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本质机遇性的表述”探析(3)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李兆勇 发表于:2011-09-08 14:26  点击:
【关健词】指示;传述;表述;直观;本质机遇性的表述
(三)本质机遇性的表述的两种含义功能的关系 上面已提到,为了说明本质机遇性的表述的两个含义所表现出的不同特点,胡塞尔提出指示性含义与被指示的含义分别具有一般性与具体性的功能。这两种含义功能的关系如下:

  (三)“本质机遇性的表述”的两种含义功能的关系
  上面已提到,为了说明“本质机遇性的表述”的两个含义所表现出的不同特点,胡塞尔提出指示性含义与被指示的含义分别具有一般性与具体性的功能。这两种含义功能的关系如下:
  1. 二者之间的互为基础关系。根据这种关系,“本质机遇性的表述”的含义才是一般与具体的结合,从而表现出介于客观表述、指示、充实之间的微妙性。胡塞尔以人称代词“我”为例说明了这二者的不可或缺。
  首先,不可缺少具体性。从“我”的语词我们可以理解到它是在标识出一个当时的说者,但这个概念表象却并非“我”的“真正含义”,否则我们就能形成替代,比如用“这个当时标识着自己的说者很愉快”来替代“我很愉快”。胡塞尔认为,显然,这两个句子并不等同,因为“我”在不同情境中可指称不同的说者,总是具体、个别的,而“这个当时标识着自己的说者”却只是“我”的一般性功能,不能表现出不同情境下“我”的不同内容,因而仅仅具有一般性功能的概念,并不是“直接地和本身地构成这个词的含义”的概念。实际上,胡塞尔在第一研究第12节曾经区分了一般名称与专有名称的特点,前者具有外延方面的多值性,后者具有内涵方面的多义性。而在这里,我们看到“本质机遇性的表述”以指示、被指示互为基础的方式同时具有这两种特性。但这种本质机遇性表述的含义在本质上即是多义的,因而仅仅一般性功能虽可指示(胡塞尔形容道:“它好像在对听者呼唤。”)出“多值”的范围,但并不能说明含义本身的“多义”性,因而能造成多义性的个别功能是不可或缺的(并且更为重要)。
同时,一般性也是不可或缺的。既然不能以一般性的“这个当时标识着自己的说者”替代“我”,那么是否可以用专有名称即某个人的名字来代替“我”呢?胡塞尔并没有直接这样问,但他论述了“本质机遇性的表述”与专有名称虽然非常相似,但却不可等同。在第一研究第26节中,他表明专有名称与“本质机遇性的表述”都具有多义性,但后者同时还具有一般性的指示性功能,因而虽然在每一个说者那里,“我”的含义都不相同,但所有这些说者却都在用着同一个“我”,所以这个词具有一种对此事实而言普遍有效的信号特征[1](P87)。在第六研究中,着眼于与直观的关系,胡塞尔又指出,本质机遇性的表述与专有名称都同样是“直接地指称对象”,但不同在于:本质机遇性的表述还附有一个指明的思想,这就是说它还具有一般性功能,因而带入了某种间接性与复杂性。同时,本真意义的专有名称作为固定的命名从属于对象,而代词等(如“我”、“这个”)与其当下对象的关系显然是不确定的,这种不确定性当然也与其一般性有关。
  2. 二者之间的轻重关系。在第六研究第五节的“补充”部分,胡塞尔从现象学的认识目的论出发,更指出了两种含义在重要性上又是有差别的。实际上在第一研究中,胡塞尔已经说过第一种含义缺乏“真正含义”,而第二种含义才具有“真正的”含义。上面我们的分析也指出,“本质机遇性的表述”是本质多义性的,因而能造成多义性的个别功能应更为重要。胡塞尔追求的是真理性认识,在专门研究充实、认识行为的第六研究中,他就明确指出,“这个话语的本真目的并不在于这个一般的东西,而是在于对有关对象的直接意向,这个对象和它的内容充盈才是目的,而那些空乏的一般性则根本不会有助于对它们的规定。在这个意义上,直接的意向就是第一性的和被指示的含义”[2](P22)。
  3. 同时,也是在这个补充部分,胡塞尔还提出两个含义在说者与听者那里具有不同的表现。一方面,就听者而言,存在分化了的两种含义,这第一个与第二个含义的先后顺序描述了听者逐渐理解的过程:首先是不确定意指中包含着一般的指示性含义,然后是通过具有确定朝向的行为而获得具体的被指示的含义。另一方面,对说者而言,胡塞尔认为,在说者的指明中所包含的是尚未分化的双重特性,它们对应着在听者那里分化了的指示性与被指示的两个含义,此时当然也谈不上两种含义的先后顺序。其原因有二。首先,此时并不需要实际的一般性的指示性表象,因为在说者那里被给予的就是指明的体验本身(可参考胡塞尔对于孤独心灵中生活的说明,内心的表述不需要现实的信号,指示在这里毫无意义,人自身就在同一时刻体验着各种意向[1](P8))。其次,说者在一开始就具有具体性的被指示的含义。这种含义的意向朝向直观:此时的对象或者是直观中现存的事物,或者是比如数学定理,有相关的概念思想被呈现而替代直观的功能(这与第一研究中的一个举例是一致的:当有人说“这个”,他是指某个处于他“直观领域”或“思维领域”中的东西[1](P88))。因此意向总可接受方向上的确定性并被充实。可见两种含义是否分化取决于是否运用现实的语词,对于说者自身,他不需要现实的语词,同时又因处于直观而具有对事物现时的认识,只由于要将意义传达给听者,他才需要使用代词等实际表象,并从而在听者那里首先通过激活语词产生第一个含义,再结合机遇引起第二个含义,以重复说者心中的原初含义。
  
  三、德里达对胡塞尔“本质机遇性的表述”理论的批判
  
  胡塞尔致力于寻求在语言交流中能够被重复的客观意义,因而作出了指示与表述等的区分。而意义又需要切中于对象以获得真理,因此他又提出了直观充实的理论。在德里达看来,这些正表明了胡塞尔的在场形而上学立场。而“本质机遇性的表述”由于其在指示、表述、直观间的特殊地位,恰可成为德里达批判胡塞尔的一个突破口。与上一部分相应,对此也可从三个方面来进行简要的考察。
  (一)关于表述与指示的区分
  德里达指出,“胡塞尔总是在指示名下排除所有来自交流或心理体验的东西”①,其原因在于它们对自我非在场,我们不能直接去了解他人的体验,而只能通过中介(符号,乃至表情等)去间接了解。胡塞尔出于其在场形而上学立场想要悬置掉“对他人的关系”,以排除非在场,同时又获得自己的所指(Bedeutungen)。这样他就区分出了表述,因为纯粹表述性的客观意义是贯穿说者、听者而可被重复的,“这就是在在场的生命中对自我在场”[2](P50)。但是在“本质机遇性的表述”中,“指示大量地回到表述之中”[2](P119),因为“本质机遇性的表述”的具体含义必须要依据不同的机遇、处境才能被确定,它不能被恒常对象观念的再现所代替,这首先就是说不能被“本质机遇性的表述”的第一个含义所代替。德里达也举出了前面我们所引的例子:不能用“这个当时标识着自己的说者很愉快”来替代“我很愉快”。虽然胡塞尔也注意到了这些特殊性,但是,比之他试图将“指示”的特点引入“表述”的结构以维护二者“基本区分”的意图,德里达所强调的是二者从根本上就相互交织,不可区分。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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