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则善于通过涵脉诗文的文势来解读作品。据蒋方、张忠智《试论(毛诗正义)之文势说》一文统计,在三百零五篇作品中,《正义》运用到势的概念进行解说的,涉及三十余篇,其中有文势、义势、事势等,而文势出现
《正义》则善于通过涵脉诗文的“文势”来解读作品。据蒋方、张忠智《试论(毛诗正义)之“文势”说》一文统计,在三百零五篇作品中,《正义》运用到“势”的概念进行解说的,涉及三十余篇,其中有“文势”、“义势”、“事势”等,而“文势”出现的频率最高。笔者曾论曰:“《正义》以‘文势’解诗,是对诗篇有一整体的观照,着重分析作品的语言结构,通过其间起承转合的呼应关系,为作品作出最有力的阐释,这无疑体现出了《正义》研究作品的修辞表达所具有的深度。”这主要是从修辞研究的角度评判其价值的。从《诗》学方法上讲,其意义正如蒋方、张忠智所言:“孔疏之‘文势’说着眼于诗之意旨与其语言结构的关系,从阐释方法上强调了诗的语言不是孤立的存在,阐释义理非但不能脱离诗的整体,而且要通章意、达辞理,注重语言的表达形式。”
比观之,宋人的“据文求义”、“唯本文本意是求”、“熟玩本文”的《诗》学方法,不正是从《正义》继承发展而来的吗?朱熹说:“读书,须看他文势语脉。”在《诗集传》中,朱熹亦多处使用“文势”概念,显见《正义》对他的影响。杨金花指出:“孔颖达以文势解诗的方法,在宋代不但得到了继承,而且还有推广之势。”此乃据实而论。从《诗》学阐释实践上看,《正义》注重对《诗经》作品的篇章结构、章旨以及前后篇章之关系的分析,注意对作品的修辞表达的研究,着眼于“诗人”之意及其内心世界细致的分析和把握,实质上都是宋人强调从“诗”的角度、文学的角度看待《诗》、研究《诗》的先声,其中的影响不仅是明显的,而且还强烈。
三《诗》学品格的影响
隋唐时代是文化大融合的时代,政治上的开明政策和学术上的南北交融铸就了唐代学术的辉煌。在时代风气的影响下,《正义》总结汉魏晋南北朝《诗》学,对《诗经》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权威阐释,奠定了其不可替代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其学术地位和影响的不可替代性,很大程度上须归功于其可贵的《诗》学品格。
《正义》是以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稿本,广纳众说,增简削繁而成,尽管能够“融贯群言,包罗古义”,疏漏和失误仍然是难免的,故清代学者对它就多有批评。皮锡瑞说:“议孔疏之失者,日彼此互异、日曲循注文、日杂引谶纬。案著书之例,注不驳经,疏不驳注;不取异义,专宗一家;曲循注文,未足为病。谶纬多存古义,原本今文,杂引释经,亦非巨谬。惟彼此互异,学者莫知所从,既失刊定之规,殊乖统一之义。”今人黄焯批评说:“孔氏……凡于毛、郑义有异同,遂多左毛右郑,而于郑玄宗毛为主之本意,反忽而少察矣。其分疏毛、郑也,于郑笺有引而未发之奥,必曲折以达其义。若毛传有难明者,弗能旁引曲畅,辄以‘传文质简’一语了之,或时取王肃说为毛说,意在申毛,而每失毛恉。又笺实申毛,而以为易传;或郑自为说,而又被之毛。遍观全书,其失类此者盖多。至于演经而尝失经意,解序而或乖序旨者,又往往而有。”此皆据实而论,不可否认。
然其不足却丝毫不能抹杀其可贵的学术品格。孔颖达《毛诗正义序》曰:“然焯、炫等负恃才气,轻鄙先达,同其所异,异其所同,或应略而反详,或宜详而更略,准其绳墨,差忒未免,勘其会同,时有颠踬。今则削其所烦,增其所简,唯意存于曲直,非有心于爱憎。”孔颖达此言是针对以刘焯、刘炫为代表的前代《诗》学家所作义疏之弊而发,说明《正义》编撰的根据、策略和态度,其实正可体现《正义》的学术品格——“唯意存于曲直非有心于爱憎”。纵观《正义》,不管是对经义的阐发还是对毛《传》、郑《笺》的疏解,不论是对名物礼法典章的考释还是对史实人情的体认,抑或是对诸家之说的扬弃,《正义》总体上体现着“广征博引,求同存异”和“求真辨谬,择善而从”的学术态度,“唯意存于曲直,非有心于爱憎”一语实在是其学术品格的最好概括。正是这样的一种学术品格,赋予了《正义》融贯通博的《诗》学特征和细致入微的思辨精神,暗暗影响着后世《诗》学的发展。
《正义》以一种强烈的思辨精神继承汉代毛、郑《诗》说,吸收扬弃魏晋南北朝《诗》说,广征博引、求同存异、求真辨谬、择善而从,其学术态度是值得称道的,其学术精神是值得发扬的,“唯意存于曲直,非有心于爱憎”的《诗》学品格是值得肯定的。宋人不迷信旧说,不盲从旧典,打破了传统学术观念的束缚。宋人疑古惑经,唯真是求,体现出的同样是一种强烈的思辨精神和正确的学术态度。就学术态度、学术精神而言,唐宋两朝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其中的关系,用“唐风宋雨”一词来比喻或许再恰当不过。相比于宋代,唐代以《毛诗正义》为代表的《诗经》学,观念上还不能打破藩篱,限制了其内在的活力,然而,正是有了唐人“唯意存于曲直,非有心于爱憎”之风,才有宋人“疑古惑经,唯真是求”之雨,《毛诗正义》在学术品格上对宋代《诗》学的影响亦是不容忽视的。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回应本文引言中提出的问题。笔者以为,宋代《诗》学的新变并不是无根无源的突发变异,而是承继了唐代《诗》学的某种因子,对之加于更新和强化而实现的。代表着唐代《诗》学的《毛诗正义》至少在《诗》学理论、《诗》学方法和《诗》学品格三个层面为宋代《诗》学的新变提供了可供更新和强化的基因,一经触发和培植,便产生新鲜血液,实现新异的大成就。《正义》在唐代《诗》学向宋代《诗》学的演进过程中实扮演着继往开来、导夫先路的角色。它对后世《诗》学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根源就在于其可贵的《诗》学品格,正是由于其“唯意存于曲直、非有心于爱憎”的学术品格,使得其能广征博引、求同存异、求真辨谬、择善而从,以致“融贯群言,包罗古义”,集前代《诗》学之大成。当然,以上只是就大体言之,是比较粗略的。《正义》是否在其他层面也对宋代《诗》学的新变产生着积极地影响?上述三个层面具体是如何与宋代《诗》学对接的?这些问题,仍需作进一步的考论。本文仅是对唐宋《诗》学承变关系的初步考察,是否妥当,尚祈方家赐正!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