根据各银行在六类指标上的得分,对被评级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综合评级。
2.美欧信用评级监管体制。信用评级业不仅对其他行业进行评级,在信用评级业内部也需要分级管理,在此领域美、欧各国实行了不同的监管模式。尽管美国与欧洲在加强对非公开信息保护、利益冲突披露和管理、评级过程的透明度等方面有一定共性,但两者差异显著:如在监管目的方面,美国倾向于加强信用评级业的竞争,而欧洲更注重建立起强有力的监管体系。在监管力度方面,欧洲对评级机构的监管力度比美国要大得多;在执行手段方面,美国主要通过机构自律,而欧洲更着重通过外部强制执行方式,两种模式的特点可概括在表1中。
3.中国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制度。2007年7月2日,中国证监会向各派出机构下发《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和相关通知,其中涉及69个评价指标,结合证券公司市场影响力以确定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级划分结果将作为监管部门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计分的高低,《指引》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4.中国拍卖企业资质评定制度。自2001年起,经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内贸局)等主管部门授权,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开始酝酿推行全行业的拍卖企业资质评定工作。2001年,为达到开展资质评定工作的目的,在邀请有关专家讨论基础上所形成的评分标准设置了“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两大类指标。在制定评分标准过程中,尽量细化、量化各项指标,以增加可操作性。经过多年酝酿,于2006年正式开始推出该项制度,最终评级指标体系中共列出考核指标14项,总分100分。2006年的拍卖企业资质评定工作一经宣布就受到了企业和社会各方的积极肯定和支持。目前,此项活动面向所有会员和非会员企业,并对部分参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评定结果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在随后几年,评级方根据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动态地对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法进行调整、完善,在《2010年拍卖企业资质评定标准》中,将企业划分为“AAA、AA、A”等三种资质;在该指标体系中,设立了“规范性、诚信度、可持续发展能力、经营规模、社会贡献”等五大类一级指标,其下共涉及19个二级指标,满分为100分。在实践中,该制度和指标体系已经越来越贴近行业发展特点,并发挥了良好的成效。(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