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作制度能否启动学术评价改革(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李文君 发表于:2012-09-20 21:28  点击:
【关健词】评价,改革,学术,启动,制度,能否,代表作,
第二,要根据评价目的对代表作进行合理评价。评价目的不同,需要的评价过程也不尽相同,不同的评价目的下要求使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例如,高校教师的年终工作量评定,就不涉及研究成果、成果效用等内容,

  第二,要根据评价目的对代表作进行合理评价。评价目的不同,需要的评价过程也不尽相同,不同的评价目的下要求使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例如,高校教师的年终工作量评定,就不涉及研究成果、成果效用等内容,其目的就是为了对教师的年工作量进行量化统计,其评价过程就可以采用数据库自动统计,教师自报数据等方式。年轻教师成果不多的情况下,要对其进行潜力评价,就很难拿所谓代表作来进行衡量。同样,为了培养学科一流杰出人才,单一的代表作评价又会显得不够全面,还需要对其跨学科学术素养等多方面进行评价。因此,既不可以将代表作评价制度简单化,也不能将其绝对化。
  第三,需要根据评价对象的性质不同对其进行合理的分类。在进行代表作评价中,由于需要比较学术成果的效用价值,往往需要对其进行同类比较。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为了评价鲁迅和齐白石各自作品的表达能力,就不能将其分别列为文学类和艺术类,而要将二者集中归为人文社科这个大类里面,这样二者才具有可比性。
  第四,需要用引文、文摘、获奖等既能定性又便于定量统计的参考指标,来弥补评审专家对代表作学术成果价值的评价。由于一项代表作的学术成果的实际价值,需要很长时间来被业界认知和认可,而实际的学术评价周期又都时间有限,同行专家也只能根据现有经验和有限的信息,对代表作的学术价值进行大体合理的估算,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专家评审结果的合理性,有必要将引文、文摘等数据与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两厢对照、互相印证,争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从而保障代表作评价的公信力。
  所以,现在的问题不是某些媒体讨论的要不要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而是如何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来保障好代表作评价制度的实行。
  警惕学术评价代表作制度的异化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师 孙亮
  学术评价制度的研究与确立,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推动学术进步。近日,学术评价的代表作制度成为热点,在众媒体大量报道推动下,有名校已经开始尝试。提出此制度者,认为现在实施的以学术论文数量和进行科研项目与专著是否达标的“量”进行评价,是导致学术质量平庸的罪魁祸首,而学术代表作制度否定了“量”的评定,有利于提高学术水平。 “在美国,评教授的一般依据一本专著加上3~4篇论文,衡量论文也不是严格按照期刊目录,而大多是以业内公认的几本较好的期刊为标准”,甚至引用国外的做借鉴,称这种新制度很“国际化”。
  的确,代表作能够表现一个学者的学术优秀能力,在介绍某学者时也经常会介绍代表作有什么什么,往往某学者的代表作比其本人要有名气得多。例如学术界有“年轻时写了本书,一辈子都有饭吃”的传说,但是学术评价的代表作制度,真的能够改变学术研究现状、促进学术健康向前发展吗?有些学者,埋头奋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搞出来“结论”,宁愿再默默地加工前行,也不愿意写成文章公之于众,学术代表作能够规避这个现象吗?显然不然,这些学者们依然还是热衷于自己的钻石成果,而非为了进行评级而写出代表作。
  其实静下心里细细琢磨,学术代表作本身具很高的评定价值,但要在现在的条件下作为学术评价制度,只如推行者们所述“提交一两篇文章来让专家对一个学者进行学术评价”,实施中和实施后都将出现很多问题,后果也令人惶恐。
  首先,代表作制度如何不受“人情、关系”影响。在这个处处体现“人情味的社会”,在学术界中又怎能开辟出“桃源仙境”不受一丝“关系”所拢?试问,一个专家收到一篇提交的代表作,作者为自己的学生、朋友或有其他关系的熟人,在看论文以及评定意见中,有几个人能够不带一丝感情色彩。如果是你,你忍心因为你的一个“否”让他的升职加薪烟飞灰灭吗?也许此时你会说“匿名评审”,事实上“匿名评审”的实际作用,相信不用在此多说,如果不能够完成解决人情关系对评价的影响,那么否定学术成果的“量”而用学术代表作来代替评价标准,是顾此失彼。
  接下来,对代表作进行评价的专家选择有困难。困难一:学科分得很详细,越是尖端的研究,越是精细,特别是在文科中,有的学者潜心钻研一个领域,这个领域研究的人,也许全国也就几十人甚至十几人,那么。这种情况,我们怎样选择比他研究更强的专家,或者说更有资历的专家审评他的文章呢?此时,又会有提议眼光往远看,邀请国外专家,如果说英文、化学等领域也许可以,但涉及中国古文化等特有的文化、领域的研究,顶级专家应该都在中国。
  困难二:有些领域很难有客观公正的好坏、对错的评判。尤其是文科中,面对一些课题,无法有一个大家公认的评判标准,甚至有时是几个派别间彼此批判而推进,如果专家所拿到的恰好是其反对方的代表作,那么是该算此学者悲哀,还是此专家幸运呢?所以说,这样的评定就很难达到应有的目的。
  再者说,学术“代表作制度”是为规避现行制度的缺陷而推行,但如果不能规避,相反会失去现在制度起到的作用,很有可能会“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代表作制度是为鼓励学者踏实做学问,用心做出好作品,但如果实行这种制度时关系网还在起作用,且专家选择不够权威、不具说服力,那么,反而会令学者们心灰意冷,或是拼命拉关系找门派,长此以往,对学术发展不但不能促进,反而铸就不良风气,后果也将非常严重。
  以上对学术代表作制度的几点质疑,不是为了否定这种对于学术论文“质”的呼唤,而是想提个醒,要清醒看到制度执行后的不利与后果,不要轻易实行,如果找不到更好、更科学的制度,倒不如还按照目前的学术评价体制。
  防止学术评价的“破窗效应”
  西方有学者曾根据一项实验提出了“破窗效应”理论:如果某建筑物的窗户玻璃碎了,又得不到及时维修,人们就可能受到暗示和诱导去打碎更多的窗户玻璃,而这些破碎的窗户会给人们造成一种混乱无序、无规则可循、麻木不仁的心理感觉,导致更混乱的局面。“破窗效应”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出现,都会传递某种负面信息,负面信息蔓延开来会形成不良环境,而这种不良环境又会对人们产生诱导,致使更多人产生不良行为。(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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