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说后来为清修《明史》所采信,该书《太宗纪》、《宦官传》均载:永乐十八年,置东厂,命中官刺事。其流益广。然而在明代,此说尚未深入人心,如崇祯中阁臣蒋德璟有云:“东厂不知起何时……
大抵洪熙滥觞,二正(正统、正德)滋蔓,与成祖无与也。”
而且,明末清初的一些史料多持“七年之末说”:《罪惟录》记为永乐七年十月,《明书》记为七年十二月。该年朱棣首次北巡,持此说者,显然认为朱棣移跸北京后方开东厂。
另外,《国榷》于七年十二月与十八年十二月,俱书“始立东厂”,两存其说。《明通鉴》卷17虽将“置东厂于北京”列于“永乐十八年八月”条下,但该条的《考异》在综核各家之说后,又云:“七年令中官刺事,是厂卫之设已久。此以将迁北京,命复设耳。”是谓永乐七年已于南京开东厂,十八年以迁都,在北京复设。非有新的证据,不过调剂诸说而已。
论者往往将设立东厂与永乐迁都联系起来,这也是“十八年说”易售的一个原因。事实上,朱棣在永乐十五年(1417)第三次北巡,当年六月即开始营建北京宫殿,从此再也没有回过南京。永乐十八年十一月诏天下,宣布以北京为京师;十二月郊庙宫殿成,次年正月御殿受贺,算是正式迁都了,在此之前,朱棣一直留在北京,已经三年,东厂创建也好,复设也好,都不当以十八年下迁都诏为断。
现在已很难弄清东厂设立的具体时间,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即东厂并非初设于南京,证据是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罗圮为锦衣卫千户李宗的妻子邬氏撰写的《权厝墓志铭》,其中转引了李宗墓志的部分内容,说浙江上虞人李宗,字文玉。,业儒能文。永乐中,“值父以锦衣卫士征赴阙,乃白父曰:‘此去阙半万里,大人以垂白往,往即无患,儿亦何为人,吾弃儒矣!’遂戎服代行”,“半万里”,即五千里。以上虞计里程,显然指北京。李宗到卫不久,“会文皇帝出中贵人侦天下事,名其署曰东厂”,遂以锦衣卫士充选。
李宗是永乐中从“中贵”缉事的锦衣卫官校,他的墓志作于景泰二年(1451),作者是时任翰林院侍讲的徐有贞,可信度是很高的。这条史料显示,东厂是朱棣在北京时设立的,“初年说”不攻自破。且东厂既始设于北京行在,而非百官留守的南京,其创立显然与《明史纪事本末》所说的疑惧建文旧臣没有关系。
朱棣三次北巡,他会不会在七年首巡之际,就“出中贵人侦天下事”呢?那样,“七年之末说”就成立了。
检《明史·成祖纪》,朱棣永乐七年第一次北巡,二月发,三月至。七月即命淇国公丘福为征虏大将军,出师漠北,不幸全军覆没。次年三月亲征,七月凯旋,十月就返回南京。戎马倥偬,时间促迫,再加之朱棣回南京后一呆就是两年,因此永乐七年在北京开厂缉事的可能性极低。锦衣校尉李宗的年纪也能提供侧面的证明。据其妻墓志,李宗卒于景泰二年(1451),得年53岁,可知他生于建文元年(1399)。当他代父服役时。至少应该成丁。如果永乐七年就开东厂,他才11岁。是不可能人选的。
永乐十一年(1413)二月,朱棣第二次北巡,这次在北京停留的时间较长,约三年有余。这期间他除了把徐皇后下葬于刚刚建成的长陵,还再次发动了对瓦刺的战争。永乐十四年(1416)八月,他最后一次回銮南京。这次回来似乎主要是为了与群臣讨论营建北京,所以仅呆了五个月,次年三月即匆匆北返,同时大规模的新都建设也开始了。
朱棣有没有可能在第二次北巡期间开东厂呢?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必须考虑到锦衣卫的缉事权。在开东厂之前,缉访大权尽属锦衣卫,命内臣领官校缉事,是将原来统属于锦衣卫的权力一分而二,使其“内外相制”。因此,东厂的开设,必然与权倾一时的锦衣卫帅纪纲的命运发生紧密的关联。在永乐中年以前,纪纲最受宠信,“帝所怒内侍及武臣,下纲论死”,。纪纲势焰太盛,已引起朱棣的猜忌,所以一旦有“内侍仇纲者发其罪”,立刻以谋反的罪名将他处死。时间是永乐十四年七月,正好在朱棣最后一次返驾南京的前一个月。显然朱棣赶在南行前夕,除掉了心腹之患。
