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精神支柱。任何理想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而人之为人则需要某种信仰和信念支撑,实践也需要一定的精神动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精神支柱。任何理想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而人之为人则需要某种信仰和信念支撑,实践也需要一定的精神动因激励和推动。具有实践思维结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为注重理想目标实现的主体信念支撑价值和实践精神激励作用。在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历史上,“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5]。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中国人民进一步创造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精神”、顽强奋斗的“井冈山精神”、不屈不挠的“长征精神”、依靠人民的“延安精神”、两个务必的“西柏坡精神”、不畏强敌的“抗美援朝精神”、艰苦创业的“大庆精神”和不怕牺牲的“抗洪精神”,等等。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不断改革、坚持发展、开拓创新,培育和塑造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所有这些精神,不仅是我们民族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而且是实现民族共同理想和社会价值目标的民族文化精神与主体实践精神。因此,它不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精神支柱,也是具有实践思维结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核心价值体系来说,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具有实践动因地位和精神激励作用。
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体道德基础。一种具有实践思维结构的社会价值体系,从其基本内容构成来说,不仅需要根本思想前提、主要价值目标和实践精神支柱,而且也需要主体道德基础。从理论上讲,道德伦理本质上是人的一种应然的生存方式和理想的行为方式,它本身是人所追求的一种特殊价值,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社会价值,也是一种理想化的人的生存状态;从实践上说,社会理想和价值目标的实现不仅依赖于人的社会实践及其主体精神,而且依赖于实践主体的道德精神和伦理素质。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从伦理宗旨、道德原则、社会规范和个人修养等方面阐述了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道德伦理观念,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其价值主体和价值实践提供了坚实的主体道德基础。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核心价值体系来说,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奠定主体道德基础和提供行为规范价值的作用。
从根本思想前提,到主要价值目标,又到实践精神支柱,再到主体道德基础,不仅清楚地说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个方面基本内容的实践价值和地位作用,而且鲜明地凸显出这种价值体系本身的实践思维结构及实践逻辑关系。这意味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通过终极关怀目标、基本观念前提和根本理论基础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提供了根本思想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中国化和具体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提供了具有现实意义的主要价值目标;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具体目标的追求、创造和实现提供了实践精神支柱;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则通过提升人们的道德伦理素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具体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应有的主体道德基础。这些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际上是一种体现实践思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价值体系。
二、哲学前提:一种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本价值体系
作为一种实践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实践问题的关注和重视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是一种缺乏理论基础而仅仅为解决实践问题而提出的实践操作方案,更不意味着它是一种为临时应对精神生活的突出矛盾而提出的权宜之计。作为体现实践思维的实践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本质上是一种以马克思“实践的人道主义”[2]331为思想前提、以“实践观点”[1]54-57为思维方式、以“实践的唯物主义”为历史观根据、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本价值体系。
以人为本是一种哲学理念,它既是一种价值观念,又是一种历史观念,也是一种世界观念。从字面上讲,以人为本也就是以人为根本。实质上,人的一切社会历史活动(包括人的价值追求、创造活动)及其产物都只能以人自身为根本。这里所说的“根本”二字,在哲学上是指事物的“本原”、“本体”、“主体”等;在价值观上,则常常被引申为人们价值追求的“前提”、“基础”、“出发点”、“目的”、“标准”和“尺度”,等等。由此而言,以人为根本可以相对区分为两种不同涵义:在价值观上,主要是指以人为主体和中心,以人为出发点和目的,以人为价值标准和评价尺度;在历史观和世界观上,则主要是指以人为根基和本源,以人为本体和根据,以人为前提和基础。作为一种历史观念和世界观念,以人为本构成其作为一种价值观念的思想前提、哲学基础和理论根据;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它则不过是其历史观念和世界观念在价值观上的集中体现和现实表现。当然,这里所谓的以人为根本,在自然与人的原初本原关系上,应当以承认自然界对人的优先地位为前提和基础。但是在这一前提下又必须看到,在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意义上,人的对象化活动对自然与人的原初本原关系的翻转必须承认人对人的一切活动及其对象世界的根本地位。需要指出的是,以人为根本是西方文艺复兴以来逐渐形成并在后来的发展中不断得到深化的一种现代哲学理念。尽管它最初首先是通过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而得到表达,但本身并不为资产阶级所专有,在世界文明发展过程中已成为现代人的共同精神财富。
以人为根本不仅是现代哲学的基本理念,而且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理念。马克思曾指出:“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1]9“正如同不是宗教创造人而是人创造宗教一样,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而国家的职能等等只不过是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2]40,是“人的本质的实现”[2]29,“人的本质的客体化”[2]52。因此,“人始终是这一切实体性东西的本质”[2]52,“现实的人——而且是人们组成国家——到处都重复表现为国家的本质”[2]35。而“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7]131,亦即“自然界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7]128。恩格斯也曾强调指出:“人是斯芬克斯谜语的谜底。……人只须认识自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评价这些关系,根据人的本性的要求,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来安排世界,这样,他就会解开现代的谜语了。”[2]521这些论述表明:以人为根本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理念与核心观念;从一定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一种以人为根本的人道主义哲学;超越并取代费尔巴哈“对抽象的人的崇拜”之抽象人本学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本质上就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8]。只不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唯物史观根本不同于以往哲学的那种“理论的人道主义”,而是一种以“现实的人”为基本出发点、以“人的发展”为根本目的、以人的“实践活动”为现实基础、以“实践观点”为思维方式、以“改变世界”为本质特征、以“实践的唯物主义”为历史观基础的“实践的人道主义”[2]331。在此意义上说,这种“实践的人道主义”亦即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人本思想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前提和哲学基础,同时,也是其理论实质与思想核心。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