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断言,乐人在西周时期,同时兼有圣、俗两种职能,它以音乐祭祀,也以音律和乐教而获得谏诫的权力。
二、史官·文献·箴阙
史官起源于巫,原为殷商甲骨占卜活动中从事书契以及保管卜辞之人,亦主持贞卜活动,如甲骨卜辞:“丑卜史贞王口燕之日叀吉”。(前编6.43.
6)其中史被断为贞人之名,而以史为名者也一定与
参见胡厚宣《卜辞记事文字史官签名例》(《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2本,1947年);饶宗颐《殷代贞卜人物通考》(下册),香港大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1188页;王宇信《甲骨学通论》(增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3页,等等。史职有关。显然,史官原为巫师中专事记录者,也主持占卜和祭祀,并逐渐成为巫祭人员的核心。故常以“史巫”并称,如《周易·巽卦》九二爻辞“用史巫纷若”云。
西周时期,史官在社会上地位空前尊崇,并且分化为多种职事,《周礼·春官》列有五史: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此外,金文中所谓作册、作册内史、作命内史、作册尹、内史尹氏、尹氏等职,亦属史官。文化的发展,使得文字文献在各种宗教和政治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这是史官队伍扩大和职能分化的主要原因。大史(太史)是西周史官最有代表性的职务,也是太史寮的主官,《周礼·大史》述其执掌云:
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法以逆
官府之治,掌则以逆都鄙之治。凡辨法者考焉,
不信者刑之。凡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有约剂者藏
焉,以贰六官,六官之所登。若约剂乱则辟法,
不信者刑之。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
鄙,颁告朔于邦国。闰月,诏王居门;终月,大祭
祀,与执事卜日,戒及宿之日,与群执事读礼书
而协事。祭之日,执书以次位常,辨事者考焉,
不信者诛之。大会同、朝觐,以书协礼事。及将
币之日,执书以诏王。大师,抱天时,与太师同
车。大迁国,抱法以前。大丧,执法以莅劝防。
遣之日,读诔,凡丧事考焉。小丧,赐谥。凡射
事,饰中舍,箅,执其礼事。从这一段表述来看,大史的职事包括:掌法则律典、记述和保存各种文献、颁行岁时、主持祭仪等,也可以进一步将这些职事总结为宗教职能和文献职能,祭祀等宗教职能是史官最重要的传统,而一些世俗政治事务主要是由其文献职能延展而来的。王国维所谓殷周间“大小官名及职事之名,多由史出”,就是史官的宗教职能延展到世俗政治领域的结果,也说明了史官介入世俗事务之广泛。
史官为重要的宗教职务。《左传》中多记载史官通鬼神、断吉凶之事,《国语·周语上》载“太史顺时覛土”颁时之职,《周礼·大史》载史官随军出征之责,这些很多都与瞽矇重复,所以先秦“瞽史”连称。《国语·周语下》中单襄公说:“吾非瞽史,焉知天道?”这也说明,人们普遍认可史官交通天人的权利,是天道的人间发布者。同时,由于史官职掌文献,这些文献既包括宗教文献,如祭祀记录、盟约文件、灾异呈告等,也包括一些律法规章、前贤箴言等,这些文献是君王政治活动的重要资源,所以,文献中多有君王问政史官的载录。如周初的史官尹佚,其地位与周公、召公、太公相仿佛,文王“访于辛、尹”,“成王问政于尹佚”。直到春秋时期,史官在周庭和各诸侯国中都还起着咨政的作用,如《左传》所载之内史过、内史叔兴关于各国政治的评论,襄公三十年季武子论晋国“有史赵、师旷而咨度焉”,等等。
被问政,就意味着在政治上具有话语权,而谏诫也是政治话语权的一种体现,只是姿态较为主动而已。这两者是分不开的。《左传·襄公四年》日:“昔周辛甲之为太史也,命百官箴王阙。”《礼记·王制》日:“太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天子斋戒受谏。”史官谏诫的权力基本上与乐官一样,来自于宗教职能所秉有的天命、天道,而史官凭借着文献载录和保存的职能,以及初期文献自身的神圣性质,使得他更有条件对君王进行谏诫。
三、祝宗·六辞·垂戒
另外一种典型的宗教职务是祝。《甲骨文诂林》中收录有祝7种字形,基本作人跪祷之形,大多数学者皆认为其中的日为口形,象征着呼求、祷告¨引,其基本职责是“祭主赞词”。西周金文中所出现的“大祝”,亦是以祷告为职。禽簋铭文云:“王伐奄侯,周公某,禽祝。”禽为周公长子,任王朝大祝之职,当周王讨伐奄侯之时,则向上天祝告。显然,西周时期,“祝”的基本职责仍是向鬼神祷告。
《周礼·大祝》云:
大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
永贞。一曰顺祝,二曰年祝,三曰吉祝,四曰化
祝,五日瑞祝,六筴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
一曰类,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
说。作六辞,以通上下亲疏远近,一曰祠,二曰
命,三曰诰,四曰会,五曰祷,六曰诔
……大祝是祝官之首,也是掌握祝祷技术最为全面者。从《周礼》的描述来看,大祝必须掌握各种祭祀方法,以及这些不同祭仪的祝祷之辞。其中“六祝之辞”,郑玄注引郑众话云:“顺祝,顺丰年也。年祝,求永贞也。吉祝,祈福祥也。化祝,弭灾兵也。瑞祝,逆时雨、宁旱风也。筴祝,远罪疾。”如果“六祝之辞”即六类常用的祈祷辞,那么下面的“六辞”又是什么呢?郑众认为“祠当为辞,谓辞令也。命,《论语》所谓命裨谌草创之。诰,谓《康诰》《盘庚之诰》之属也。……会,谓王官之伯,命事于会,胥命于蒲,主为其命也。祷,谓祷于天地、社稷、宗庙,主为其辞也。……诔,谓积累生时德行,以锡之命,主为其辞也。”所谓“六辞”实为六种社会行为中的辞令,与祝的祭祀职事并无关系。这一解释,得到后世学者的普遍赞同,孙诒让说:“此以生人通辞为文,与上六祝、六祈主鬼神示者异”。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