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另外一些国家的某些领域中,私人机构与公共机构相比虽然有优势,但优势并不明显。如坎齐特普·约萨普郎帕布和威廉姆·约翰逊(Khanchitpol Yousapronpaiboon & William C.Johnson)对泰国的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私立医院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在五个方面优于公立医院:响应速度;可靠性;同情心;有形资产和承诺完成情况。然而,在服务质量的某些方面,私立医院的效率要低于公立医院<sup>[11]</sup>。萨毕塔·马哈帕特拉(Sabita Mahapatra)对印度的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进行比较研究后发现,尽管与公立医院相比私立医院有优势,但患者对于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所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评价差距并不大。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环境都不干净舒适;医院也都缺乏适当的方向标识;医疗费用都很昂贵、可及性也不高;都不提供24小时的服务;在治疗过程中都未考虑到病人的隐私;治疗等待时间都较长;对待病人的态度不友好,也没有考虑到病人的特殊需求等<sup>[12]</sup>。
(四)绩效合同制改革效果良好但也存在困难
私有化的国际经验表明,私有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要想在短期内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公共财政的浪费和损失,必须采取能够立即产生成效的措施。作为一种监管控制工具,绩效合同可以明确责任目标、支持创新管理,同时赋予公共部门的管理者以管理权和运营权。严格的绩效合同可以揭示公共服务的真实成本和收益,为私有化打下基础。绩效管理改革有效地提高了公共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提供效率,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不仅提高了服务供给,还提高了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并将面向绩效的机构文化引入公共部门。但是,评估过程的控制以及评估结果的使用等问题也困扰着公共服务领域的绩效合同制改革。
(五)对于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反思
由于分权化(Decentralization)改革实践中产生了各种问题,近年来,许多学者开始质疑先前的分权化理论和研究。与此同时,许多国家也对分权化改革的后果感到不满,开始致力于纠正分权化改革所造成的一些问题,并重新走上再集权化(Recentralization)的道路。越南是这些国家中的一个代表。埃德蒙德·马勒斯基、库昂·那古耶和安·特兰(Edmund J. Malesky,Cuong Viet Nguyen & Anh Tran)的研究认为,越南的再集权化改革显著提高了中央政府所关注的公共服务的水平,如道路、医疗卫生和通讯。然而,地方民众所关注的公共服务并没有从再集权化的改革中收益,这些领域主要是教育、农业、小企业帮扶等<sup>[13]</sup>。
四、对于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思考
(一)选择和竞争是促使公共服务绩效提高的最重要手段
麦克阿特尔(McAteer)认为,公共服务中的选择本身通常被认为是善的<sup>[14]</sup>。然而对于选择,声音并非只有一种,有的消费者认为选择增加了公共服务市场体系中的不确定性和不公平性,给消费者增添了焦虑。然而,如果拒绝选择和竞争,那只会使所有人的状况都更糟糕。选择能改善所有人的状况,虽然可能有些人的改善要更明显一些。埃瓦娜·萨比斯(Iwona Sobis)对瑞典哥德堡(Gothenburg)地区公私两种机构所提供的老年人家庭看护服务进行的比较研究显示,老年人因可以在公私两种机构的服务中进行选择而获益。如果政府官员或其他权力部门限制人们对自己所需服务的选择权,就必将导致不满<sup>[15]</sup>。布朗和金(Brown & King)在研究英国的住房政策时认为,布莱尔政府几乎没有做出任何努力来研究选择究竟导致了什么<sup>[16]</sup>。因此,要给民众选择,同时,也要真正理解选择会导致什么。必须认识到,选择有可能导致并非令人期望的后果。但如果这种后果发生了,这并不是选择的错误,而是我们对于选择所进行的设计上的错误。在设计适宜的法律和制度下,每个人都能拥有选择的权力,选择的后果是每个人的福利都有所提升,且在福利提升的过程中,个体之间所获得的社会服务质量的差距能有所缩小,同时也使效率达到最高。
(二)要用恰当的激励促进持续的竞争
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需要什么样的竞争?是市场竞争还是政治竞争?在社会服务的提供和需求关系中,市场竞争会提高效率、创造价值,进而提升全民的福利。政治竞争却不产生任何价值,而只会浪费资源。因此,公共服务的提供中需要的是市场竞争而非政治竞争。
对于市场竞争的胜利者,应当有切实的利益激励。如同在私人产品领域中一样,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个体参与者对私人利益的追求不应当被谴责为“恶”,事实上,正是由于个体参与者对私利的追求,他才可能与他人一起合力促成社会服务的提供,而这种提供对所有人都是有利的。
竞争本身并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必须是不断的竞争。对于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竞争的后果应当是不断的竞争,而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垄断性的胜利。而对于公共服务的消费者来说,竞争的后果应当是所有人的福利都获得不断的提升,并且人与人之间所享有的公共服务在质和量两方面的差距不断缩小。
(三)两极分化必须成为一个过程而不是一种状态
在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引进的竞争和选择在一定程度造成了两极分化现象的产生。这也成为人们对于竞争和选择进行诟病的原因之一。然而,两极分化并不是选择和竞争的副作用或未预期效果,恰恰相反,两极分化正是选择和竞争的目的。不能产生两极分化的竞争就不是真正的竞争。两极分化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分化后的状态长期存在,或者说,失败的提供者败而不退。因此,两极分化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出现两极分化后的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只要这个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那么两极分化恰恰说明了竞争的效率。但与此同时,两极分化必须仅仅是一个过程,而不能成为一种状态。
(四)弱势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被忽视并非是市场化改革造成的结果
迈克尔·马克莱和约翰·威尔森(Michael Macaulay & John Wilson)对公共服务提供中选择的概念和价值进行了研究,认为由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无论公共服务是由公共部门提供还是由私人部门提供,“退出”都不容易做到,服务的质量和种类也许仅仅反映了有较强表达能力和信心的中产阶级的需求,而不是社会底层或边缘的人群的需求<sup>[2]</sup>。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广州毕业论文代笔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