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贤”与“汉魏革命”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徐冲 发表于:2012-07-13 11:41  点击:
【关健词】二十四贤; 清流; 汉魏革命
十卷本《陶潜集?四八目》所载的魏文帝于汉魏禅代之际彰表“二十四贤”之事,可以认为源自确切的汉末魏晋史料,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二十四贤”的人选构成来自于东汉后期的“清流”士人群体,既包括了积极参与反外戚、反宦官政治活动的官僚士人,也包括了以隐居不仕表

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春正月,曹丕接替其死去的父亲曹操,嗣位为丞相、魏王。接着即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很快启动了代汉建魏的程序①。这是学者熟知的史事,勿须重复。然而,却很少有人注意到,在曹丕即丞相、魏王位之后,代汉建魏之前,还进行了一个未必可以忽略不计的政治动作,那就是所谓“二十四贤”的彰表。这在《三国志?魏书?文帝纪》中并未有所记述,但在收入十卷本《陶潜集》的《集圣贤群辅录》中却留下了痕迹。是作收录了自杜乔至于皇甫规共计二十四位东汉人士,其后注曰:“右魏文帝初为丞相魏王所旌表二十四贤。后,明帝乃述撰其状。见文帝《令》及《甄表状》”②。《集圣贤群辅录》又名《四八目》,其是否为陶渊明原作尚存争议(详见下文)。但此处关于“二十四贤”的记录明言出自文帝《令》及《甄表状》,当有所本,其史料价值相当值得重视。由这一珍贵史料可以获知,曹丕在代汉程序即将启动前夕,对“二十四贤”——也就是二十四位东汉人物——进行了旌表③。
  一般来说,在中国古代,新王朝建立前后对开国功臣进行彰表是很常见也容易理解的政治行为。著名的东汉云台二十八将、初唐凌云阁二十四功臣皆为其中的代表。然而曹魏在王朝建立前夕所彰表的“二十四贤”却均为前朝人物,且其中没有一人属于曹操的创业集团阵营。更加值得注意的是,这“二十四贤”中又有多位都属于东汉后期所谓的“处士”、“隐逸”一流,即拒绝加入王朝为官而在家不仕之人关于东汉后期“处士”的先行研究和最新进展,参见徐冲《东汉后期的“处士”与“故吏”再论——以〈隶释?繁阳令杨君碑〉所载“处士功曹”题名为线索》,载《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国中古史青年学者联谊会会刊》,中华书局2011年版。。对此,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本节将对曹丕彰表“二十四贤”这一历史事件进行仔细剖析,尽力揭示其背后隐藏的历史脉络,并试图由此勾勒出为“汉魏革命”所重构的王朝新秩序中的一面关于“汉魏革命”的重大时代意义,参见徐冲《关于曹魏的侍中尚书》,《国学研究》第16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汉魏革命”再研究:君臣关系与历史书写》,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论文,2008年;《“禅让”与“起元”:魏晋南北朝的王朝更替与国史书写》,《历史研究》2010年第3期;《从“外戚传”到“皇后传”——历史书写所见“汉魏革命”的一个侧面》,《早期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1卷;陈侃理《罪己与问责——灾异咎责与汉唐间的政治变革》,载《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国中古史青年学者联谊会会刊》2;孙正军《制造士人皇帝:牛车、白纱帽与进贤冠》,清华大学历史学院主办“中古中国的统治方式”青年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2011年5月21日。。
  一、《四八目》所载“二十四贤”的史料价值
  如上所述,曹丕在代汉前夕旌表“二十四贤”之事,仅载于十卷本《陶潜集》所收的《集圣贤群辅录》中。众所周知,此一系统的陶集为北齐阳休之所编成,其中的《五孝传》、《四八目》(即《集圣贤群辅录》之本名潘重规《圣贤群辅录新笺》指出,《圣贤群辅录》本名《四八目》,宋以前盖未有称《圣贤群辅录》者。载《新亚书院学术年刊》1965年第7期,转引自《陶渊明集笺注?外集》中袁行霈为《集圣贤群辅录》所作“考辨”,第599页。)并为先行于世的萧统编八卷本陶集所无。自《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指其为赝作之后,关于其真伪聚讼已久,迄无定论学者指出,认为《集圣贤群辅录》为赝作之说始自《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三七《子部?类书类存目一?圣贤群辅录》及卷一四八《陶渊明集》,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160、1273-1274页)。