第二年朱棣再次回到北京后,开始大兴土木,修建宫阙城池,数十万民户也被强制迁来,以充实畿辅;他还雄心勃勃,准备再次发动对漠北的战争,各地征发而来的军士夫匠充斥着这座旧都。在这样一种扰攘的形势下,纪纲虽死,缉访之权却必须加强,此时开厂缉事,才有现实的需要。
另外,据称东厂因建于皇城东门东安门外而得名。东安门始建于永乐十五年,在此之前,皇城尚无,自然也没有东安门,当然更不会有因东安门而命名的东厂了。此亦为一证。
综上所述,东厂不可能设立于永乐之初,十八年又无证据可言;而以情势断之,十五年后立东厂,东厂之设为营建北京,此最近于实。
三、东厂中辍复设说
弘治元年(1488)正月,户部员外郎张伦上奏说:“近年设立东厂,密查臣僚过失,因而黜罚,其至恩仇分明,致陷无辜者多矣。”他强调:“东厂之设,祖宗所无,并宜废罢。张伦认为东厂非祖制,乃“近年设立”,这一说法颇有些不同寻常。
的确,东厂在正史中出现时间非常晚,《明实录》首见于成化十三年 (1477) 六月。第一个以“东厂太监’’名义出现的是尚铭,首见于成化十五年闰十月。有意思的是,在《实录》中,还是先出现由太监汪直所开的西厂,再由西厂才牵出东厂;大学士万安提出“东厂之设自文皇帝”,也是因请罢西厂而发。但随着尚铭、汪直争宠,东、西两厂竟功,东厂在成化朝播虐的事实路人皆知。作为从前朝走过来的官员,为何张伦还要说“东厂之设,祖宗所无”呢?在下结论之前,有必要把永乐以后“内官领行事”的相关史料作一番梳理。
在早期史料中,多称缉访为“行事”。仁、宣间“校尉行事”的材料,仅见英宗即位之际,大学士杨士奇等上言:“行事校尉多有在外假公营私。诬枉平人,挟制官府,瞒昧朝廷。宜减其数,令锦衣卫公正指挥一员提督禁约。”足见校尉行事在宣德中已为弊多端,所以杨士奇才将它作为一件要事提出来。但此奏只说“令锦衣卫公正指挥”提督禁约,并未及督理缉事之内臣。成化以前,正史中没有东厂的任何记载,但“内官行事”却并非全无“消息”。景泰元年(1450年),有人上疏,请止内臣监军,景泰帝答复说:“朝廷委任内臣各处镇守、备御、监军、行事,皆是祖宗旧制,不可更改。”公开称内臣“行事”为祖制。景泰中,以“掌行事”名义见于《实录》的有少监阮伯山。此人的经历值得注意,正统三年礼部尚书胡浅撰《敕赐净明禅寺记》,言“中贵阮公伯山,夙慕宗乘”,于宣德八年罄资建寺,正统三年讫工,具闻于朝,赐额净明。阮伯山或作“柏山”、“白山”,还见于正统五年正月《敕赐宝光禅寺助缘记》√乙年十月《敕赐法海禅寺碑记》、十二年闰四月《敕赐真武庙碑》的“助缘信官”名单里,他在内廷身份应较高。《明英宗实录》记其事迹数例:正统九年,驸马沐听杖死阍者及家奴,被时为奉御的阮伯山告发(卷124),景泰元年任内织染局副使,奏发都督刘安等或老疾不才,或废边务(卷194)。景泰 二年正月,乃称“掌行事者右少监”,这是正史中第一次出现内官“掌行事”的名义(卷200),七月,以擒反贼功,升左少监,锦衣卫官旗刘祥等十九人俱升一级(卷206)。八月即升太监,又“奏公侯伯擅收阍者”(卷207),刻于景泰四年九月,,大学士商辂所撰《西山净明禅寺兴造记》云:“净明禅寺者。前中贵阮公伯山所创建。”则是时伯山已卒。从其事迹观之,此人自正统以来即“善”告讦,所发事皆为不法,而且都是官员,这无疑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阮伯山到正统九年才任奉御(比监丞低一级,正六品),职位并不高,却有实力在宣德末、正统初捐资建寺,与众太监比肩助缘,说明他官位虽低,职任却重。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