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应也不同:高速发展前的广州城市政治体制是由政府控制的单向垂直结构,市场和社会对政府主要是服从,基本没有互动。1992-1996年是广州城市高速增长阶段,政府与市场联合形成“双赢”模式,但这一模式遗忘和排斥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市民利益,城市政体表现出是一种局部联合、局部断裂的失衡结构。从1996年以后至今的广州城市发展进人到管理城市阶段,政府大力进行基础建设投资,关注普通市民的切身利益,多渠道听取市民对城市建设的意见。市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开始对政府行为质疑和监督。政府一方面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另一方面努力提高对市场指导的预见性和连续性。市场一方面适应政府的各项调整,另一方面通过多种途径促使政府的市政建设与自身的资本投资间达成最经济的结合,从而形成政府、市场围绕城市需求、市民需求来共同建设的良性循环局面。在三方的自觉互动中,城市政治体制趋向动态平衡结构。
姜杰、曲伟强概括了城市发展中城市政治体制的结构特点及存在问题。他们认为城市发展中由地方政府、开发投资商、社区公众(动迁的社区居民)三种利益主体构成城市的利益结构,三者各自有着不同的利益需求和利益实现方式,并根据各自不同的资源控制能力分配着城市权力。政府是主导,承担城市发展的一些职能,地方政府的双重身份使得投资商和公众的集体行为在三者互动时存在着对地方政府的依赖。但是这类城市利益机制存在着严重的缺陷:(1)城市的利益机制中忽略了城市公众的利益;(2)城市的利益约束机制中对房地产投资商既缺乏参与约束,又缺乏过程约束;(3)城市利益机制的信息结构中,政府一方面对公众信息公开度较低,滋生了权力寻租的营养土壤,另一方面对投资商的信息量掌握程度不够,导致政府行政成本增大。
新范式之二:微观权力范式。福柯的权力概念是这一范式的理论预设。马克思、韦伯、米尔斯、阿伦特、帕森斯、达尔、卢克斯等人的传统的权力观,将权力的实质理解为占有、支配或权威,精英是这类权力体系中的关键因素。福柯于20世纪70年代末提出了后现代意义上的权力概念,权力是出于调度、计谋、策略、技术、运作等微观层面的需求而进行的生产实践,这种实践一方面作为事件,通过社会肌体的各个不同的局部点,体现为形形色色的策略和技术;另一方面作为关系,编织起一张“阴暗而结实的网”,简而言之,福柯的“权力”不仅是一种关系网络,还是一种生产关系的实践活动。在此范式之下,研究者所关注的是具体事件中的关系以及关系生成的诸多因素。
桂勇详细记录了上海某居民小区的楼组长动员居民参加居委会干部换届选举的事件。在这一事件中,国家层面的政治动员和居委会接近行政命令式的通知对居民的影响力已经非常微弱,经常得到居委会感情投资的楼组长为了回报,出于策略的需要动用了人情关系才促成动员工作的成功。在此基础上桂勇认为国家与社会在城市基层表现“粘连”状态,虽然他解释“粘连”模式的中介是居委会,但事实上国家,包括居委会在城市基层社会面临着共同的困难:资源不足,制度性资源与经济性资源都比较缺乏,为了低成本地维持国家控制体系,人情、面子等本土性文化因素很自然地渗透进邻里实际的权力运作机制之中,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结构才能保持松散的联系。正式权力出于策略的需要以非正式的方式运作,它之所以可行,则依赖于朱健刚所解释的“互惠交换与庇护一支持关系并存模式”的作用。积极分子为了回报居委会的感情投资,运用自己在邻里中的人情和面子将正式权力通过非正式的方式运行。如此一来,“城市基层的市民团体与邻里运动一方面表达着国家权力的渗透,另一方面又对国家权力关系进行着扭曲”,打造了城市政治权力柔性运行的新特征。
四、小 结
回望我国城市政治学十年来的发展,凭借着多种研究范式的建构作用,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不可小视的成就。对照我国的快速城市化进程,我国城市政治学研究不能有丝毫懈怠,以下两个方面则急待完善:第一,城市政治学要加紧对本学科基本范畴和研究边界的解释和确认,从而清楚地与致力于城市化进程研究的其他学科区别开来,凸显本学科的专业特色;第二,城市政治学研究中的西方理论应理性归位,要及时地将中国经验上升到理论层面并纳入学科体系之中,充分地体现中国本土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