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诗不必解的看法主要受禅宗思维方式的影响。禅宗始祖惠能“以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见佛为宗
旨”,“认为佛法是不能形诸语言文字,是说不得的”一方面是佛法无边,无所不在,变化多端;另一方面又是用任何事物来比拟都是不恰当的,“一切物类比况不得”。所以禅师接引人,不是靠讲经习传来传授要义,而是靠弟子学人自己悟得的。但学人弟子机有深浅,根有利钝,对那些悟性低者,禅师又不得不采取“绕路说禅”的方法,“其中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就是以诗的语言,也就是意象语喻之。”所以明人屠隆《贝叶斋稿序》这样说:“诗道大都与禅家之言通矣。夫禅者,……兀然枯坐,阒然冥心,空而不空,不空而空;住而不住,不住而住;无见而无所不见,而卒归之乎无见,而又不以无见名;无解而无所不解,而卒归之乎无解,而又不以无解名。一旦言下照了,乃彻真境。夫诗道亦类是矣。”(《白榆集》卷一)像谢榛就认为,在探讨诗歌比较’玄妙的兴、趣、意、理时,批评者完全不必强行解诗,倒不如用摘选诗句的办法,让读者自己去领会。“悟者得之;庸心以求,或失之矣。”(《四溟诗话》)
既然诗歌可以分成这三种类型,那也就必然有适合于这三种类型的诗歌批评方法,因此,按照“可解”、“不可解”、“不必解”三种类型,建立中国古代诗歌批评理论体系的框架,应该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构想。
究竟什么是“可解”的、“不可解”的、“不必解”的批评方法?
所谓可解的批评方法,就是认为诗歌的题旨、义理、意蕴是可以通过分析、研究而得到正确把握的批评方法。此类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型,分别是:“道德阐述”、“知人论世”、“以诗解诗”和“通观整合”等。
(一)道德阐述——文化学的批评方法。所谓“道德阐述”是指先秦时期,诸子各家尤其是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在对《诗》进行阐释批评时,其目的和内容主要不是属于审美范围的,而是属于道德层面的。像孔夫子以《诗》、《书》、礼、乐教育弟子,弘扬“仁”的精神,传播知识文化;孔夫子在解诗、谈诗时诱导、启发、教育学生,以及他在告诫儿子关于学诗与言说关系的对话,都与道德教育有关,明显带有文化批评的因素,而非出于审美的目的。在对《诗经》进行文化道德阐述的过程中,结合文字训诂手段进行的“经典阐释”法;通过相似、类比的运思方式,因小及大,由此及彼,连类引申,在人伦事理上“感发志意”,从而达到思想道德方面的教化目的“诗可以兴”法;找出大自然中某种物象的某些特征,与抽象的人格精神有同形同构或相似相像之处后,直接以具象的事物象征抽象的精神的“比德法”;说诗者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按照自己的心得、感受、体会去说诗、解诗的“以意逆志”法等,都属同一类型的批评方法。
(二)知人论世——社会学批评方法。这是孟子提出的与“以意逆志”同样重要的命题,也是我国古代从先秦时期一直延袭至今的诗歌审美原则。诗歌是诗人创作的,诗人总是生活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的。诗人创作时,一方面受本身世界观的影响、支配,另一方面也受制于客观的社会现实,因此,诗歌作品是诗人与社会现实主客观统一的产物,只有将诗歌与诗人、社会联系起来考察,这样就可以避免诗歌欣赏中出现主观随意性和片面性。知人论世属于社会历史批评方法。“社会历史批评是一种从社会历史发展角度观察、分析、评价文学现象的批评方法。它主要研究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重视作家的思想倾向和文学的社会作用。”“旨在阐发文学所反映的社会现实和文学发展的社会原因。”要求批评家“在批评中不仅把文学放到具体的历史环境中加以考察,而且关注文学对社会的影响和推动。”
(三)以诗解诗——审美的批评方法。以诗解诗是王夫之在《姜斋诗话》中批评那些不按照诗歌的艺术规律,随意割裂诗歌意境的完整性,强行说诗的行为时提出来的。他认为,诗歌具有“句绝而语不绝,韵变而意不变”的特点,有人“以帖括塾师之识说诗,遇转则割裂,别立一意。不以诗解诗,而以学究之陋解诗,令古人雅度微言,不相比附。陋子学诗,其弊必至于此。”要做到以诗解诗,就应按照诗歌本身的艺术规律来理解、批评诗歌。要想真正理解诗歌的意旨,最好的办法就是“披文以人情”,通过阅读、理解诗歌的文辞、章句,再进行归纳总结,逐渐探寻、把握诗人寄寓在诗中的审美情志和意旨。以诗解诗的特点是立足于文本,从文本的词语辨析人手,根据诗歌的表现手法,去阐发作品的题旨意蕴。
(四)通观整合——综合的批评方法。通观整合既是一种系统性的思维方式,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诗歌批评方法。就思维方式而言,它在研究对象时,不但注意在横向考察时兼顾各种角度和不同侧面,还要纵观其整个发展过程,在总体上加以融会贯通,从而形成完整、统一的认识。因为组成世界的万事万物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也是在不断运动变化的,整个世界是一个系统的、有机的整体。就诗歌批评而言,通观整合应属综合的批评方法。所谓“通观”,就是强调观察、考察要全面,纵要了解历史,横要遍访今朝。通观可从两方面来理解:对批评者自身而言,要立一家之言,必然应该先通古今之变,正所谓“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故圆照之象,务先博观。”(《文心雕龙·知音》)从事诗歌批评,没有广泛的积累,丰富的实践,是不可能获得成功、取得很高造诣的。要全面理解、评价作品的方法,就是必须先做到见识广博。批评者只有通过努力学习,反复实践,在广采博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性研究,才能取得非同一般的成就。就批评对象而言,则要求尽可能多地收集对象的有关材料,经过细心研究,最后得出令人信服的研究结论。这种批评方法本身可以分成有机结合的两个部分:通观是条件;整合是目的。没有通观,不可能整合;有了通观,必须整合,否则通观也是白观。
二、由于诗歌文体“有不同于其他文字的特殊性,譬如它的意旨是隐蓄精微的,结构是不能随意肢离的,意境构造完成后,各部分相互映射激荡,字分句析不足以传达其真义,因为其作品的生态总和并不简单地等于各部分和各种因素的相加,其情旨惝怳悠远,意境玲珑透剔,恰如水中月,镜中花,便一丝丝外力的施为,已足以破碎那份至美,更不要说字分句析了”,再加上受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影响,要想绝对正确地解读诗歌的本意,看起来是很困难的,“此所以说‘诗不可解’,而不是说不能对诗作深入的了解和解说。故从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这‘不可解’正是出于对诗最深入的了解。”正因为有“不可解”的诗歌,当然就会有用于欣赏解读此类诗歌的批评方法,所谓“不可解”的批评方法主要有“断章取义”和“诗无达诂”等方法。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