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要求申请教师提交申报材料时,郭永秉并不知道需要提交些什么,他当时一共有5篇论文、2本专著,就都一起提交了上去。后来他发现按照学校要求,晋升副教授的要求是1本专著、5篇“核心”论文,而这5篇论文中还要至少有1篇是发在“权威”刊物上。根据学校的规定,其研究领域的只有一本《中国语文》被列为权威刊物,国内在从事古文字研究的教授、副教授近百人,可想而知,在这上面发表一篇论文有多难。
这时候,学院负责该工作的老师给郭永秉指出了一条“代表作”评价的路。学院给了他一张表格,要他在表格上填1~3项代表作,郭永秉将专著《帝系新研:楚地出土战国文献中的传说时代古帝王系统研究》和另一本《古文字与古文献论集》报了上去,接下来就是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这两项代表作进行评价,具体情况郭永秉本人不是十分了解,“反正没有再提交新的论文,后来就收到了通知,成功晋升为副教授了。”
谈起这个过程,郭永秉说:“按照正常的评审方式,我很有可能不会被评上,虽然我对自己的研究成果很有信心,但我们学院中文系其他学科还有很多成果丰硕的老师,我根本就不占优势。通过‘代表作’的方式评选,能让我这种论文数量不达标的教师不被漏掉,说明这个评价制度有它一定的合理性。”
在国内众多大学中,普通高校的教师大都是从助教、讲师起步,一步步向副教授、教授迈进的,这是每位高校教师成长的必经之路。在这条路上前行时,他们时刻都需要统计自己已经公开发表了几篇论文,其中又有几篇是发表在其所在学校认可的期刊上,这些期刊是不是核心、权威,与此同时他们还要努力联系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向学校申请科研课题,自己将成果申报专利……如果谁不这么做,在职称评定时就会处于被动。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和历史系从2010年开始试点“代表作”学术评价制度,这个制度让一批身怀才华而又达不到晋升硬性指标的年轻教师脱颖而出,郭永秉就是其中受益者之一。复旦大学实行的代表作评价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在职务竞聘过程中,如果申请教师的学术成果难于用现行标准评价的或是有优秀成果的文科教师,都可以向院方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交1~3篇研究成果作为代表作,代表作通过所在学院学术评估后,再由学校选择5位校外具有较高学术声誉的专家学者,对申请人的代表作就是否“真正优秀”作匿名评价,如果5位中有4位以上认为申请人的代表作确实是“真正优秀”,那么申请人就获得了和其他“正常”途径申请人一样的学术职务竞聘资格。过去的两年间,复旦大学教授、副教授各20多人的申请“代表作”学术评价,最终约1/3的申请人获得了聘任。
学术代表作制度值得推广
中国海洋大学教育系讲师 胡乐乐
据报道,从2012年起,复旦大学将在全校推行一种新的教师职务评聘办法——代表作评聘制度。这一新的评聘办法的核心内容淡化了以往教师评聘的“死规定”,只要教师能够拿出有代表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得到专家的评审认定,即使没有在所谓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文章,同样能够获得高级职务的参聘资格。据悉,这一做法已经在复旦大学个别学院试行了两年,两年来共有10多位优秀年轻教师得益于这一制度获得了高级职称。
笔者认为复旦大学的这一创举意义明显。
首先,此举有助于打破学术泡沫,改变当前的学术泛滥之风。众所周知,衡量一个人的学术成果首先是看质量,而非数量。虽然有些学术大师非常高产,一生创下了数量惊人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通常情况下,大部分人是需要耗费几年、甚至是十几年来真正完成一项学术研究。可目前的以数量为准绳的学术评价制度,已经将学术评价引向了追求数量而非追求质量。经此误导,使得我国迅速成为学术大国,但这仅仅是从学术论文发表的数量来说,从质量上看,我国其实还远没有成为学术强国。
其次,此举有助于突破核心期刊迷信,使学术从重发表回归到重成果。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学术界对各类大牌期刊的盲目追求可以说是到了痴迷的地步。这是功利心理驱使下的投机行为,唯核心期刊论使得研究者不再将心思花在学术研究上,而是或主动或被动地在公关核心期刊,此种情形下发表的学术成果其含金量可想而知。
再次,此举在一定意义上还能打破职务晋升中论资排辈的禁锢,促进学术创新。众所周知,评价一个人在学术上是否有晋升资格,不应该考察其学术成果数量,也不应该看其研究课题的级别,而是要看其学术成果的质量和价值。但是,在以往的实际操作中,传统的评价方法一直是在考察学者的学术成果数量和科研项目级别。沿用至今的评价方法,使得年轻学者很难在学术成果数量上获得好的评价,无形中使学术职务评聘成为论资排辈的产物,这种现象的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年轻学者的成长。
学术代表作制度其实是国际上惯用的评价方法。在国内来说,复旦大学也不是孤例。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开始在全校范围内推广论文代表制,其做法是只要有一篇分量十足的论文就可以评上教授,从2012年起正式施行。2010年,杭州师范大学也开始推行学术代表作评价制度及知名同行评议制度。这几个学校的做法说明,国内大学已经认识到学术代表作制度的重要价值,并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以让学术回归学术本身。
推行代表作制度需要注意的问题
南京大学特聘教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 叶继元
最近几年来,各地高校,各级学术研究机构对学术评价机制和体系的改进给予了高度重视,做出了大量有益的尝试,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从全国范围来看,仍普遍存在着学术评价过分形式化、数量化、人情化的问题,为了规避这些问题,一些高校开始尝试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笔者认为,这种制度在目前来看不失为一种相对有效评价方式。当然,由于配套机制的不健全,对教师进行代表作评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正确理解代表作评价的具体内容。在已有关于代表作评价的报道中,有部分高校认为是选择性的就几个学术成果进行评定,较以往的评定工作在收集整理学术成果方面可以省时省力,评审专家在阅读鉴定学术成果时也会减轻很大工作量。其实这是过于简单化的理解,代表作评价制度的核心就学术成果的内容、效用进行评定,此种评价制度要求专家团队切实关注代表作的学术质量,评审专家们要认真研究代表作的研究内容,分类有关信息,再把代表作与同类研究成果进行横行比较,从而对代表作的学术价值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这样的深入评价是颇为费时费力的。因此,各高校切忌传统评价机制下简单登记学术论文作者、出版社、字数、期刊等级来评价一项学术成果好坏的做法。(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