后清人陶澍注《靖节先生集》(文学古籍刊行社1956年版)、梁启超《陶集考证》(载氏著《陶渊明》,上海商务印书馆1923年版)、王瑶编注《陶渊明集?前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13页)、逯钦立校注《陶渊明集?例言》(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页)、郭绍虞《陶集考辨》(载氏著《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上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龚斌校笺《陶渊明集校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等皆同其说。而清人方宗诚《陶诗真诠》(载氏著《柏堂遗书》,台北艺文印书馆1971年版)、潘重规《圣贤群辅录新笺》、杨勇校笺《陶渊明集校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袁行霈笺注《陶渊明集笺注》等,皆主《圣贤群辅录》非伪。参见吴仲明《西晋“八达”之游所见名僧与名士之交往》,《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第4期。田晓菲也指出乾隆的圣旨在认定其为“伪作”的过程中起到了极大作用,参见氏著《尘几录:陶渊明与手抄本文化研究》之《附录一 文本的历程》,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09页。。不过根据阳休之本人的言论《陶渊明集笺注》录阳休之为其编陶集所作《序录》,第614页。,学者认为其“所编十卷本,乃据萧统八卷本,而参以其他六卷、八卷两种而成,所谓‘合为一帙’也。《五孝传》及《四八目》虽不见于萧统本,然见于其他旧本,非阳休之本人凭空杜撰者也” ⑦ ⑧ 《陶渊明集笺注?外集》,袁行霈为《集圣贤群辅录》所作“考辨”,第597、595-596、598页。。笔者对此亦表赞同。退一步讲,即使《五孝传》、《四八目》确非陶潜本人作品,其史料价值仍然不可忽视。
  《四八目》篇末所附注语曰:“凡书籍所载及故老所传,善恶闻于世者,盖尽于此矣。汉称田叔、孟舒等十人及田横两客、鲁八儒,史并失其名。夫操行之难,而姓名翳然,所以抚卷长慨,不能已已者也。”⑦学者由此推测“此二篇或渊明平日读书之杂录,或闻之于故老而条录之者”⑧。此说之成立或许还需要更多的文本证据,然而观《四八目》所言诸条目,最后三条注明“闻之于故老”,其他诸条则几乎无不明言引自何书。引书范围自先秦典籍至于两汉之作,而以魏晋著述最为大宗,达二十七种之多包括《春秋后语》、《续汉书》、《后汉书》、张璠《汉纪》、《魏书》、张勃《吴录》、《晋纪》、《晋书》、《三辅决录》、《京兆旧事》、嵇康《高士传》、皇甫谧《逸士传》、皇甫谧《高士传》、《荀氏谱》、《周氏谱》、《汝南先贤传》、《济北英贤传》、《三君八俊录》、袁宏、戴逵《竹林七贤传》、孙统《竹林七贤赞》、《(魏)文帝令》、魏明帝《甄表状》、邯郸淳《(陈)纪碑》、晋太尉刘琨诗、吴质书、《善文》、杜元凯《女戒》等。。即使非“渊明平日读书之杂录”,亦可视为东晋刘宋之际一种或一类其言有自的史料群,仍不失其利用价值。不妨具体看一下前引“二十四贤”条所出自的文帝《令》与《甄表状》。关于前者,虽然似乎看不到作为一部完整作品的“《文帝令》”留存,但《隋书?经籍志》中记有《魏文帝集》十卷(梁二十三卷),参考其父曹操和其弟曹植文集的体例,其中亦当包含了若干“令”类作品在内《隋书》卷三二《经籍志》记有《魏武帝集》二十六卷,并注曰梁三十卷,录一卷,梁又有《武皇帝逸集》十卷,亡。又有《魏武帝集新撰》十卷。。史料中亦散见魏文帝曹丕之令文,严可均辑《全三国文》多有搜录(清)严可均辑:《全三国文》,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所见的曹丕之“令”,几乎均发布于延康元年(220)二月至十一月间。如前所述,此年正月,曹丕接任其亡父曹操之丞相、魏王位,十一月即行汉魏禅代之事。显然这些令均为曹丕以魏王身份所颁布关于汉代法律体系中的“令”,参见[日]大庭脩《秦汉法制史研究》第三篇《关于令的研究——汉代的立法手续和令》,林剑鸣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汪桂海《汉代官文书研究》,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但二著都没有涉及诸侯王下行文书亦称“令”的问题。。其中大半为十一月禅让程序中的文书往复,也有几条如《除禁轻税令》(延康元年二月)、《敕尽规谏令》(延康元年七月庚辰)、《殡祭死亡士卒令》(延康元年十一月癸卯)等,亦可视为广义上的禅让程序的组成部分。彰表“二十四贤”之令文原貌虽不获睹,但从内容上可以判断其与上述几条令文的性质应该比较接近。(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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